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内部纠正的制度之一,在解决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对于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第三方,是否同样受到行政复议制度的保护,不同的行政机关作出了不同的判断。据此,本文结合行政复议制度自身的特点以厦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物权和债权的法律特性,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