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界触动了“钓鱼执法”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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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网上不断热传一个爆笑段子《千万别惹姓孙的!》:
  日前,上海“钓鱼”执法惹了孙中界,结果浦东新区道歉,数不清的“钩子”失业;
  数年前,广州收容打死了孙志刚,结果多人被判刑,“收容”制度被废除;
  很久很久以前,玉皇大帝惹了孙悟空,结果天宫被搅得一团糟;
  百年前,清王朝惹了孙中山,结果清朝被推翻;
  数十年前,前苏联在珍宝岛惹了孙玉国,结果……
  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庞涓惹了孙膑,结果……
  一千多年前的三国时代,曹操惹了孙权,结果……
  ——结论,千万别惹姓孙的!
  前几天,有记者把这条短信发给孙中界看,问他有什么感受,孙憨笑着说:“有点意思!”有媒体从业人员称,不是不要惹姓孙的,是不要惹民意。
  现在是信息时代,记者每天要面对数以亿计的新闻或准新闻,如何筛选出有价值的新闻,并让这些新闻的价值得以彰显,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要求记者必须有鹰隼一样敏锐的目光、超凡的判断力,面对日益加快的信息传递,能迅速衡量出新闻价值的大小,并找到恰到好处的切入口来解读新闻。“孙中界事件”的有关报道充分显示了记者独到的新闻解读能力。
  咬定青山不放松——策划视角的独特性
  同样一个新闻,有的媒体会做得很大,有的却做得很小;有的做得很好,有的却做得很差;有的做得很到位,有的做得很不到位。差别就在记者的眼光。记者的眼光不仅是个人的眼光,还是大众的眼光。既能发现新闻信息背后常人所想知而未知的价值所在,又能发现常人所未曾想到或未发现的新闻信息和视角,这体现出了记者的能力和素质。
  “孙中界事件”的发生地在上海,关注的媒体不少。孙中界的老家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农村,当地媒体关注者不少,深度关注的却不多,解读最到位的是《大河报》,还有河南电视台,从2009年10月26 日孙中界的博客《感谢所有关心我、支持我的人们》中可以看到:“我还要特别感谢所有的媒体,那些记者朋友们,尤其是来自我家乡的记者朋友。《大河报》的温中豪和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的两位记者,10多天呆在上海,一直追踪报道这件事。正是大家的监督使得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最后得到这样一个比较好的结果。这不光是我的胜利,而且是大家的胜利。上海已经给了我清白,我希望还能得到公正。”
  同样一个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在开始之初,都不被重视,后来因为有了新的解读方式,才得以发挥巨大的作用。记者温中豪擅长做深度报道,发现这样的线索,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作为孙中界家乡媒体《大河报》的记者,面对孙中界为证清白而剁手指的血性抗争,我从郑州赶赴上海,和孙中界一起在陌生的上海奔走,对孙中界断指事件进行了长达一周多的持续关注,连续发稿两万余字,全面质疑孙中界遭遇的钓鱼执法。”
  事件发生后,2009年10月19日,记者通过深入采访,在《大河报》的“今日关注”版以整版推出《河南小伙上海断指证“清白” 原因:自述做好事被执法部门设圈套诬陷为“黑车” 进展:上海市政府责令浦东新区彻查真相》,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得一清二楚,通过电话联系孙中界和孙中界的哥哥孙中记,对自残的原因进行探索。稿件的核心在于提出了“钓鱼执法”的问题,求证孙中界是不是被钓者,揭开“钓鱼执法”的冰山一角。10月20日A08版推出《家乡律师愿免费帮断指小伙<河南小伙上海断指证“清白”>引发关注,上海浦东新区表示调查将很快有结果》。 21日A10版推出《“老子调查儿子” 否认“钓鱼” 浦东执法局针对孙中界事件调查 执法大队后称没问题 网友对其结果质疑》。
