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周祖豹被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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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同在浙江省乐清市出生、同在千里之外的北京创业、同样历经艰辛而都成为亿万富翁的温州老乡,因生意场一次合作矛盾,所涉资产不过他们所拥有的资产的2%,却反目成仇,拔刀相向,制造了一起惊世的血案,令人震惊,令人感慨。
   2004年5月19日,这起震动全国的乐清籍富商周祖豹被杀一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亿万富翁大血案
  
   周祖豹,现年50岁,北京祖豹毛皮辅料综合市场董事长。2003年2月上旬,向来保镖身影不离的他一反常态,只身回到乐清市蒲岐镇老家。原来,他是为同时结婚的二儿子、三儿子操办婚事的。2月10日,周家两个儿子的婚事如期举行。
   谁也想不到,此时此刻,大祸即将临头。
  2月11日早上9时许,在家中的周祖豹和大儿子周建勇、三儿子周建南,打算到酒店结算结婚酒宴款项。
  此时,已坐进停在家门口私家轿车上的周祖豹,发现轿车坐垫比较脏,就从车中出来,叫大儿子将坐垫抖一抖。这时,一辆小型面包车迅速靠近周祖豹,车上下来五名带刀的歹徒,挥舞着杀猪刀向他刺来。周建勇见状冲上去与歹徒搏斗,但歹徒们矛头直指周祖豹。当三儿子周建南从屋里为他拿出提包时,周祖豹已身中14刀倒在血泊中,终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凶手们迅速跳上面包车逃走。
   当时,机灵的周家兄弟虽然没有擒住凶手,但和邻居一起,把遮盖在那辆面包车牌照上的“百年好合”彩纸撕下,发现这车挂的是外地牌号:陕AP2735。
   此案引起官方的高度重视。公安部、中共浙江省委、温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迅速破案。由此,浙江省、温州市、乐清三级公安机关调集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立即投入破案。
  
   周祖豹其人
  
   周祖豹出生在乐清市蒲岐镇一渔民家庭,家中共有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三。小学毕业后,周祖豹随父亲出海捕鱼。20世纪80年代初,周祖豹和许多当地农民一样,开始外出闯荡。他先后到过西宁、郑州等地。后来辗转到北京,从包柜台、租商场卖衣服起步,逐步发展到创建自己的服装专业市场。
  周祖豹的生意越做越大,在京城的乐清籍商人中崭露头角。有人说周祖豹的资产已达到上亿元。那期间,周祖豹的一些亲朋好友也到北京投靠他,帮助他管理市场。周祖豹大哥周祖华的独子周建波(后因故被杀)也放下在郑州的生意到北京加盟周祖豹。
  
   循着车牌找线索
  
  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追踪的第一个目标便是那辆陕西车牌面包车。2003年2月19日,警方循着车牌号线索,在西安抓获了车主李勃。第二天,犯罪嫌疑人朱智金因吸毒被乐清市公安局刑拘。3月17日,躲在永嘉县黄田镇罗溪一尼姑庵的杨金富收到情妇送来的1万元后准备外逃时,被温州市公安局刑侦重案大队刑警抓获。
  随着犯罪嫌疑人的相继落网,本案涉嫌幕后“雇凶”杀人者王伟坚、屠金安浮出水面。
   王伟坚闯荡京城多年,据称为人慷慨大方,结识了一批政要巨贾。面对这个头上光环炫目、身后背景强大的犯罪嫌疑人,警方排除重重障碍,将其紧紧锁定。3月25日,讲究派头的王伟坚仍像过去一样坐头等舱飞回老家温州。当晚,他在乐清新世纪大酒店与朋友一起吃饭时被警方抓获。几乎与之同步,屠金安也在杭州市的一家四星级大酒店落入法网。
  
