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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对离婚损害赔偿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论述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权利义务主体以及举证责任。经过分析认为,首先,应当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其次,权利主体只能是夫妻一方,而义务主体可以包括第三者。最后,应当适当引入举证责任倒置以及适当情况下司法部门参与调查取证,以更好地保护受侵害配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