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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秀身份获得扣篮大赛冠军,对于泰伦斯·罗斯来说是一个莫大的鼓舞,这对他的职业生涯绝对是有帮助的,要知道,观众们总喜欢你给他们来点意料之外的东西。全明星之前,没有多少人知道他是个扣篮高手,哪怕有几次登上过集锦或者十佳球,但人们更愿意把那当作是罗斯在比赛中的即兴发挥,只有罗斯自己知道,扣篮早就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
时间转回到扣篮大赛决赛即将开始的时候——正当人们凝神屏息等着球场上的表演时,场地的一角突然爆发出一阵骚动。刚刚晋级决赛的罗斯脱下了自己的球衣,换上了一件紫黑配色的老款猛龙队服。刹那间欢呼声四起,不仅因为这件球衣是如此眼熟,更因为球衣的主人——文斯·卡特。在13年前的亚特兰大全明星扣篮大赛上,卡特正是穿着这件球衣,用超乎想像的四记扣篮征服了全世界。而这一刻,一样的猛龙球衣,一样的劲爆演出,罗斯用行动向前辈表达了敬意,也让球迷重新勾起了那段抹不去的回忆。 “说实话,这可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参加这么正规的扣篮比赛。”罗斯说道,“我特别紧张,尤其是自己试扣不进的时候,所以我必须集中精力。当时我甚至都不太记得,自己试扣了多少次没有成功。”小伙子赛后回忆起来,心中还是一阵阵悸动,好在最终,罗斯做到了,他秉承了这件球衣的骄傲,一记堪称完美的大风车扣篮击败让扣篮大赛冠军奖杯重回了多伦多。
在罗斯这一代人的眼里,迈克尔·乔丹的飞翔英姿只能在集锦中回顾,而卡特才是他们心中完美的扣篮之神,他在9岁那年亲眼看到“半人半神”的表演,从此也走上了一条追随偶像的道路。“我选择用自己的扣篮向他致敬,并不仅仅因为我也是猛龙队的球员。”罗斯夺冠后激动地说,“十多年前,我就曾见证了他逆天一般的飞翔表演,你知道那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记有多么深刻——简直无与伦比!”当然,罗斯最终取得成功,队友德玛尔·德罗赞对他的帮助很大。在确定参加扣篮大赛之后,罗斯就一直在犹豫,究竟用何种方式在这样的舞台上秀出自己,而曾经差点拿下全明星扣篮冠军的德罗赞给他出了这个“向卡特致敬”的主意。“最终我采纳了德玛尔的建议,因为那可能是文斯·卡特最棒的扣篮了,所以我想拿一个类似的表演出来,并且非常相信这种方式最能表达我对他和扣篮本身的敬意。”罗斯说道。
事实上,在罗斯成长的过程中,扣篮曾经一度是他心中遥不可及的一个梦。“在我的孩提时代,一上球场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扣篮欲望,就像每个孩子都有的那样。”罗斯回忆起往昔,不由心生感慨,“那种滑行在空中的感觉,好像能让你的人生达到一种极限,直到现在,每次扣篮时我仍会提醒自己,勾起自己内心中那种呼之欲出的本能欲望。”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扣篮对罗斯来说已经是信手拈来的事情了,他高中的前两年就读于俄勒冈州杰弗森高中,那时在学校里就是有名的“弹簧人”,凭借着优异的身体素质,他观赏性极强的打法吸引来了不少的关注。高二那年,罗斯就曾经被评为俄勒冈州5A级联赛的年度最佳球员,并且率领杰弗森高中在校史上首次实现三连冠,这份荣誉对于这座默默无闻的小学校来说弥足珍贵,而罗斯则是当之无愧的校园英雄。
