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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绥化市博物馆馆藏一通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简称“孙氏碑”),它是绥化境内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件有关绥化开辟的实物载体资料,文章即以“孙氏碑”中所提供的有限信息,参以地方文史资料中零星的相关记载,考证北团林子(今绥化市区)正式设治的时间。
关键词:绥化市博物馆;“孙氏碑”;碑文;设治
绥化市博物馆馆藏一通镌刻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花岗岩石碑,其上款名为“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墓志”。国家二级文物。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以下称“孙氏碑”)出土于绥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刘振墉家族古墓葬遗址,它之所以被列入绥化地方历史文物行列中,唯一的原因是在它简短的碑文中透露出一个百余年前北团林子(今绥化城区)招垦之初,第一个中标者详细的重要的历史信息。
这一重要的历史信息之前在地方文史资料中尚属空白。自1980年“孙氏碑”被意外发现后,这个久为人知的历史信息引起今天地方文物工作者的关注。它由此成为绥化境内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件有关绥化开辟的实物载体资料。
笔者基于“孙氏碑”内含的这一历史信息,以及工作中接触的有关此碑发现记录下来的第一手档案资料,认为有必要将这一信息相关的一些问题简而述之。本文即以“孙氏碑”中所提供的有限信息,参以地方文史资料中零星的相关记载草成。文中定有不足之处,望方家指正。
1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的发现
1980年初夏,绥化地区文物管理站组织一次野外田野考古踏查工作,当时从基层各县选调多名文物干部组成两个小分队,踏查路线沿呼兰河中下游的庆安、王奎、绥化、兰西两岸进行没有先例的实地考察。从绥化城区出发,以宛家悦为领队的小分队在向东富公社境内、呼兰河南岸进发的途中,在一个名为“牛圈台子”的自然屯进行走访时,意外得到一条重要的文物线索,称这里的生产队院内的喂马槽下垫有两块尚有文字的石碑。这一突来的文物线索使小分队顿感意外,这样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自然屯,竟然有石碑的存在。当时请一位知青社员引路来到生产队,在一排喂马槽的下方发现两块长约2米的花岗岩石碑。在村民的大力帮助下,将两块沉重的石碑安全移放在平地上,石碑的表面泥土弥漫,但隐约可见字迹存在。经过简单清洗之后,上面文字全数显露出来,从其上下款碑文中始知这是两块同刻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个人墓碑,即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和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公宜人张氏墓志碑。
经咨询一位知情村民,他向队员简述了两碑的出处。原来在此屯西北的呼兰河南岸,有一处远近知名的刘家坟,据说刘家在清代是这一代的大户,良田数百顷,富甲一方,家里有做官的,后来刘家没落,族人四散。但刘家坟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仍保存完好,有族人专门看管,“文革”时期石碑被破坏得七零八落,将带有“圣旨”字样的碑额扔到东富公社下坎的草甸子里,因碑身平整,有人将它拉回生产队垫了马槽,这才得以保存至今。
小分队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临时决定将碑文全数抄录以备存档,碑体仍暂存原地,意在踏查结束后再作妥善处理。1983年绥化人民公园重建之际,拟将绥化境内遗存的所有石刻实物集中在公园一角展示成一景。后经文化局对两碑审查,唯“孙氏碑”的内容含有一定的历史参考价值可以选入,而张氏碑是一通个人墓碑,不宜展示在公园景区,应将其留在原地由其族人继续保管。2009年绥化市博物馆建馆之初在广泛征集展品之际,将存放在人民公园内的所有石刻实物全部列入馆藏,展示在绥化市博物馆西侧石刻展区内,其中就包括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
