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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按户口性质划分的二元计划生育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社会的二元化特征渐趋模糊,按户籍性质的不同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管理的要求。鉴于此,本文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后继续贯彻现行生育政策的思路以及以此为前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