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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中心内容是对证据材料的收集、审查、判断、运用的过程。侦查人员要认识到在法庭上作证,就其本身的专业知识、取证方法及过程、鉴定方法和合理的科学依据等相关事项,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是侦查工作的继续,树立由侦查中心向审判中心转移的司法理念。现场勘验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有其自身的表现形式及内在要求,要实现诉讼价值,转化成定案的依据,必须经得起法庭的质证,经得起社会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