2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碑况
绥化市博物馆馆藏的“孙氏碑”仅存碑身,呈长方形,碑身长71.5厘米,宽28.2厘米,高188.5厘米,碑身正面阴刻“万古流芳”四个汉字,碑身背面竖阴刻碑文221字。碑志全文如下:
显祖考讳瑞,祖妣氏孙,生余父昆仲三人,余生父均邦,仲父均
周,季父均治,姑四人,先世登州府永成县人,移奉天复州,又移吉林伯都讷,累世务农。自曾祖逝世,祖考治外,克睦乡邻,祖妣理内,闺范楷仰。数十载,家道颇饶。成丰二年,祖妣病故,春秋四十有四。继祖妣氏孙,共生余姑三人,同治元年,家移北团林子,领荒设镇,舍庙基,施义冢,今成钜镇。余祖考有卓见焉,竟卒于同治二年,享受五十有六,继祖妣卒于光绪丙戌,孙三人,曾孙六人。凡兹安居足食,恭微职,悉赖祖德,备述大致,俾后世有所稽云。
光绪二十八年四月毂 旦敬立
同知職衔附贡生季孙振镛顿首谨立
碑文中内含几个信息点:
从相关史料中得知,清朝自康熙七年(1668)朝廷以满洲固有风俗和“旗人生计”为由,对所谓龙兴之地的东北三省进行严厉的封禁,禁止汉人出关进入封禁之地谋生。此后的近200年间,东三省大片的肥沃土地尽成百里无人烟的荒芜之地,尤以高寒地带的黑龙江为甚,成为广义的北大荒。至清咸丰朝,由于沙俄入侵和关内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大量灾民涌入山海关周围地区,企图过关,迫于这种严峻的形势,清统治者才部分开禁,至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东北地区才全部开禁,此际大批来自山东、热河等地的汉民纷纷进入东三省各地,即民间称的“闯关东”。
关于北团林子(今绥化市区)最初放荒招垦的具体时间,根据1920年版的《绥化县志》中记载:“自前清同治元年,初放北团林子荒,而绥化由此开辟始……”至于北团林子这一狭小地域,第一个中标领荒者具体是谁,一无所记,成为一个悬案。
“孙氏碑”发现之后,从其碑文中我们找到了这个悬案的答案。碑文中的“同治元年家移北团林子,领荒设镇”之语,不仅印证了《绥化县志》中有关北团林子放荒的准确时间,也由此知道了北团林子招垦之初,中标者的具体人是谁,他就是“孙氏碑”的主人孙太君的丈夫,来自山东的刘瑞其人。 刘瑞,祖籍山东登州府永成县,从碑文中得知他家曾先后移居今辽宁省阜新市和吉林省榆树市,因家累世务农,家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治元年(1862),刘瑞携家眷迁至北团林子(今绥化市区),时值北团林子放荒,刘瑞一举中标,成为第一个领荒人,惜其寿年不永,竟在中标之后的同治二年(1863)离世,终年56岁。
孙氏是刘瑞的续弦,在丈夫未展宏图之时离世,孙氏为家中长者,挑起重担,带领家人继续完成未竟之业。孙氏卒于光绪丙戌年(光绪十二年),距其夫君刘瑞去世时隔23年。孙氏过世后,其头上冠有的“诰封”“奉直大夫”“宜人”的头衔在清末用银子是可以买到的,徒俱虚名。
为孙氏追立墓志者,是其长孙刘振镛,其父是孙氏长子刘均邦。另一张氏碑的主人张氏是孙氏的长媳,也是刘振镛的生身之母。刘振镛的生平从其官衔可见一斑。1920年版《绥化县志》卷六的“义行篇”对刘振镛有所描述:“刘振镛字子敬,附生同知衔,前清光绪三十年(1904)助学校经费银12000两,经督抚奉清,奖给三品封典,并给好善乐施字样。其子汉璧、汉玺、侄汉琪各加封同知衔,怠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事过劳,以呕血卒。”
从上述这段文字中可知,刘振镛在世之时,已是地方名流,办学一次捐出一万二千两白银,可见其家境富有,刘振镛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为其继祖母孙氏追立墓碑之时,当是刘家鼎盛之际。
总之,“孙氏碑”虽系出自民间的一通墓碑实物资料,但其中有关北团林子初辟时间的明确记载,恰与官方修订的县志中相关文字记载吻合,这无疑形成了一个认定北团林子放荒年代考证的完整证据链,这正是“孙氏碑”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所在。
3 附议