   行凶者是什么人
  
   在数名涉嫌杀人的凶手中,根据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排名,居第一位的是杨金富。现年43岁的杨也是乐清人,小学文化,无正当职业。他在北京也已闯荡多年,以残暴和讲“义气”而闻名。
   排在第二位的王伟坚,现年40岁,未婚,大专文化,相貌斯文,戴一副时髦眼镜,人称“儒商”。他18岁就只身闯荡北京,白手起家,也是个资产不低于周祖豹的亿万富豪。王在乐清籍温州京城商人中享有盛誉,因创办著名的大红门“龙湫商贸城”、大红门“众人众面料市场”等数个大型市场而被称为“市场大亨”。1987年,他从乐清市虹桥镇只身来到京城,其间做过服装,包过柜台,还与香港某公司合资注册了一家中外合资的制衣公司,30岁时就拥有了千万资产。后来,他跟另一名杀人嫌疑人屠金安合伙,成立了北京市丰台区龙湫商贸城(批发市场)。他任董事长,屠金安任总经理。两人搭档后,事业获得更大的发展。2001年,王伟坚的户口获准迁入北京,成为“首位外地私企老板户口入京者”,由此一度成为新闻人物。
   排在第三位的屠金安也是乐清市虹桥镇人。他14岁便出来做木工,18岁到杭州做皮鞋生意,23岁去了北京搞服装。起初是小打小闹,自己做了衣服拿到商场柜台上销售。后来积蓄了一些钱,1991年办起了“北京城南服装批发市场”。屠金安曾为此自豪地说:“在北京的外地个体户中,我是第一个办专业市场的!”
   涉案人员还不止这几个人。他们还有分别是来自乐清的杨家富、余存军、朱智金、林玉薇等。
  
   合伙不成反结仇
  
   1998年3月,王伟坚经屠金安介绍认识了周祖豹。后来王伟坚和屠金安决定共同出资190万元,与周祖豹等人合伙筹备开办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辅料综合市场(后该市场改称为祖豹毛皮辅料综合市场)。工商登记过程中,王伟坚、屠金安和周祖豹在商定法人代表等问题上产生了磨擦。后在经营过程中双方矛盾加深。二人便要求退出该市场,退还其投入的190万元资金,但遭周祖豹拒绝,双方睚眦从此结下。
   1998年9月,王伟坚、屠金安经人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杨金富。得悉杨金富在北京丰台区打架斗殴有一定的名气后,二人便商议让杨金富帮助其讨回在周祖豹处的190万元投资款。随后,王伟坚、屠金安和杨金富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即将其二人在大红门辅料市场的股份转让给杨金富,让杨金富以该市场股东的名义去向周祖豹讨钱。为搞得“干净”,王、屠二人特意另与杨金富签订附加协议,约定讨钱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杨金富本人负责,如讨钱成功,将支付杨金富钱款57万元。签订协议后,杨金富先后多次持该股份转让书向周祖豹讨钱,但均未果。
   1999年4月份左右,杨金富带领柯良柱、迪蒙(绰号)等人,携带灭火器、铁管子等凶器强行驻进祖豹市场。当天周祖豹方的保安前来制止时,杨金富方和其发生械斗。械斗中市场保安李红凯头部被打伤,经鉴定为轻伤。杨金富方的柯良柱、迪蒙因逃跑不及被周祖豹方殴打,柯良柱眼睛被打瞎,迪蒙脚被打断。后王伟坚、屠金安获悉杨金富方有人受伤住院后,应杨金富要求,分别出资交杨金富医治柯良柱和迪蒙。
  
   “讨债”不成反生祸
  
   1999年11月10日凌晨6时许,杨金富带领犯罪嫌疑人杨国富(杨金富的兄弟)、朱智金、赵坚、吴银富、吴银余、郑祥志、方加千、方阿五、李勃(另案处理)等十多人,携带铁管子、鱼叉、灭火器等凶器,闯入祖豹市场再次“讨债”,试图强行控制该市场,逼周祖豹就范。在驱赶、控制市场在场人员中,该市场副总经理周建波持一枝猎枪反抗,这伙人即用鱼叉刺中其心脏,用灭火器击打其头部,致其受伤倒地后逃之夭夭。后周建波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周祖豹接到了法院传票,已“转让”股权的王伟坚和屠金安,将其告到了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要求其返还投资款。周祖豹强忍失侄之痛,聘请律师应诉。2000年9月间,在法院主持下,周分别与王、屠两人自愿达成调解,周返还王、屠两人投资款各85万元。
   1999年至2002年在杨金富潜逃期间,王伟坚、屠金安仍积极提供钱款,帮助其继续逃匿。
  周建波被杀后,周祖豹多次上告北京市有关部门,要求北京警方查明杨金富杀害周建波一事的幕后主使人,催促警方及时抓捕当时正在潜逃的杨金富。王伟坚、屠金安、杨金富等人因此更加记恨周祖豹。
  