  这种解读方式的好处在于主题集中,目标直指“钓鱼执法”。如果说河南人在上海被歧视、小伙子太冲动等,都起不到这样的效果。有些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时,认为上海人歧视外地人,才会如此对待孙中界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实不管是不是这样,都没必要深究,一件事,一个人,是无法代表一个地方的。这种一棍子打一大片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再说这样的解读方式会将事件的本质掩盖住,抓住芝麻,丢掉西瓜;抓住主旨不放。不写则已,要写就写深写透。用洋洋洒洒几千字的篇幅报道已发生几天的旧闻,这在《大河报》是不多见的。由此可见媒体的眼光,同时也体现了记者的能力。
  正如《千万别惹姓孙的!》里提到的:数年前,广州的收容站打死了孙志刚,结果多人被判刑,收容制度被废除。当时,以《南方都市报》为首的媒体对新闻进行关注,对收容方式提出质疑,对收容所的存在提出质疑,在全国上下的一片质疑声中,收容所关闭了,收容制度取消了,民主法制进程由此向前跨了一大步。当然,我们为这一步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孙志刚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要想像挑战收容所一样挑战“钓鱼执法”,新闻背景的揭示也是新闻解读的必要组成部分。记者通过多种形式,将长期存在于上海等地的“钓鱼执法”的相关背景一一晒出,对读者阅读有帮助,对孙中界事件的报道也有帮助。
  首先引用媒体报道:上孙中界车的陈某某只是钩头蒋某某手下的小钩子。1995年,上海首次颁布《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其中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本市常住户籍,“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由市客管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者非法所得10倍的罚款。”就在这一年,上海有了钩子。位于南端的奉贤,最早成立稽查大队查黑车,所以钩子诞生得最早最多。上海的钩子中,30%来自奉贤。目前最大的钩头蔡某就来自奉贤,手下有五六十个钩子。蒋国辉起初在蔡手下做钩子,1998年前后自立门户当钩头。
  各钩子团伙有相对固定的活动范围,蒋某某最早的地盘在闵行,后来转移到南汇区。做钩子,月收入多则五六千元,少则两三千元。如果做钩头,月入一两万元是稀松平常的事。在那个小圈子里,钩头是令人向往的职业。
  其次引用公益律师郝劲松的话:孙中界被栽赃陷害仅仅揭露了冰山一角,据保守估计,在上海每年被“钓鱼执法”所栽赃陷害的车辆有数千辆。目前,郝劲松及助手正在做这方面的统计和调查工作。他希望上海市政府对近年来上海市18个区县查获非法运营车辆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让曾经被钓鱼执法的受害车主向调查组报名登记,重点核查,彻底消除上海的“钓鱼执法”现象。
  再次用事实说话:张军经过抗争,撤销了行政处罚,孙中界也被归还了车辆,免于处罚,这让更多被“钓鱼”的司机看到了希望。
  最后采用佐证的方法:新闻发布会结束后,郝劲松获得一个好消息,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宣布,经调查组查明,由郝劲松代理的张军驾车载客,涉嫌非法营运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解读新闻的最终目的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多种需求,但满足读者需求是有条件的,对猎奇、庸俗的需求要坚决避免,并通过其他途径加以引导,否则,就会降低报纸的整体格调,甚至会偏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办报宗旨。比如,此次报道,如果过多地报道“钩子”的生活、渲染“钩头”涉黑情节等,就偏离了主题,给人以哗众取宠的感觉。
  立根原在破岩中——解读视角的深入性
  解读新闻时要从新闻与读者利益的相关处着手,强化读者意识,尽量选择在时效上、区域上、社会影响面上贴近读者的信息,以满足各种层次读者的需求,满足读者各个层次的信息需求。
