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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湖北政法和纪检监察战线密切配合,重拳出击,摧毁涉黑涉恶组织,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掉“保护伞”,掀起扫黑除恶高潮。近期,我们继续关注扫黑除恶攻坚战,陆续刊发部分涉黑涉恶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故事,敬请关注。
5月21日晚上10时许,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审判长最后一次敲响法槌宣布休庭,由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周某等38人涉黑案庭审结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纵深推进之时,此案备受社会关注。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多名被告人当庭落泪。包括首犯周某在内的38名被告人当庭悔罪悔过,恳请法庭宽大处理,周某表示:“悔恨不已,决心痛改前非,积极改造自己。”
悔过“诗”亦难掩罪恶
5月20日早8时,该案开庭。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相关事实展开调查,被告人进行了陈述及质证。当晚7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
庭审首日结束后,第一被告、44岁的周某彻夜难眠,在信纸上写下两首“诗”。在第一首《登堂受审》写道:晨食惊笛扰,戎甲提乘囚。昔闻庭前威,今上烤灼台。吴城澜湖畔,楚歌腾翻滚。挚友无一助,寒冰泊孤舟。
在第二首《人性》中,他写道:一朝金戈舞,满纸荒唐言。足失千古恨,脑悟万木枯。切莫人性考,拾来九陋也。误交下作人,尽得是非事。
5月21日早8时,审判长宣布再开庭。法庭继续围绕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串通投标等30笔犯罪事实和10笔违法事实展开调查。证人孙某出庭作证,现场签署并宣读了保证书,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采用多媒体形式,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周某等3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举证,分别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个方面详细列举了证据,并当庭宣读重点证据内容摘要,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逐一发表质证意见。
法庭还对与量刑情节有关的事实和涉案财产事实进行调查。
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总结,控辩双方围绕部分罪名的犯罪构成、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与案件有关的量刑情节以及涉案财产认定等焦点问题展开充分辩论,各被告人进行了自行辩护。
该案休庭后,合议庭将进行评议,并择日宣判。
周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此迈入一个新阶段,回顾此案,一个“以武力树实力,以血路开财路”的暴力黑社会团伙浮出水面,惊心动魄。
多条线索揪出“黑老大”
2017年3月,鄂州市公安局在核查一篇点击率极高的《鄂州黑道20年》的网络举报信时,发现周某有涉黑嫌疑。同时,有涉黑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多次对周某团伙进行控告。
同年10月31日,鄂州市公安局成立10.31专案组,负责核查周某涉黑团伙的违法犯罪问题。
周某,男,绰号“杂毛”,1975年3月10日出生,当时住武汉市武昌区某小区。20世纪90年代末,周某从鄂州市程潮铁矿辞职,拉拢江湖组织“大八仙”手下邱某胜、邱某宝,并纠集绰号为“波斯猫”“红屁” 等人混社会。以他为首的团伙长期盘踞在鄂州城区百子畈村结伙作案,涉嫌多宗违法犯罪案件。
经过细致侦查,这一黑恶团伙被连根拔起。专案组历时15个月,辗转5个省市,行程近5万公里,走访群众2000余名,收集证据材料3000余份,抓获涉案人员60人,逮捕48人,其中涉黑人员38人;破获犯罪案件33起,查明违法事件10起,涉及罪名10项。
作恶者难逃法律制裁
经查明,周某团伙的作案手法及形成过程充满了极端暴力色彩。为树立淫威,周某专门豢养打手,先后网罗“兩牢”释放以及社会闲散人员范某猛、熊某华、邹某强、徐某刚、杨某、姜某军、邱某建、郑某等人,负责出面暴力解决问题。
1997年4月,周某为手下出头,指使范某猛等人持砍刀冲进受害人周庆桥家中将其砍成重伤,树立了恶名。同年10月,为争夺势力范围,周某指使范某猛、徐某刚、杨某、姜某军、唐某文等人于黄冈码头重伤对手江安心。
1998年,周某借其恶名,伙同邱某胜、皱某强等人垄断百子畈村的地材生意。次年8月,因强迫供应鄂州市国税局地材,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周某仍不思悔改、变本加厉,陆续将王某伍、杨某俊、余某徽等人招致麾下,用武力树实力,用血路开财路,实施了重伤江涛、重伤余兴河等暴力伤害案件,以及一系列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件。
此后几年,周某利用其在百子畈一带的非法控制力,伙同周某顺先后开发了百子综合楼、湖畔山庄、高知秀园等工程项目,聚敛了1000余万元的钱财。
2007年,为巩固自己的非法地位,周某手下周某根实施了砍伤另一黑社会组织头目熊某祥、砍死赵某国的重大恶性案件。之后周某又伙同徐某平、吴某等人在百子畈村开发文星紫轩项目,与谢某军等人在碧石镇合伙开了鑫斌矿业,继续大肆敛财。
范某猛借周某恶名,网罗熊某波、王某、范某杰、洪某、艾某兵、许某明、吕某念等人,肆意开设赌场、打伤他人抢夺建筑工程。2013年至2016年,范某猛指使手下重伤欠其赌债未还的卢某阳,群殴与其参与项目竞标的范某迁、曹某彬等人。凭借非法控制力,范某猛与范某民、范某雄合伙,承接了范墩村的英豪大道、翔辉玻璃厂基建、三条珍珠厂房基建等绝大部分工程。
在这些案件发生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周某为组织者,范某猛为领导者,邱某建、徐某刚、郑某、熊某波为骨干,姜某军、余某徽、范某杰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以鄂州城区百子畈村、范墩村为势力范围,长期为非作恶,扰乱当地正常经济与生活秩序,对群众造成心理威慑,形成了重大恶劣社会影响。
2018年2月2日,鄂州市公安局向鄂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追缴人民币313万元,冻结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55万余元,收缴枪支1把,扣押车辆7台。
等待周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作者单位:鄂州市公安局)
警示
20年前,38名被告人尚是英姿勃发的青少年,走到今天,多半已是人到中年,当他们决定创建或加入这个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就已经注定了沦为阶下囚的结局。虽然他们“上有老,下有小”,于家庭而言个个都是顶梁柱,可是让人痛心的是,他们错误地选择了人生道路,用自由换取一时的享乐,留给自己的是悔恨,留给家人的是等待。希望他们能正视自己所犯罪行、真诚悔罪,并从中汲取教训、接受改造、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