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年初,卫生部向全国范围内印发了《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中明确指出: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为宗旨,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保健服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逐步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保健等规范化、系统化的生育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