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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鲜明提出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使干部在科学的考评中释放潜能、合理的期许中自觉作为、正确的导向中不断奋进,让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江苏大地蔚然成风、开花结果。
统筹考虑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各种因素,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作为有机整体,制定下发“三项机制”文件,形成相辅相成、协调配合的制度体系。一是在鼓励激励方面,每年表彰命名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市(单位)、20个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2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让干得好的有荣誉受鼓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明确“一个优先考虑、两个优先提拔使用、一个破格提拔使用”,让干得好的获重用得提升;对干得好的设区市领导班子、省级机关单位和先进县(市、区)给予奖励,让干得好的获奖励得实惠;开展“家家到”谈心谈话活动,明确各类政策待遇向一线倾斜,对“污名化”干部现象加强处置、妥善应对,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二是在容错纠错方面,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和身处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的干部,重点关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管党治党三大领域,明确调查核实、科学认定、准确处置的程序方法,通过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履职取向、纠错态度“六看”,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三是在能上能下方面,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退出机制,依据政治表现、年度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担当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5个方面,列出22条具体情形,进行“下”的调整。强化对“下”的干部的教育管理、跟踪了解,对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实绩突出的,按规定程序提拔任职,让严管有“尺度”、厚爱有“温度”。
研究制定《江苏省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规定(试行)》和2018年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设区市、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着力考准考实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三项机制”落地打好基础。一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差异、优选量化,设定设区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三大类指标,着重考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实行“乘数计分”,充分体现党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二是改进考核识别方式。将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有效贯通,把全覆盖走访调研、年终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在日常考核上,加大平时监测力度,既多角度、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掌握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在分类考核上,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及不同领域、层级、岗位的干部,区别对待、差异考量。在近距离考核上,经常性、有原则地接触干部,从发展基础、工作实绩、干部评价、群众口碑等方面考核识别,做到知根知底、知长知短。三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省委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省委书记任主任,省长、省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其他省委常委(不含兼任设区市市委书记的常委)任委员,考核办设在省委组织部。注重整合考核资源,统筹部门力量,组织开展一体化考核,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建立完善年度综合考核信息化平台,为科学精准考核提供有力支撑。
紧紧抓住“用、容、调”三个方面,鲜明选人用人标尺,科学把握容错界限,畅通“下”的渠道,努力求突破、见实效。一是大胆“用”,用出动力。探索构建“五突出五强化”干部选任机制,把最能担当的干部放到最需要担当的岗位。无锡市为解决垃圾围城困境,从全市各个层面选拔数百名干部,强力推进因群体事件搁置多年的锡东电厂复工,成为近三年来全国同类项目中原址复工投运的唯一范例。淮安市对连续两年获得考核一等奖的淮阴区,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倾斜,2018年7月提拔使用7名淮阴区干部,占使用县区干部的1/4。二是精准“容”,容出活力。坚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长远,对发展中的新生事物不求全责备、苛求完美,理直气壮支持、保护、鼓励改革创新者。江阴市创新推行风险备案制度,对承担重大改革任务、开展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以及推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进行风险备案,对列入备案的事项,适用相应容错规定快速处置。盐城市盐都区倪杨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范畴把握不准,用改造资金新建居家养老院供无房户居住,经调查确无贪污挪用行为,从落实政策精神实质出发,对相关人员予以容错。三是果断“调”,调出压力。综合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对不适宜、不胜任岗位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苏州市明确25种“下”的具体情形,2017年以来对8名因工作失误等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连云港市2018年以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15名,体现了能“下”的震慑力。
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支持实践创新,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推动工作常态长效。一是强化责任传导。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自觉承担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普遍召开常委会、全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省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地落实“三项机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纳入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13个设区市均已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办法。二是突出案例引领。注重以案析理、以案引路,部署开展案例征集工作,先后遴选十多个省级典型案例,通过《江苏组工信息》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为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三项机制”提供参考。一些地方也采取案例月报、编印选编等形式,积累和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基层探索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激发。三是加强典型宣传。注意挖掘和发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先进典型,通过“传统媒体 新媒体”“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他们的业绩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经组织推荐,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李世贵和睢宁县沙集镇党委书记杨帆两名同志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江苏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动干部积极性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三个区分开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时,总书记又提出新的要求。
