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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枣庄市的经济发展倚重于煤炭资源,随着经济发展枣庄市开始实施经济发展转型,开始由煤炭资源型向文化产业型经济发展,围绕“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城市品牌,以水乡为魂,以运河为线,合理规划、整合、开发我市的旅游资源,突出抓好“两个龙头”(台儿庄运河古城、滕州微山湖湿地公园),布局“五个节点”(山亭抱犊崮-熊耳山山乡旅游、峄城冠世榴园生态旅游、薛城铁道游击队纪念园红色旅游、滕州盈泰温泉休闲旅游、市中区中兴公司工业旅游)。
1.台儿庄古城简介
运河古城坐落于枣庄市辖区台儿庄区,既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历史的丰碑,也是运河文化的承载体,至今仍保留有不少的遗存,被世界旅游组织誉为“活着的运河”、“京杭运河仅存的遗产村庄”。重建台儿庄古城,是几代台儿庄人民的梦想,古河道,古码头,一座可以舟楫摇曳、遍游全城的东方水城,中国第一座二战纪念城市,重建后的台儿庄古城,将成为世界上继华沙、庞贝、丽江之后,第四座重建的古城,世界第三座二战城市,全国唯一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目前已经成为煤城枣庄的新城市名片,国家AAAA级景区。
作為枣庄经济发展转型的前哨阵地----台儿庄古城则拥有丰富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说台儿庄古城作为为“运河古城”的核心区,拥有最能体现明清运河沿岸居民生活特点的古村庄“纤夫村”,城内至今仍有大量的古街巷、古建筑。运河上还保留着较为完好的驳岸、被水石堤、水门等水工遗存。被誉为“活着的运河”、“京杭运河仅存的遗产村庄”。古城内有税史、私塾、驿站、奏折、票号、青楼等100多个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引入了运河大鼓、伏里土陶、鲁南皮影、曹县面人等30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
那么如何在旅游业对文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也渐渐地显现出来,既如何在更好的开发利用古城文化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这些遗迹值得我们认真的考虑。怎样合理的看待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在保护好文物的同时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在开发的基础上拉动旅游经济加大经济投入,做好开发前的准备,保护文物不被损害,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充分利用先辈给我们留下来的财富,完成旅游资源的开发,则是现代文物保护工作的首要问题。
2.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关系研究
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保护是前提,旅游发展利用是目的。我们应该深刻认识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
2.1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相互依托
首先,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吸引到更多的人来到台儿庄古城参观,让更多的人了解台儿庄古城博大精深的内涵,了解到运河古文化、湿地文化、大战文化了解古城内的这些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明清那段历史,给人们以精神上的学习和启发。
其次,旅游开发可提高文物保护的意识,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只要合理利用,就可以发挥良好的效果,为了吸引游客,相关部门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从而获取最大限度更加长远的经济效益。台儿庄古城的重建可以说不仅是古城的重建而且是文化的重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发挥其旅游价值的同时应该更加重视古城的保护。
再次,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以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还可以通过旅游活动起到以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以使得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2.2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些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
首先,短浅的目光给文化带来的损害。一些旅游开发部门,目光短浅,为了在短时间内开发文物旅游资源,吸引游客,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式的利用,不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开发,导致文物破坏严重,甚至引发无法挽回的损害。
其次,任意改造文物破坏了文物的时代性,有的老旅游部门吸引大量的观光客,长期开展文物旅游服务,虽然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的确对文物进行的相关管理和保护,但由于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没有保存好其时代性。
再次,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对文物的损害。旅游发展的同时,有些游客环保意识不高,乱丢弃垃圾,对一些不能拍照的文物肆意拍照,旅游交通工具排除大量废弃,对旅游区的空气。面对这一负作用我们古城旅游相关负责人员应以此为鉴高度重视,努力避免文物破坏的发生。
因此,我们应在开发利用的同时采取相应的举措来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真正使得二者之间和谐发展、长远发展。
3.古城文物保护的举措分析
文物的珍稀性及其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必须更加仔细、谨慎的对待之。我们要用科学的方法保护和利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3.1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一文物工作的基本方针
