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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体现作者致力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激情在燃烧的书,这是一本感染读者产生为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继续奋斗热情的书,这是一本让人拿起来不忍释卷的书,这是一本让人心情沉重又让人满怀希望的书。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7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仍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不够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够健全、未成年人的权利实现和保障不够理想等诸多问题。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我们一直在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答案。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的名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也许提供了相应思路。从我个人感受来看,我们殚精竭虑所想预防和减少的未成年人犯罪,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现阶段中国社会对未成年人权利的综合保护不健全、不到位。当然,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具体症结在哪里?有效出路在哪里?这需要我们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从实证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的资源和环境;从比较的角度出发,引入可借鉴、可本土化的制度;从综合的角度出发,超越所在行业的限制,大视野、全方面,去发现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
然而未成年人法学不是显学,国内关注的学者不多,深入研究的不多,许多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学研究处于分散、割裂状态,未成年人保护研究过于笼统、空泛,尤其是缺乏实证的数据和案例,因此这是一块尚需深入研究、急待开拓耕耘的园地。但我们欣喜地发现律师行业中有许多人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而其中尤以佟丽华、张文娟律师领导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典型代表。他们多年来致力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与法学研究工作,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他们思想敏锐、行动积极,始终战斗在保护未成年人事业的第一线。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我在工作实践中也会经常遇到一些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难题,其中最困惑于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合作的艰难与障碍。我们总是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在一些人眼中,正如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先生所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领导的重视程度固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自身运作和跨部门运作也是影响未成年人保护成效的重要因素。虽然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但由于存在部门利益差异、考核指标的冲突,在许多地方,各种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机构、组织往往是各自为战,力量分散,没有能够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运用、流畅配合。因此,见诸报章和汇报材料中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事例不少,但其中的过程却往往需要个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推动一些部门,甚至是运用个人关系和社会影响来实现。总体来说,一是相对而言数量有限,二是没有形成长期、规范的长效机制,从而导致典型不能成为普遍。
因此和许多同仁一样,我非常期待有一种责权明确、运作良好、配合顺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出现,这对于我们的工作是莫大的支持,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是极大的促进。而张文娟律师看来与我有同样的感受与渴望。现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主编的《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终于在2008年底问世了,该书为我们所期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出现提供了现实论证和理论指引。这是他们继2007年主编《未成年人法学系列丛书》后的又一重大成果。但是显然,仅仅对未成年人法学的理论研究取得的成果并没有让他们满意和止步,作为具有务实眼光的律师,他们更多地是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运作中产生的种种问题,并萌生了全面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具体建议的想法和行动。著名未成年人保护律师佟丽华的切身体会为本书的诞生提供了灵感,张文娟律师的精心组织以及她和她的同事、外国友人的撰写、搜集提供资料为本书的内容翔实、客观、全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由此,《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终于得以面世,并给我们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看得出他们为这本书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投入了情感和智慧,体现了激情与奉献。
作为我国第一本系统梳理、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机制的论著,《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一书关注现实矛盾,解决现实问题,颇有可圈可点之处:一是纵横交错,角度全面。既有对国家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梳理与分析,又有对地方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介绍与比较,既有对国内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置与实际运行的近看,又有对美、英、澳、挪等四国儿童保护机制的远望,让我们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从近到远等不同角度对中国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作了一次全面的审视。应该说,这为我们深入全面了解我国各个层面、各个地区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二是注重实证,资料翔实。为了完成这本书,张文娟律师和她的同事们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到一些有代表性的省市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尤其是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实地走访,并委托有关部门搜集第一手资料,从中挖掘实际问题和成功经验,找准问题的要害,因此她们提出的分析客观公正、令人信服,批评一针见血、直指要点,对策实用有效、可操作性强,同时也为我们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供了可靠、详细的材料;三是文风犀利,分析到位。