在解读“孙氏碑”碑文时,在参考的某些地方文史资料中,发现有关绥化设治的时间表述有不明确的问题,如1985年新版《绥化县志》在其概述中就有“自清同治元年设治”字样,笔者认为这个表述显然有待商榷。
以笔者的粗浅理解,“领荒设镇”“设治”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顾名思义,“领荒设镇”是定点开荒之意,正如1920年版《绥化县志》中所言:“自前清同治元年,初放北团林子荒,而绥化开辟由此始。”而设治则是指这里已设官府,实施管辖的意思。由此笔者认为“孙氏碑”碑文中所记载的山东刘瑞,自同治元年得到北团林子的开垦权,应纯属是民间个人的一种行为,故才能有在碑文中所言的“舍庙基,施义冢”的权利。恰是刘家在取得北团林子的开发权之后,在数年间的经营下,此地面貌才有了重大改观,“渐有居民,城镇雏形”。
正是在这种客观形势下,清地方统治者才认为有必要把统治的触角延伸到这里。故1920年版《绥化县志》中有“同治二三年设旗署,而绥化官制亦权舆此”的记载,这恰是有力的说明。当时的“北团林子”仍在呼兰副都统的管辖范围内,旗署的入驻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属一种军队兼管的形势,故这不能是完全意义上的设治,况且当时管辖的范围也仅限于今绥化城区这一狭小部分。
那么,今绥化正式设治的时间应从什么时候算起呢?就这一历史事实,清代官方档案中有说明记载:“清光绪十一年(1885)黑龙江将军文绪向清廷上奏:‘呼兰地方讼狱繁增,拟请添官分治,以兹整顿,详核同知驻扎巴彦苏苏(今巴彦县)在南,呼兰副都统驻扎之处在西,北团林子旗营在北,东路之余庆街(今庆安县)尤为隘要,拟请在北团林子添设绥化厅理事通判一员,管狱巡檢厅一员。’”
文绪这一奏请获准之后,“分呼兰厅与绥化厅,以濠河(今泥河)为界,以北津河、诺敏河、尼尔吉河、额依浑河五段,纳租实地二十万一千九百八十一晌(含今庆安大部分)划归新成立的绥化理事通判厅,并委毓衡为首任通判”。以笔者理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北团林子设治之时,亦由此时起北团林子这一俗地名被“绥化”这一官方地名所取代,正式标注在中国版图之上,此时的绥化理事通判厅所辖范围扩大到今绥化城乡29个乡镇,面积2743平方千米,人口近百万。
“孙氏碑”的意外发现,它以实物佐证了北团林子的初垦时间,并非是官府设治之时,待光绪十一年(1887)设立绥化理事通判厅之后,才可算官方正式设治之时。
光绪十一年(1887)始划城基,构筑城墙,方显出一定规模的城镇雏形,其后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刘振镛为其继祖母追立墓志碑之时,才会有“今成钜镇”之语。
关键词:绥化市博物馆;“孙氏碑”;碑文;设治
绥化市博物馆馆藏一通镌刻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花岗岩石碑,其上款名为“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墓志”。国家二级文物。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以下称“孙氏碑”)出土于绥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刘振墉家族古墓葬遗址,它之所以被列入绥化地方历史文物行列中,唯一的原因是在它简短的碑文中透露出一个百余年前北团林子(今绥化城区)招垦之初,第一个中标者详细的重要的历史信息。
这一重要的历史信息之前在地方文史资料中尚属空白。自1980年“孙氏碑”被意外发现后,这个久为人知的历史信息引起今天地方文物工作者的关注。它由此成为绥化境内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件有关绥化开辟的实物载体资料。
笔者基于“孙氏碑”内含的这一历史信息,以及工作中接触的有关此碑发现记录下来的第一手档案资料,认为有必要将这一信息相关的一些问题简而述之。本文即以“孙氏碑”中所提供的有限信息,参以地方文史资料中零星的相关记载草成。文中定有不足之处,望方家指正。
1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的发现