  作为新闻当事人家乡的读者,想通过媒体对新闻事件有尽可能多的了解。在网络信息满天飞的今天,主流媒体的报道显得尤其重要,既可澄清事实,又可以以正视听。考虑到读者的特殊需求,22日,记者在掌握大量事实材料的基础上,以《 特稿调查》的形式,推出《浦东执法局调查结论存在五大疑点 浦东新区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再调查》。【疑点一】“乘客”当晚举报不止一人?【疑点二】调查报告“早产”?【疑点三】诸多文字细节被指不实。【疑点四】“乘客”身份为何不公开?【疑点五】逮住一次就算“非法营运”?“五大疑点”直指“浦东执法局调查结论”,将事件报道引向深入,将事件背后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东西挖出来进行拷问,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逼相关人员包括执法人员、“钓鱼”嫌疑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出面解答,还原事件真相,推动新闻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在解读新闻时应力求点面结合,宏观与微观相呼应,使单一的新闻变成一股具有较强冲击力的信息流。
  求知是人类的需要之一。报纸信息的有用性是读者选择的重要方面,同时,传递知识的功能也是报纸必备的,新闻解读过程中需要向读者提供科学知识。本案里涉及很多法律知识,包括再遇到此种情况如何应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等,新闻里记者借律师之口都有交待,让读者在了解新闻进展的同时,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对以后保护自己大有益处。比如当执法部门指定的调查组被质疑,联合调查组产生时,同样被公益律师郝劲松质疑:媒体代表大都来自上海本地媒体,且调查组成员详细身份不对外公开的情况,“这种由官方指定调查组成员的做法不符合公开公平的原则,应通过媒体公开征集调查组成员。在媒体代表的选择上,不能仅仅让上海当地媒体参与,更应该让中央级媒体、孙中界家乡的河南媒体等广泛参与。”
  执法局如果对此不进行公正处理,当事人该怎么办呢?郝劲松说:“我们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孙中界的合法权益。”
  对于执法局拒不让“神秘乘客”出来作证一事,郝劲松说:“执法队说孙中界违法,应该及时出具证据,否则就无法证明他违法。执法局官员说法律需要公开的时候,才让证人露面。难道你在不出示证据的情况下就先处罚,非得等到人家去告你,你才当庭出示证据?这样做本身就是法盲行为。”
  这些知识很专业,既能对症下药,又能给读者以启迪。
  千磨万击还坚劲——解读视角的曲折性
  《大河报》记者曾这样写道:“虽说调查的结果最终使得钓鱼执法原形毕露,孙中界冤屈得洗,但我心里却很清楚,推动断指事件最终水落石出的并非哪一家媒体,而是所有参与报道孙中界事件的记者,包括不断在网上发帖支持的网民,正是媒体的接力报道,使得质疑的声音一直声势逼人,最终水落石出。”
  世间事物少有一帆风顺的,新闻解读也是这样。新闻解读不一定全是对的,错误的解读也有。有时记者或媒体认为这种解读是正确的,其实不然。有时想向着一种正确的方向解读,但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计划赶不上变化。如果解读发生偏差,就会出现误读。新闻的误读是很可怕的,尤其是政治上的一些误读。
  “对于安倍首相第一次在慰安妇问题的道歉,我们有很多人会有误读。那次他是例行地去NHK接受周末的一个访谈节目,后来我们登了很多消息,说安倍首相针对慰安妇道歉了。他前面有这样一句话,‘在广义上,我们是有责任的,但是在狭义上,我们是没有责任的’,意思是广义上毕竟日本发动这场战争,有责任,狭义上日本没有派警察和军人直接到居民里头去强掳慰安妇,因此他说从心灵上我对那些受害的女性表示歉意。如果把他这次谈话理解成道歉的话,我们对那些人深表同情,因为这是一种暧昧的语言。日本面对政治的时候,很容易听到的是暧昧的语言,如果单方面进行解读,很容易出问题。”“记者永远就像99%和99.9%,和99.99%去发掘新闻事件背后的真相一样,你只能是无限地去靠近那个真实。但如果你敢说是绝对的真实,就要扇自己的嘴巴子了。”(白岩松《岩松看日本》)
  揭示新闻的真相是记者的职责。在整个的报道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孙中界是不是非法营运者,上海有关部门是否在“钓鱼执法”?这两个看似无因果关系的问题,其实在一个链条上,解开了一个,另一个就迎刃而解了。记者在《特稿调查》里追问“乘客”当晚举报不止一人?“乘客”身份为何不公开?试图通过“乘客”的疑点来反证孙中界的清白,同时将矛头直接指向执法人员,佐证“钓鱼执法”的存在。调查报告“早产”?诸多文字细节被指不实,对所谓的“调查报告”进行曝光,从根本上否定调查过程和调查人员,进而呼吁成立新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重新调查,还原事件真相,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老子调查儿子”否认“钓鱼”》从标题上就可以看出记者的倾向性,这也是网民声音的代表。