本书的作者都是律师,既懂理论,又懂实务,所以在行文时带着律师的干练与简洁,文字通俗易懂,观点鲜明直接,没有一些理论文章普遍存在的晦涩难懂,更多的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直截了当。作者对一些地区、一些做法的赞扬与批评在字里行间表现得痛快淋漓,相信在刺痛少数人的同时也会激励更多人。而介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各章中的分析更是精彩到位。作者在熟悉情况、掌握资料的基础上作出了合乎国情和逻辑的理解和判断;四是十大建议,全面细致。在对国内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现状、问题和趋势进行分析和对国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本书从综合保护机制及运作机制和具体事项落实两个层面提出了十大建议,在提出工作方案时细之又细,比如建立强有力的具有协调性质的综合保护机构,建立监测和评估制度,通过项目运作推动工作等等,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在对细节的不断推敲完善中反映出作者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拳拳之心和殷切之意。这种心情相信是每一个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人都能感同身受的。我们并不缺乏道德宣言式的法律和软弱无力的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缺少的是操作性的机制和细则,尤其是缺乏让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变得强大有力,能够协调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源的能力。这些建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可以作为各地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所直接使用。
当然,在我看来,这本书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在介绍国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机制时,主要对国外现有资料的翻译,行文风格与前后截然不同,缺乏对其制度的比较分析和深入剖析,尤其是结合中国国情作出可借鉴性的分析评价。例如,对澳大利亚一些州设立的儿童专员作者认为与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类似,但两者发挥的作用却相差甚远。作者对其中的微观因素如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立法权威、官员任命等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深入分析,点到为止,让读者有一种不解渴的感觉;二是对于社工、心理、行为矫治、家庭指导等从事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的没有进行专门介绍。国外的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数量众多、作用明显,而我国则寥寥无几。对于未成年保护民间组织的作用,作者十分重视也非常希望能够发展,但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的现状与发展没有能够作出详细的描述和评价。但瑕不掩瑜,虽然有一点遗憾,但是本书的价值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我认为这是一本好看、好懂、好辣、好用的书。
真正热心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需要带着感情和激情的,真正写一本闪现思想火花、引起读者共鸣的书也是需要带着感情和激情的。正是带着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热爱,我很高兴地看到张文娟律师和她的同事们的努力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我也希望每一个读到这本书的人在带来启迪、共鸣与感动的同时,也被她们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热情、激情所感染、所鼓舞,意识到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在前行,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志同道合的人在为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而不懈努力,我们相信现在的努力和付出终将在未来得到收获。斯以为评,谨以为勉。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17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仍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不够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够健全、未成年人的权利实现和保障不够理想等诸多问题。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我们一直在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答案。德国著名刑法学家李斯特的名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也许提供了相应思路。从我个人感受来看,我们殚精竭虑所想预防和减少的未成年人犯罪,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现阶段中国社会对未成年人权利的综合保护不健全、不到位。当然,中国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具体症结在哪里?有效出路在哪里?这需要我们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从实证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的资源和环境;从比较的角度出发,引入可借鉴、可本土化的制度;从综合的角度出发,超越所在行业的限制,大视野、全方面,去发现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
然而未成年人法学不是显学,国内关注的学者不多,深入研究的不多,许多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学研究处于分散、割裂状态,未成年人保护研究过于笼统、空泛,尤其是缺乏实证的数据和案例,因此这是一块尚需深入研究、急待开拓耕耘的园地。但我们欣喜地发现律师行业中有许多人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而其中尤以佟丽华、张文娟律师领导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典型代表。他们多年来致力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与法学研究工作,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他们思想敏锐、行动积极,始终战斗在保护未成年人事业的第一线。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我在工作实践中也会经常遇到一些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难题,其中最困惑于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合作的艰难与障碍。我们总是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在一些人眼中,正如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先生所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领导的重视程度固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自身运作和跨部门运作也是影响未成年人保护成效的重要因素。虽然都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但由于存在部门利益差异、考核指标的冲突,在许多地方,各种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机构、组织往往是各自为战,力量分散,没有能够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运用、流畅配合。因此,见诸报章和汇报材料中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事例不少,但其中的过程却往往需要个人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推动一些部门,甚至是运用个人关系和社会影响来实现。总体来说,一是相对而言数量有限,二是没有形成长期、规范的长效机制,从而导致典型不能成为普遍。