1980年初夏,绥化地区文物管理站组织一次野外田野考古踏查工作,当时从基层各县选调多名文物干部组成两个小分队,踏查路线沿呼兰河中下游的庆安、王奎、绥化、兰西两岸进行没有先例的实地考察。从绥化城区出发,以宛家悦为领队的小分队在向东富公社境内、呼兰河南岸进发的途中,在一个名为“牛圈台子”的自然屯进行走访时,意外得到一条重要的文物线索,称这里的生产队院内的喂马槽下垫有两块尚有文字的石碑。这一突来的文物线索使小分队顿感意外,这样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自然屯,竟然有石碑的存在。当时请一位知青社员引路来到生产队,在一排喂马槽的下方发现两块长约2米的花岗岩石碑。在村民的大力帮助下,将两块沉重的石碑安全移放在平地上,石碑的表面泥土弥漫,但隐约可见字迹存在。经过简单清洗之后,上面文字全数显露出来,从其上下款碑文中始知这是两块同刻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个人墓碑,即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和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公宜人张氏墓志碑。
经咨询一位知情村民,他向队员简述了两碑的出处。原来在此屯西北的呼兰河南岸,有一处远近知名的刘家坟,据说刘家在清代是这一代的大户,良田数百顷,富甲一方,家里有做官的,后来刘家没落,族人四散。但刘家坟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仍保存完好,有族人专门看管,“文革”时期石碑被破坏得七零八落,将带有“圣旨”字样的碑额扔到东富公社下坎的草甸子里,因碑身平整,有人将它拉回生产队垫了马槽,这才得以保存至今。
小分队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临时决定将碑文全数抄录以备存档,碑体仍暂存原地,意在踏查结束后再作妥善处理。1983年绥化人民公园重建之际,拟将绥化境内遗存的所有石刻实物集中在公园一角展示成一景。后经文化局对两碑审查,唯“孙氏碑”的内容含有一定的历史参考价值可以选入,而张氏碑是一通个人墓碑,不宜展示在公园景区,应将其留在原地由其族人继续保管。2009年绥化市博物馆建馆之初在广泛征集展品之际,将存放在人民公园内的所有石刻实物全部列入馆藏,展示在绥化市博物馆西侧石刻展区内,其中就包括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
2 皇清诰封奉直大夫刘府君宜人祖姓孙太君“万古流芳”墓志碑碑况
绥化市博物馆馆藏的“孙氏碑”仅存碑身,呈长方形,碑身长71.5厘米,宽28.2厘米,高188.5厘米,碑身正面阴刻“万古流芳”四个汉字,碑身背面竖阴刻碑文221字。碑志全文如下:
显祖考讳瑞,祖妣氏孙,生余父昆仲三人,余生父均邦,仲父均
周,季父均治,姑四人,先世登州府永成县人,移奉天复州,又移吉林伯都讷,累世务农。自曾祖逝世,祖考治外,克睦乡邻,祖妣理内,闺范楷仰。数十载,家道颇饶。成丰二年,祖妣病故,春秋四十有四。继祖妣氏孙,共生余姑三人,同治元年,家移北团林子,领荒设镇,舍庙基,施义冢,今成钜镇。余祖考有卓见焉,竟卒于同治二年,享受五十有六,继祖妣卒于光绪丙戌,孙三人,曾孙六人。凡兹安居足食,恭微职,悉赖祖德,备述大致,俾后世有所稽云。
光绪二十八年四月毂 旦敬立
同知職衔附贡生季孙振镛顿首谨立
碑文中内含几个信息点:
从相关史料中得知,清朝自康熙七年(1668)朝廷以满洲固有风俗和“旗人生计”为由,对所谓龙兴之地的东北三省进行严厉的封禁,禁止汉人出关进入封禁之地谋生。此后的近200年间,东三省大片的肥沃土地尽成百里无人烟的荒芜之地,尤以高寒地带的黑龙江为甚,成为广义的北大荒。至清咸丰朝,由于沙俄入侵和关内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大量灾民涌入山海关周围地区,企图过关,迫于这种严峻的形势,清统治者才部分开禁,至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东北地区才全部开禁,此际大批来自山东、热河等地的汉民纷纷进入东三省各地,即民间称的“闯关东”。
关于北团林子(今绥化市区)最初放荒招垦的具体时间,根据1920年版的《绥化县志》中记载:“自前清同治元年,初放北团林子荒,而绥化由此开辟始……”至于北团林子这一狭小地域,第一个中标领荒者具体是谁,一无所记,成为一个悬案。
“孙氏碑”发现之后,从其碑文中我们找到了这个悬案的答案。碑文中的“同治元年家移北团林子,领荒设镇”之语,不仅印证了《绥化县志》中有关北团林子放荒的准确时间,也由此知道了北团林子招垦之初,中标者的具体人是谁,他就是“孙氏碑”的主人孙太君的丈夫,来自山东的刘瑞其人。 刘瑞,祖籍山东登州府永成县,从碑文中得知他家曾先后移居今辽宁省阜新市和吉林省榆树市,因家累世务农,家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治元年(1862),刘瑞携家眷迁至北团林子(今绥化市区),时值北团林子放荒,刘瑞一举中标,成为第一个领荒人,惜其寿年不永,竟在中标之后的同治二年(1863)离世,终年56岁。