   惊天命案终爆发
  
  屠金安在公安部门和法庭上说:“杨金富带人将周祖豹侄子打死后就跑了,后来陆陆续续给我打电话,以各种理由问我要钱,具体每次给多少我实在不记得了,大概总共给过二十多万元。而周祖豹一直在活动,一面通过警方施加压力要求尽快抓获凶手,一面又向社会上放出风,说是我和王伟坚支持杨金富去杀人的,并扬言不会放过我和王伟坚,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2年。到了2002年11月份左右,杨金富突然打电话给我,我当时在龙湫商贸市场的办公室里,杨金富说被周祖豹逼得没路可逃了,周祖豹扬言要杀掉他全家,而且还要杀王伟坚和我的全家。”
  2002年11月份左右,杨金富通过手机联系屠金安,要求由屠金安、王伟坚二人出资50万元,由他组织人员杀掉周祖豹。随后,王伟坚在北京方庄一炸酱面馆交给杨金富现金10万元。杨金富即开始组织人员策划杀人。在陕西省西安市,杨金富组织朱智金、余存军等人参加杀人计划。同时,在西安市购得一汽嘉宝面包车一辆,挂上陕西牌号,并通过电话指使杨加富在乐清虹桥镇购得五把杀猪刀并改装刀柄。他们决定先下手为强,做掉周祖豹。他们之所以选择在乐清市蒲岐镇周祖豹的老家下手,是认为周祖豹平时有保镖不离左右,而回老家肯定不会再带着他们。
  2003年1月28日左右,杨金富、朱智金、余存军等人雇人开车,将购得的小面包车开回乐清市虹桥镇。另外杨金富还准备了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经多次踩点,2003年2月12日,杨金富、余存军、杨加富等人携带着杀猪刀、灭火器、雷管、导火索等凶器,驱车来到乐清市蒲岐镇北门村周祖豹居住处。发现周祖豹正好在其家门口后,这伙人即持杀猪刀冲向周祖豹,向周祖豹乱刺,致使周祖豹倒在血泊中身亡。而杨金富等人即驾车逃离现场。
  
   庭上撞铁笼
  
   5月19日上午9时20分,温州亿万富翁周祖豹被杀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的8名被告人共聘请了10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被害人周祖豹的亲属也聘请了两位律师代理诉讼。
   庭审开始后,法警将8名被告人押上了法庭,审判长根据程序对被告人的身份等情况进行简要的询问。当问及杨金富是哪个“民族”时,他回答:“农民。”随后无论问他什么,他均摇头不答或是答非所问。
   公诉人念完起诉状后,另外7名被告人被暂时带下法庭,只留杨金富一人站在用敞开式铁笼制成的被告席里。从审判长开始问话起,杨金富的举止就很怪异。他不但不承认所有的犯罪指控,就连公诉方送达、他签了名的逮捕书,也说想不起来是否收到过。公诉人当庭讯问他:“杨金富,你是否杀害了周祖豹?”他答:“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公诉人接着问:“你是否帮人去向周祖豹要钱?”他答:“我什么都没有干!”接着,他显得有点不耐烦,突然冒出一句:“你问这么多干嘛,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当审判长严厉警告杨金富时,本来面对着审判席的杨金富突然转身,用身体撞击铁笼,全然不顾审判长的制止。两位法警冲上去拉住杨金富,只听“咣当”一声,铁笼被他撞翻在地。五六名守在门外的法警冲了进来,抓住杨金富,将他从被告席里拖出来,带离了审判现场。
  
