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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切实改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基础条件,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2006年,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简称“修购专项”或修购专款)。这里的修购专款,是指中央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用于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不包括已转制的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