因此和许多同仁一样,我非常期待有一种责权明确、运作良好、配合顺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出现,这对于我们的工作是莫大的支持,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是极大的促进。而张文娟律师看来与我有同样的感受与渴望。现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律师主编的《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终于在2008年底问世了,该书为我们所期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出现提供了现实论证和理论指引。这是他们继2007年主编《未成年人法学系列丛书》后的又一重大成果。但是显然,仅仅对未成年人法学的理论研究取得的成果并没有让他们满意和止步,作为具有务实眼光的律师,他们更多地是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运作中产生的种种问题,并萌生了全面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具体建议的想法和行动。著名未成年人保护律师佟丽华的切身体会为本书的诞生提供了灵感,张文娟律师的精心组织以及她和她的同事、外国友人的撰写、搜集提供资料为本书的内容翔实、客观、全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由此,《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终于得以面世,并给我们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看得出他们为这本书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投入了情感和智慧,体现了激情与奉献。
作为我国第一本系统梳理、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机制的论著,《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一书关注现实矛盾,解决现实问题,颇有可圈可点之处:一是纵横交错,角度全面。既有对国家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梳理与分析,又有对地方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介绍与比较,既有对国内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置与实际运行的近看,又有对美、英、澳、挪等四国儿童保护机制的远望,让我们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从近到远等不同角度对中国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作了一次全面的审视。应该说,这为我们深入全面了解我国各个层面、各个地区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二是注重实证,资料翔实。为了完成这本书,张文娟律师和她的同事们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到一些有代表性的省市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尤其是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实地走访,并委托有关部门搜集第一手资料,从中挖掘实际问题和成功经验,找准问题的要害,因此她们提出的分析客观公正、令人信服,批评一针见血、直指要点,对策实用有效、可操作性强,同时也为我们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供了可靠、详细的材料;三是文风犀利,分析到位。本书的作者都是律师,既懂理论,又懂实务,所以在行文时带着律师的干练与简洁,文字通俗易懂,观点鲜明直接,没有一些理论文章普遍存在的晦涩难懂,更多的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直截了当。作者对一些地区、一些做法的赞扬与批评在字里行间表现得痛快淋漓,相信在刺痛少数人的同时也会激励更多人。而介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各章中的分析更是精彩到位。作者在熟悉情况、掌握资料的基础上作出了合乎国情和逻辑的理解和判断;四是十大建议,全面细致。在对国内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现状、问题和趋势进行分析和对国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本书从综合保护机制及运作机制和具体事项落实两个层面提出了十大建议,在提出工作方案时细之又细,比如建立强有力的具有协调性质的综合保护机构,建立监测和评估制度,通过项目运作推动工作等等,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在对细节的不断推敲完善中反映出作者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拳拳之心和殷切之意。这种心情相信是每一个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人都能感同身受的。我们并不缺乏道德宣言式的法律和软弱无力的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缺少的是操作性的机制和细则,尤其是缺乏让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变得强大有力,能够协调和调动各种社会资源的能力。这些建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可以作为各地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所直接使用。
当然,在我看来,这本书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在介绍国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机制时,主要对国外现有资料的翻译,行文风格与前后截然不同,缺乏对其制度的比较分析和深入剖析,尤其是结合中国国情作出可借鉴性的分析评价。例如,对澳大利亚一些州设立的儿童专员作者认为与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类似,但两者发挥的作用却相差甚远。作者对其中的微观因素如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立法权威、官员任命等并没有作出进一步深入分析,点到为止,让读者有一种不解渴的感觉;二是对于社工、心理、行为矫治、家庭指导等从事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的没有进行专门介绍。国外的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数量众多、作用明显,而我国则寥寥无几。对于未成年保护民间组织的作用,作者十分重视也非常希望能够发展,但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民间组织的现状与发展没有能够作出详细的描述和评价。但瑕不掩瑜,虽然有一点遗憾,但是本书的价值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我认为这是一本好看、好懂、好辣、好用的书。
真正热心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需要带着感情和激情的,真正写一本闪现思想火花、引起读者共鸣的书也是需要带着感情和激情的。正是带着对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热爱,我很高兴地看到张文娟律师和她的同事们的努力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我也希望每一个读到这本书的人在带来启迪、共鸣与感动的同时,也被她们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热情、激情所感染、所鼓舞,意识到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在前行,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志同道合的人在为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而不懈努力,我们相信现在的努力和付出终将在未来得到收获。斯以为评,谨以为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