孙氏是刘瑞的续弦,在丈夫未展宏图之时离世,孙氏为家中长者,挑起重担,带领家人继续完成未竟之业。孙氏卒于光绪丙戌年(光绪十二年),距其夫君刘瑞去世时隔23年。孙氏过世后,其头上冠有的“诰封”“奉直大夫”“宜人”的头衔在清末用银子是可以买到的,徒俱虚名。
为孙氏追立墓志者,是其长孙刘振镛,其父是孙氏长子刘均邦。另一张氏碑的主人张氏是孙氏的长媳,也是刘振镛的生身之母。刘振镛的生平从其官衔可见一斑。1920年版《绥化县志》卷六的“义行篇”对刘振镛有所描述:“刘振镛字子敬,附生同知衔,前清光绪三十年(1904)助学校经费银12000两,经督抚奉清,奖给三品封典,并给好善乐施字样。其子汉璧、汉玺、侄汉琪各加封同知衔,怠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事过劳,以呕血卒。”
从上述这段文字中可知,刘振镛在世之时,已是地方名流,办学一次捐出一万二千两白银,可见其家境富有,刘振镛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为其继祖母孙氏追立墓碑之时,当是刘家鼎盛之际。
总之,“孙氏碑”虽系出自民间的一通墓碑实物资料,但其中有关北团林子初辟时间的明确记载,恰与官方修订的县志中相关文字记载吻合,这无疑形成了一个认定北团林子放荒年代考证的完整证据链,这正是“孙氏碑”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所在。
3 附议
在解读“孙氏碑”碑文时,在参考的某些地方文史资料中,发现有关绥化设治的时间表述有不明确的问题,如1985年新版《绥化县志》在其概述中就有“自清同治元年设治”字样,笔者认为这个表述显然有待商榷。
以笔者的粗浅理解,“领荒设镇”“设治”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顾名思义,“领荒设镇”是定点开荒之意,正如1920年版《绥化县志》中所言:“自前清同治元年,初放北团林子荒,而绥化开辟由此始。”而设治则是指这里已设官府,实施管辖的意思。由此笔者认为“孙氏碑”碑文中所记载的山东刘瑞,自同治元年得到北团林子的开垦权,应纯属是民间个人的一种行为,故才能有在碑文中所言的“舍庙基,施义冢”的权利。恰是刘家在取得北团林子的开发权之后,在数年间的经营下,此地面貌才有了重大改观,“渐有居民,城镇雏形”。
正是在这种客观形势下,清地方统治者才认为有必要把统治的触角延伸到这里。故1920年版《绥化县志》中有“同治二三年设旗署,而绥化官制亦权舆此”的记载,这恰是有力的说明。当时的“北团林子”仍在呼兰副都统的管辖范围内,旗署的入驻是一个权宜之计,当属一种军队兼管的形势,故这不能是完全意义上的设治,况且当时管辖的范围也仅限于今绥化城区这一狭小部分。
那么,今绥化正式设治的时间应从什么时候算起呢?就这一历史事实,清代官方档案中有说明记载:“清光绪十一年(1885)黑龙江将军文绪向清廷上奏:‘呼兰地方讼狱繁增,拟请添官分治,以兹整顿,详核同知驻扎巴彦苏苏(今巴彦县)在南,呼兰副都统驻扎之处在西,北团林子旗营在北,东路之余庆街(今庆安县)尤为隘要,拟请在北团林子添设绥化厅理事通判一员,管狱巡檢厅一员。’”
文绪这一奏请获准之后,“分呼兰厅与绥化厅,以濠河(今泥河)为界,以北津河、诺敏河、尼尔吉河、额依浑河五段,纳租实地二十万一千九百八十一晌(含今庆安大部分)划归新成立的绥化理事通判厅,并委毓衡为首任通判”。以笔者理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北团林子设治之时,亦由此时起北团林子这一俗地名被“绥化”这一官方地名所取代,正式标注在中国版图之上,此时的绥化理事通判厅所辖范围扩大到今绥化城乡29个乡镇,面积2743平方千米,人口近百万。
“孙氏碑”的意外发现,它以实物佐证了北团林子的初垦时间,并非是官府设治之时,待光绪十一年(1887)设立绥化理事通判厅之后,才可算官方正式设治之时。
光绪十一年(1887)始划城基,构筑城墙,方显出一定规模的城镇雏形,其后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刘振镛为其继祖母追立墓志碑之时,才会有“今成钜镇”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