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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国家船检局为表彰在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按照全国渔业船舶检验系统“检验标兵单位”评选工作要求,评选出31个单位为2003—2007年全国渔业船舶检验系统“检验标兵单位”,其中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广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广州分局、惠州分局、番禺检验站分别荣获此殊荣并获得改善办公条件的经费支持,以加强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渔业船舶检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