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权入宪更多的是针对国家而言,辨析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人权入宪对以往存在的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地方性知识”进行清扫,是将“以人为本”法治化的一种表达。人权入宪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任务进行总体布局与深度考量,将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彰显。在国家价值观上树立了一个可以与最大范围内的世界各国进行协商、对话和交流的概念性平台,使得中国加入各种人权国际公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在和谐世界的创造与本国人权保护之间,寻找着内在合力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