  对新闻的认识是人类认识活动之一,是复杂的、曲折的,也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普遍。一则新闻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方面很多,具体的细节,一言一行、一串数据,或者是某种特定环境背景,都有可能让读者发生浓厚的阅读兴趣。解读新闻必须从具体、特殊的要素入手,多级索引,由小到大,由简到繁,层层相连,吸引读者走进新闻,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解读视角也有个筛选问题。什么该报,什么不该报,什么报多,什么报少,是有规律可循的,违背了客观规律就会出问题。
  博文《孙中界担心被追杀》里,记者写道:“我们应该感谢孙中界,这个血性河南汉子的冲冠一怒,以自残的悲壮方式,揭开了上海钓鱼执法黑幕的冰山一角,其意义远远大于孙中界要回自己的金杯车。”这段文字放在博客里比较合适,如果放在新闻里就显得不妥。因为“被追杀”只是一种估计,和新闻主旨无关,再说,“自残”的方式虽然“悲壮”,但并不值得效仿。
  任尔东南西北风——解读视角的严谨性
  “表面上看,孙中界们只是在争个人的权利和人格,实际上,孙中界们的抗争,有望终结上海市的‘钓鱼执法’。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合法抗争,为一部分人又一部分人争得了人格尊严。”对于“孙中界事件”,有人这样评论。
  24日A07版《孙中界递申辩状索要被扣车“维权战士”郝劲松赴沪,为断指证清白的河南小伙孙中界提供法律援助》,看似新闻的一般性进展推进,其实不然,这是发起攻击的冲锋号,是事件有实质性进展的标志。上海“钓鱼执法”案原告张军代理人、著名公益维权人士郝劲松专程从北京赶到上海孙中界所在的公司,为断指证清白的河南小伙孙中界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律师撑腰让事件出现转折。
  27日A05版“今日关注”刊登《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公布“孙中界断指事件”最新调查结果孙中界等来清白 执法者将被追责》。不是太有分量的新闻,不可能这样再次“走上”《大河报》的关注版。“昨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就河南小伙孙中界断指证清白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浦东新区区长承认,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孙中界事件中采用钓鱼执法。浦东新区执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结果简单草率,与事实不符,误导公众和舆论。”“为此浦东新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对此案的执法程序,向社会公众作公开道歉,并启动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新闻发布会前,浦东执法局负责人当面向孙中界道歉,并对其因此造成的损失协商国家赔偿。”“调查发现,原南汇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当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当天,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一社会人员将执法的时间、地点告诉‘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陈雄杰在召泰路闸航路口扬手招孙中界驾驶的车牌号为浙ADS595白色金杯车。该车搭载陈雄杰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调查认为,‘乘客’陈雄杰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调查组在抽查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其他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了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区政府指定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