   法庭上相互攻讦
  
   关于与周祖豹的恩怨,王伟坚是这样供述的:以前周祖豹和我并没有什么矛盾。1998年我应屠金安之邀,投资周祖豹的“祖豹轻纺织品市场”。后来,有一次周祖豹私下说让我当法人代表,我说我太忙,不当这个法人(代表)。周祖豹也客气了一下,并说自己也不想当。当时我没注意到周是假客气,就推荐屠金安当法人(代表)。周没说话,可能这时他对我有了看法,因为以后的事态发展表明周对市场是全面控制的,从没考虑让我或屠金安插手……再后来双方的关系每况愈下。说到周祖豹的死,王伟坚认为自己“没罪”,至少没有“直接责任”。
  在法庭上,王伟坚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均予以否认,他称杨金富最后杀了周祖豹是其个人行为。王伟坚(法庭上)说,在杀人行动之前,屠金安曾经打了个电话给他,对他说,杨金富开价50万元,问王伟坚是否愿意。王在电话中说,干掉周可能会影响自己,这是掉脑袋的事情,没有回答。不过在最后王还是在电话中对屠金安说:“你看着办。”王认为这样的答复已经很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自己不想参与进去。屠金安则辩称,王伟坚是公司的法人代表,50万元只有王同意才行,而且杨金富杀人之前是直接打电话给王的,王是同意的,而不是由他做“中介”。
  
   补充协议成焦点
  
   一份补充协议成了法庭争论的焦点。1998年12月份,杨金富、王伟坚和屠金安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把屠、王的股份转让给杨,好让杨以股东的名义向周祖豹讨要投资款。同时,他们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事成之后由王、屠两人支付给杨57万元,并特别注明:一切后果由杨承担。公诉人认为这份补充协议,就是王、屠两人雇凶杀人的铁证,“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这句话是欲盖弥彰。但屠的辩护律师认为,因为他们知道杨为人冲动,是想告诫他在讨债过程中不能做违法的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所以杀害周的事应当由杨来承担。
  
   王伟坚有无指使
  
   王伟坚到底有没有指使杨金富去杀害周祖豹成了法庭审理之关键。辩护律师童平宇在法庭上说,王伟坚、屠金安的股份转让给杨金富是事实,但王伟坚没有参与杀人。王伟坚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曾指使杨金富去杀害周祖豹。王伟坚正是因为知道杨金富会胡作非为,为了将股份转让,所以王伟坚还特意与杨金富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写明由杨金富承担一切后果。“后果由杨承担”,这句话,并没说明要杨去杀人,实际上是对杨行为的一种约束,是叫他不能乱来。放任其要股份,并没有放任其犯罪。王在事后才知道杨杀了周祖豹的事。关于事后的资助行为,注意是在“事后”,不是“买凶钱”。
   辩护律师还就有关证据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说,从杨金富交代的笔录中反映出王伟坚打电话给杨金富,让他去杀掉周祖豹,但内容却有好几个“版本”,到底哪一个是真的,而且又没有旁证,到底该相信哪一个。因此,辩护律师认为,王伟坚是主谋证据不足,不能定罪……
  
   始作俑者究竟何人
  
  为屠金安出庭辩护的律师何延法提出:虽然周祖豹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杀害值得人们同情,但是从整个案件的起因来看,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周祖豹一手造成的。周祖豹、王伟坚、屠金安都是乐清人,他们都是老乡,他们为了挣钱离开家乡来到了北京,并且还合伙办起了市场。当时注册登记之时,周祖豹开始说董事长让王伟坚来当,王说不当他就写成了自己。在工商登记填写股东时,却没把真正的股东(王伟坚、屠金安)作为股东,而将自己的儿子等人作为股东。这些事是导致以后矛盾产生的关键所在。
  何又说,在市场的经营过程中,周祖豹提出要王伟坚、屠金安追加股金时,其实他们之间的矛盾已经酿成。此时,王伟坚、屠金安不仅不想追加股金,而且还提出要退出股金。这时,周祖豹竟然要对屠和王进行惩罚,要罚他俩款,这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后来的一系列事情,更让王、屠觉得无望,当他俩去市场时,竟然遭到打手的围攻。因此,周祖豹才引来了杀身之祸。
  