2017年底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2018年5月印发“三个办法”。江苏的做法,突出了宣示性、导向性、系统性、操作性,释放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系统化构建制度体系
统筹考虑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各种因素,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作为有机整体,制定下发“三项机制”文件,形成相辅相成、协调配合的制度体系。一是在鼓励激励方面,每年表彰命名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市(单位)、20个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2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让干得好的有荣誉受鼓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明确“一个优先考虑、两个优先提拔使用、一个破格提拔使用”,让干得好的获重用得提升;对干得好的设区市领导班子、省级机关单位和先进县(市、区)给予奖励,让干得好的获奖励得实惠;开展“家家到”谈心谈话活动,明确各类政策待遇向一线倾斜,对“污名化”干部现象加强处置、妥善应对,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二是在容错纠错方面,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和身处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的干部,重点关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管党治党三大领域,明确调查核实、科学认定、准确处置的程序方法,通过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履职取向、纠错态度“六看”,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三是在能上能下方面,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退出机制,依据政治表现、年度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担当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5个方面,列出22条具体情形,进行“下”的调整。强化对“下”的干部的教育管理、跟踪了解,对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实绩突出的,按规定程序提拔任职,让严管有“尺度”、厚爱有“温度”。
精準化实施综合考核
研究制定《江苏省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规定(试行)》和2018年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设区市、省级机关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着力考准考实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三项机制”落地打好基础。一是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差异、优选量化,设定设区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三大类指标,着重考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实行“乘数计分”,充分体现党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二是改进考核识别方式。将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有效贯通,把全覆盖走访调研、年终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在日常考核上,加大平时监测力度,既多角度、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掌握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在分类考核上,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及不同领域、层级、岗位的干部,区别对待、差异考量。在近距离考核上,经常性、有原则地接触干部,从发展基础、工作实绩、干部评价、群众口碑等方面考核识别,做到知根知底、知长知短。三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省委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省委书记任主任,省长、省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其他省委常委(不含兼任设区市市委书记的常委)任委员,考核办设在省委组织部。注重整合考核资源,统筹部门力量,组织开展一体化考核,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建立完善年度综合考核信息化平台,为科学精准考核提供有力支撑。
链条化抓牢关键环节
紧紧抓住“用、容、调”三个方面,鲜明选人用人标尺,科学把握容错界限,畅通“下”的渠道,努力求突破、见实效。一是大胆“用”,用出动力。探索构建“五突出五强化”干部选任机制,把最能担当的干部放到最需要担当的岗位。无锡市为解决垃圾围城困境,从全市各个层面选拔数百名干部,强力推进因群体事件搁置多年的锡东电厂复工,成为近三年来全国同类项目中原址复工投运的唯一范例。淮安市对连续两年获得考核一等奖的淮阴区,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倾斜,2018年7月提拔使用7名淮阴区干部,占使用县区干部的1/4。二是精准“容”,容出活力。坚持看主流、看大局、看长远,对发展中的新生事物不求全责备、苛求完美,理直气壮支持、保护、鼓励改革创新者。江阴市创新推行风险备案制度,对承担重大改革任务、开展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以及推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进行风险备案,对列入备案的事项,适用相应容错规定快速处置。盐城市盐都区倪杨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范畴把握不准,用改造资金新建居家养老院供无房户居住,经调查确无贪污挪用行为,从落实政策精神实质出发,对相关人员予以容错。三是果断“调”,调出压力。综合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对不适宜、不胜任岗位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苏州市明确25种“下”的具体情形,2017年以来对8名因工作失误等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连云港市2018年以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15名,体现了能“下”的震慑力。
常态化推动落地见效
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主体责任,支持实践创新,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推动工作常态长效。一是强化责任传导。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自觉承担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普遍召开常委会、全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省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地落实“三项机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纳入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13个设区市均已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办法。二是突出案例引领。注重以案析理、以案引路,部署开展案例征集工作,先后遴选十多个省级典型案例,通过《江苏组工信息》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为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三项机制”提供参考。一些地方也采取案例月报、编印选编等形式,积累和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基层探索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激发。三是加强典型宣传。注意挖掘和发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先进典型,通过“传统媒体 新媒体”“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他们的业绩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经组织推荐,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李世贵和睢宁县沙集镇党委书记杨帆两名同志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江苏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背景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动干部积极性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三个区分开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时,总书记又提出新的要求。
2017年底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2018年5月印发“三个办法”。江苏的做法,突出了宣示性、导向性、系统性、操作性,释放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