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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发电[2013]32号 6月14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