   听审时埋头哭泣
  
  现年38岁的林玉薇是本案中惟一一名女被告人,她只有小学文化,以前在家从事个体理发,后来成了杨金富的姘妇,并跟随其到北京生活。去年2月12日上午,血案发生前夕,林玉薇在杨金富的授意下,来到乐清蒲岐镇被害人周祖豹家附近查探,随后打电话给杨金富,告知有关情况。因此,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林玉薇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她辩解说,自己并不知内情。当法警将其带下法庭时,她顿时虚脱,瘫坐在地,被法警搀扶着离开。在随后的举证阶段,她重新被带上法庭时,法警拿了张椅子,让她坐着听审。这时,她坐在被告席上埋头哭泣。
  
   帮“友”到头反为囚
  
   现年42岁的被告人杨瑶信,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在8名被告人中除了王伟坚之外,也可算是个有点文化的人了。而且他在北京经商多年,也办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市场,且资产虽然没有周祖豹、王伟坚那么多,也有上千万元。他与杨金富既是同乡又是同龄,所以在北京时经常有来有往,是一对好朋友。
   2003年3月份,杨瑶信明知杨金富是逃犯,仍应其要求,将1万元人民币存入杨金富提供的银行户头。因此检察机关认为杨瑶信明知是逃犯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窝藏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杨瑶信因此而被卷入了本来与自己没有一点关系的杀人案中。
   在庭审中,除了杨瑶信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外,杨金富、王伟坚等其他7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都百般抵赖,尤其是杨金富,对审判长的提问,经常糊里糊涂地乱作答。
  
   了犹未了
  
   本案被害人周祖豹的四个儿子在19日的庭审中,同时委托律师向法庭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周氏兄弟在诉状中称,王伟坚等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一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请求法院在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判令各被告人支付被害人近亲属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81.08万元。
   就这起惊天大血案本身而言,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一一归案,法院也如期开庭。经一审,直接的杀人凶手已昭然若揭。至于谁是杀害周祖豹的幕后指使者,或者本案到底有无幕后指使人等关键问题,还需等待法院合议庭加以认真分析,深入研究,作出一审判决。
   这起惊天大血案对外界、对温州人的震动是前所未有的。20年来,温州人在北京的创业者有20万人。其中巨商不下三百,主要精英都是些“市场大王”。周祖豹、王伟坚、屠金安当数其中叱咤风云者。官有官道,商有商道。温州人的“商道”便是崇尚“大气度”“和为贵”,擅长“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他们的成功业绩,正是其独特商道的有力印证。但是,眼前的周、王、屠,眼前的温州亿万富豪,眼前的京都商界风云人物,却为一个小小的合作项目各自心怀鬼胎、互相拆台,为区区85万元的投资锱铢必较,斗得天昏地暗,血溅商场。许多温州人说,这一血案不能不说是温州商人的一大耻辱,它也叫世人重新认识了温州商人。
   这起惊天大血案对社会的警示也是“可持续”的。人们记忆犹新,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的丰台区南苑乡冒出个赫赫有名的“浙江村”。那10万温州商人的集聚地,是温州人自发建造的中国第一个“经济社区”,被学者称为温州人“跨越边界的社区”。人们不会忘记,当年的“浙江村”一度曾以严重的“打、杀、抢”、治安情况“骇人听闻”而受到中央和北京市的严厉整治。
   今天,我们又看到了“周祖豹案”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新场景:杨金富以残暴和讲“义气”而闻名,在丰台区(“浙江村一带”)打架斗殴有一定的名气;杨金富为讨钱携多人携带灭火器、铁管子等凶器强行驻进祖豹市场,双方发生械斗;市场保安李红凯头部被打成轻伤;柯良柱眼睛被打瞎,迪蒙脚被打断;杨金富再次带领兄弟杨国富等十多人,携带铁管子、鱼叉、灭火器等凶器,闯入祖豹市场再次“讨债”,控制市场;市场副总经理、周祖豹侄子周建波持猎枪反抗;杨金富等人即用鱼叉刺中其心脏,用灭火器击打其头部致死;杨金富说被周祖豹逼得没路可逃了,周祖豹扬言要杀掉他全家,而且还要杀王伟坚和屠的全家;杨金富通过手机联系屠金安,要求由屠金安、王伟坚二人出资50万元,由他组织人员杀掉周祖豹;王伟坚在北京方庄一炸酱面馆交给杨金富现金10万元;杨金富即开始组织人员策划杀人……
   面对这起人命案,“重新警惕‘浙江村’的治安情况”,恐怕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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