高三的时候,罗斯转到马里兰州的蒙特罗斯基督高中念书,但他在高四又重新回到杰弗森高中,只是那一年他并没有继续呆在校队打篮球。在进入篮球名校华盛顿大学之后,罗斯的天分旋即彰显出来,场均8.0分、2.8个篮板和1.0助攻的数据,让他在那一年入选了“Pac-10”的最佳新人阵容。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斯渐渐发现自己光靠跳来跳去的扣篮,很难成为比赛的主宰者。有一场比赛,对手看他手感不佳,甚至赌博似的将他在三分线外完全放空,看着他一次次错失空位的投篮。“可能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只靠天赋是主宰不了比赛的。”罗斯说,“单凭弹跳和扣篮,我永远只能原地踏步。”罗斯不服输的劲头,一如他扣篮时那般的倔强。整个大一的暑假里,他将自己关在闷热昏暗(假期不提供灯光)的训练馆里埋头苦练,训练的科目说来也简——投篮,无休止的投篮。
“我现在还会感激那段日子。这可不仅仅是因为它开发出了我的一项新技能,可能从那时起,我对篮球的理解又加深了一大步。”罗斯说道。进入大二赛季,罗斯炼狱般的训练为自己带来了突飞猛进的提升,场均得分数据开始翻倍,暴增至16.4分,这也让他成为NCAA当中最令人畏惧的对手之一,同时再次入选了2011-12赛季“Pac-10”的年度最佳阵容。 据统计,大二一年罗斯进攻端大多以跳投为主,半场阵地战当中有三分之二是跳投,而且主要是远距离投篮——他的投篮出手当中有40%是三分球,而三分球命中率也从大一的35.2%提升到了38.4%。但投篮归投篮,罗斯内心对扣篮的崇敬却从未改变。场上的他还是会抓住每一个翱翔天空、肆虐篮筐的机会。“有一次我在快攻中竟然把球扣飞了,教练都忍不住开始喷脏话了。”罗斯笑着说,“可你知道,摆脱地面飞起来的感觉是抑制不住的。扣篮不一定会是我最常用的得分方式,但一定会是我改变不了的习惯。”
对于罗斯,想必没有人比猛龙主帅德文·凯西更有发言权的了,因为正是他的建议让猛龙用八号签把罗斯带到了多伦多。“他的特点是如此突出。”凯西说,“我是指他固然还有不足,但你会明显地感觉到他就像一块有待开掘的宝藏,而最终挖掘的人,只能是他自己。”罗斯的优点很明显,但就像很多颇具天赋但还欠打磨的年轻球员一样,他的缺点同样突出。在他进入联盟的球探报告上,这些也被清楚地罗列了出来:在第一步突破的速度上缺少足够的爆发力,不太懂得在场上更好地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在靠近篮筐的非扣篮得分方面技术不足,出手选择有的时候并不是非常好……“我看过那些写我缺点的东西,我想那对我来说意义更重要。”罗斯说,“他会让我的提高与强化更加有针对性,毕竟在这个联盟生存,真的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罗斯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场NBA常规赛,那场对阵步行者的比赛里,他上场6分钟两次三分出手不中,最终除了1个篮板,所有数据全部挂零。“哪怕是一次普通的投篮,都变得非常困难,我第一次碰见那种强度的对抗。”罗斯说,“不过那也让我明白,想在比赛中得分,可不是平时练练投空篮那么简单。”于是大学期间苦练投篮的那股劲头,又不自觉地从罗斯身体里钻了出来,增强对抗成为罗斯又一个意图征服的目标。除了单纯的力量训练之外,罗斯在每一个日常训练的环节上,都增加了巨大的对抗强度,极度接近球场的实战水平。他会让训练师在他运球时不断用身体与碰撞自己,还会让训练师在他投篮时用力拉拽自己的手,“就像真正比赛中会发生的那样。”罗斯说道,“找到最让我难受的训练方法,才能提高我最需要进步的地方。”
如今,罗斯已经成长为猛龙替补席上主要的球员,也打出过一场投进6个三分球的现象级比赛(战胜开拓者他全场得到赛季最高的26分),但是球迷还是喜欢看他飞在空中的优美姿态。丰田中心的这个夜晚,那一次重温经典的扣篮,让无数球迷记住了泰伦斯·罗斯这个名字。而决赛的第二次扣篮,他选择了飞越一个孩子,也许在他心中,那仿佛就是曾经的自己。“扣篮本身就是一种超越,你要超越对手,超越各种限制,当然也可能包括你自己。”
