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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的原因存在于食品生产供应的各个环节,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也有监管者的渎职责任。法律不是万能的,在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上,同样需要做到张弛有度,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刑法介入保护的着力点。一、刑法路径选择的利弊目前,我国刑法分则中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有三个: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