  11月2日《孙中界终于领回被扣车》着重写了工友们欢庆胜利的细节:半个多小时后,孙中界和哥哥将车开回他们所在的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门前时,工友们围着车辆兴奋地高喊:“我们胜利了!”工友们还买来一挂鞭炮,放了起来。“你的力量真不小,‘钓鱼执法’这么多年,从没有人赢过,你们是第一个赢得胜利的。”工友们兴奋地说。
  报道结果很容易,报道过程很难,报道清楚人们对事件的思考最难。记者需要严谨地报道新闻本源和由此带给人们的思考。像这种带有法律思辨的事件,没有评论,光有事实,会显得很单薄,只有同时对多方面的评论进行报道,才会增加新闻的厚度,让新闻突现的价值远远超出新闻事件本身。
  “五大疑点”就是一篇思辨新闻,记者从五个方面对新闻事件中存在的疑问,也就是读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归纳,引发人们更深层次的思考,同时对央视名人、知名学者、法律界人士的观点进行引证。
  央视评论员白岩松在“新闻1+1”节目中说:“(如果)那两个被钓到的司机,或者不用‘钓’这个词,被抓到的司机描述的的确是同一个人采取了同样的行为的话,这里的嫌疑就会变得更大。因为他似乎在非常‘专业’地做这件事情,是他自己主动的行为,还是跟执法者之间有一种关联在做?这样的一些细节展现出来的时候,我们当然期待的是不管是浦东方面,还是执法部门,能针对大家所怀疑的这些细节给出更有说服力的事实和依据,然后告诉所有关心的受众,的确这里不存在‘钓鱼’的执法。”白岩松说:“似乎很巧……他(乘客)应该没有举报的行为,比如说通过打手机,或者怎么样,否则的话司机就会知道。但是为什么就在这样的一个瞬间,执法人员就这么顺利地出现在旁边,迅速地将其抓获。如此的巧合,如果这个上车的乘客跟执法队员完全不认识,这种巧合非常(容易)让人产生怀疑。”白岩松还在节目中说,在一辆车上的两个个体,究竟该信谁的说法呢?如果有明确的证据,比如有录音,那是不是正说明存在‘钓鱼式’执法?如果没有录音,只是嘴上的说法,那凭什么只认定乘客的说法,而不认定司机的呢?
  什么算“非法营运”是五大疑点中最有分量的,它关系着对孙中界行为的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说,“钓鱼式执法”就法律而言,属违法行为;就对社会风尚的影响而言,这是泯灭社会善良风俗、导致道德沦丧的行为。对非法营运的黑车进行处罚,是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其处罚的对象是“非法营运行为”。“非法营运”的基本构成要件,一是非法进行,二是属于“营运行为”。对于这种偶发性的民事交易行为不应当处罚,例如,公民改变出行计划,非常偶然地到车站找人退票,就不是倒票行为,他也不属于“票贩子”。偶发性的民事交易行为,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天天发生,“不让人民进行这样的交易行为,人民如何生活?”郝劲松也认为:“所谓非法营运,首先是一种经营行为,(孙中界)这个明显不是经营行为。比如说我看你有一本书,我觉得挺好,十块钱你卖给我,这个不是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不能由此认定你没有营业执照,税务不能说你需要缴税,这个只是一种民事交易行为,不能认定为经营。”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香说,“钓鱼执法”取证方式是违法的,用违法手段取证是无效的,因此导致的处理结果也是无效的。
  如果认定出现偏差,对个人和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恶劣影响?
  白岩松在节目中说:“如果我们查处了10件事情,其中9件都是该查的,但是冤枉了一个好人,那么冤枉这一个好人,社会所付出的信任的成本,甚至比查处了9个黑车的成本还要大。这就是执法必须公正、透明、公开的重要性所在。所以我们希望‘钓鱼式执法’是不存在的,希望这件事情,是一个促进剂,有就应该让它展现出来,真正地改正,该处罚的要处罚。如果没有的话,应该引以为戒。但是不管有或没有,我们都需要有说服力的事实,这是目前我相信所有人在关注‘钓鱼式执法’的时候最大的期待。”
  这一系列层层推进式的报道,很好地提升了新闻品位和传播效果。
  (作者单位:大河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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