从2000年到2013年,十三年之后,一样迅猛凌厉的紫色闪电再次划过天际,飞人间的传承在电光石火的瞬间悄然完成,或许将来,这个多伦多新星会有更广阔的世界,而他将远比这两次扣篮飞得更高。
时间转回到扣篮大赛决赛即将开始的时候——正当人们凝神屏息等着球场上的表演时,场地的一角突然爆发出一阵骚动。刚刚晋级决赛的罗斯脱下了自己的球衣,换上了一件紫黑配色的老款猛龙队服。刹那间欢呼声四起,不仅因为这件球衣是如此眼熟,更因为球衣的主人——文斯·卡特。在13年前的亚特兰大全明星扣篮大赛上,卡特正是穿着这件球衣,用超乎想像的四记扣篮征服了全世界。而这一刻,一样的猛龙球衣,一样的劲爆演出,罗斯用行动向前辈表达了敬意,也让球迷重新勾起了那段抹不去的回忆。 “说实话,这可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参加这么正规的扣篮比赛。”罗斯说道,“我特别紧张,尤其是自己试扣不进的时候,所以我必须集中精力。当时我甚至都不太记得,自己试扣了多少次没有成功。”小伙子赛后回忆起来,心中还是一阵阵悸动,好在最终,罗斯做到了,他秉承了这件球衣的骄傲,一记堪称完美的大风车扣篮击败让扣篮大赛冠军奖杯重回了多伦多。
在罗斯这一代人的眼里,迈克尔·乔丹的飞翔英姿只能在集锦中回顾,而卡特才是他们心中完美的扣篮之神,他在9岁那年亲眼看到“半人半神”的表演,从此也走上了一条追随偶像的道路。“我选择用自己的扣篮向他致敬,并不仅仅因为我也是猛龙队的球员。”罗斯夺冠后激动地说,“十多年前,我就曾见证了他逆天一般的飞翔表演,你知道那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记有多么深刻——简直无与伦比!”当然,罗斯最终取得成功,队友德玛尔·德罗赞对他的帮助很大。在确定参加扣篮大赛之后,罗斯就一直在犹豫,究竟用何种方式在这样的舞台上秀出自己,而曾经差点拿下全明星扣篮冠军的德罗赞给他出了这个“向卡特致敬”的主意。“最终我采纳了德玛尔的建议,因为那可能是文斯·卡特最棒的扣篮了,所以我想拿一个类似的表演出来,并且非常相信这种方式最能表达我对他和扣篮本身的敬意。”罗斯说道。
事实上,在罗斯成长的过程中,扣篮曾经一度是他心中遥不可及的一个梦。“在我的孩提时代,一上球场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扣篮欲望,就像每个孩子都有的那样。”罗斯回忆起往昔,不由心生感慨,“那种滑行在空中的感觉,好像能让你的人生达到一种极限,直到现在,每次扣篮时我仍会提醒自己,勾起自己内心中那种呼之欲出的本能欲望。”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扣篮对罗斯来说已经是信手拈来的事情了,他高中的前两年就读于俄勒冈州杰弗森高中,那时在学校里就是有名的“弹簧人”,凭借着优异的身体素质,他观赏性极强的打法吸引来了不少的关注。高二那年,罗斯就曾经被评为俄勒冈州5A级联赛的年度最佳球员,并且率领杰弗森高中在校史上首次实现三连冠,这份荣誉对于这座默默无闻的小学校来说弥足珍贵,而罗斯则是当之无愧的校园英雄。
高三的时候,罗斯转到马里兰州的蒙特罗斯基督高中念书,但他在高四又重新回到杰弗森高中,只是那一年他并没有继续呆在校队打篮球。在进入篮球名校华盛顿大学之后,罗斯的天分旋即彰显出来,场均8.0分、2.8个篮板和1.0助攻的数据,让他在那一年入选了“Pac-10”的最佳新人阵容。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罗斯渐渐发现自己光靠跳来跳去的扣篮,很难成为比赛的主宰者。有一场比赛,对手看他手感不佳,甚至赌博似的将他在三分线外完全放空,看着他一次次错失空位的投篮。“可能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只靠天赋是主宰不了比赛的。”罗斯说,“单凭弹跳和扣篮,我永远只能原地踏步。”罗斯不服输的劲头,一如他扣篮时那般的倔强。整个大一的暑假里,他将自己关在闷热昏暗(假期不提供灯光)的训练馆里埋头苦练,训练的科目说来也简——投篮,无休止的投篮。
“我现在还会感激那段日子。这可不仅仅是因为它开发出了我的一项新技能,可能从那时起,我对篮球的理解又加深了一大步。”罗斯说道。进入大二赛季,罗斯炼狱般的训练为自己带来了突飞猛进的提升,场均得分数据开始翻倍,暴增至16.4分,这也让他成为NCAA当中最令人畏惧的对手之一,同时再次入选了2011-12赛季“Pac-10”的年度最佳阵容。 据统计,大二一年罗斯进攻端大多以跳投为主,半场阵地战当中有三分之二是跳投,而且主要是远距离投篮——他的投篮出手当中有40%是三分球,而三分球命中率也从大一的35.2%提升到了38.4%。但投篮归投篮,罗斯内心对扣篮的崇敬却从未改变。场上的他还是会抓住每一个翱翔天空、肆虐篮筐的机会。“有一次我在快攻中竟然把球扣飞了,教练都忍不住开始喷脏话了。”罗斯笑着说,“可你知道,摆脱地面飞起来的感觉是抑制不住的。扣篮不一定会是我最常用的得分方式,但一定会是我改变不了的习惯。”
对于罗斯,想必没有人比猛龙主帅德文·凯西更有发言权的了,因为正是他的建议让猛龙用八号签把罗斯带到了多伦多。“他的特点是如此突出。”凯西说,“我是指他固然还有不足,但你会明显地感觉到他就像一块有待开掘的宝藏,而最终挖掘的人,只能是他自己。”罗斯的优点很明显,但就像很多颇具天赋但还欠打磨的年轻球员一样,他的缺点同样突出。在他进入联盟的球探报告上,这些也被清楚地罗列了出来:在第一步突破的速度上缺少足够的爆发力,不太懂得在场上更好地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在靠近篮筐的非扣篮得分方面技术不足,出手选择有的时候并不是非常好……“我看过那些写我缺点的东西,我想那对我来说意义更重要。”罗斯说,“他会让我的提高与强化更加有针对性,毕竟在这个联盟生存,真的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罗斯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场NBA常规赛,那场对阵步行者的比赛里,他上场6分钟两次三分出手不中,最终除了1个篮板,所有数据全部挂零。“哪怕是一次普通的投篮,都变得非常困难,我第一次碰见那种强度的对抗。”罗斯说,“不过那也让我明白,想在比赛中得分,可不是平时练练投空篮那么简单。”于是大学期间苦练投篮的那股劲头,又不自觉地从罗斯身体里钻了出来,增强对抗成为罗斯又一个意图征服的目标。除了单纯的力量训练之外,罗斯在每一个日常训练的环节上,都增加了巨大的对抗强度,极度接近球场的实战水平。他会让训练师在他运球时不断用身体与碰撞自己,还会让训练师在他投篮时用力拉拽自己的手,“就像真正比赛中会发生的那样。”罗斯说道,“找到最让我难受的训练方法,才能提高我最需要进步的地方。”
如今,罗斯已经成长为猛龙替补席上主要的球员,也打出过一场投进6个三分球的现象级比赛(战胜开拓者他全场得到赛季最高的26分),但是球迷还是喜欢看他飞在空中的优美姿态。丰田中心的这个夜晚,那一次重温经典的扣篮,让无数球迷记住了泰伦斯·罗斯这个名字。而决赛的第二次扣篮,他选择了飞越一个孩子,也许在他心中,那仿佛就是曾经的自己。“扣篮本身就是一种超越,你要超越对手,超越各种限制,当然也可能包括你自己。”
从2000年到2013年,十三年之后,一样迅猛凌厉的紫色闪电再次划过天际,飞人间的传承在电光石火的瞬间悄然完成,或许将来,这个多伦多新星会有更广阔的世界,而他将远比这两次扣篮飞得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