保护为主点出了文物安全是最重要的,是重中之重;抢救第一说对遭到破坏的处于极端濒临危机状态的文物必须赶快补救,这句话不只是强调了保护的重要性,而且强调了保护的及时性;合理利用是指有限度的、科学的利用,让文物健康长寿,增强其承受能力,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管理是指文物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总之,这“16字方针”中的4句话是相辅相成的,说明了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保护的目的。台儿庄古城的重建和保护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而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认真挖掘古城的内在价值,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利用,这样,古城既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古城文化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
3.2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针对我国当前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律的范围之内,对于破坏或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的制裁措施。当地政府应将台儿庄古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加强台儿庄古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制定古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
3.3利用多种手段强化宣传力度
文物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珍贵的文化财富,也是全人类珍贵的文化财富,不仅是当代人的宝贵财富,也是后代人的宝贵财富,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来宣传文物保护,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要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使人们自觉守护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让更多的人走进文物,了解文物,共享文物保护的成果。比如我们可以在6月9日,在我国“文化遗产日”的当天可以在古城举行文物保护的宣传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文化遗产知识,营造“热爱文物,热爱古城”的社会氛围。还可以设计一些文物特色的标志、图案和告示牌安装在古城相应的景点旁,提醒人们自觉执行文物法,增加全民保护古城文物的自觉性。
4.结语
在发展旅游业中的过程中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们要在继承和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使得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同行,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合理利用中传承、升华。
总而言之,台儿庄古城文化旅游开发是时代之势,转型之趋,发展旅游与保护文物二者相互依托、相互承载,只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不屑工作,加之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台儿庄古城必然会“曾经辉煌、再现璀璨”、台儿庄古城文化旅游事业定会如日中天,充满生机。
1.台儿庄古城简介
运河古城坐落于枣庄市辖区台儿庄区,既是民族精神的象征、历史的丰碑,也是运河文化的承载体,至今仍保留有不少的遗存,被世界旅游组织誉为“活着的运河”、“京杭运河仅存的遗产村庄”。重建台儿庄古城,是几代台儿庄人民的梦想,古河道,古码头,一座可以舟楫摇曳、遍游全城的东方水城,中国第一座二战纪念城市,重建后的台儿庄古城,将成为世界上继华沙、庞贝、丽江之后,第四座重建的古城,世界第三座二战城市,全国唯一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目前已经成为煤城枣庄的新城市名片,国家AAAA级景区。
作為枣庄经济发展转型的前哨阵地----台儿庄古城则拥有丰富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说台儿庄古城作为为“运河古城”的核心区,拥有最能体现明清运河沿岸居民生活特点的古村庄“纤夫村”,城内至今仍有大量的古街巷、古建筑。运河上还保留着较为完好的驳岸、被水石堤、水门等水工遗存。被誉为“活着的运河”、“京杭运河仅存的遗产村庄”。古城内有税史、私塾、驿站、奏折、票号、青楼等100多个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引入了运河大鼓、伏里土陶、鲁南皮影、曹县面人等30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
那么如何在旅游业对文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也渐渐地显现出来,既如何在更好的开发利用古城文化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这些遗迹值得我们认真的考虑。怎样合理的看待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在保护好文物的同时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在开发的基础上拉动旅游经济加大经济投入,做好开发前的准备,保护文物不被损害,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充分利用先辈给我们留下来的财富,完成旅游资源的开发,则是现代文物保护工作的首要问题。
2.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开发关系研究
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保护是前提,旅游发展利用是目的。我们应该深刻认识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
2.1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相互依托
首先,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吸引到更多的人来到台儿庄古城参观,让更多的人了解台儿庄古城博大精深的内涵,了解到运河古文化、湿地文化、大战文化了解古城内的这些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代表的明清那段历史,给人们以精神上的学习和启发。
其次,旅游开发可提高文物保护的意识,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只要合理利用,就可以发挥良好的效果,为了吸引游客,相关部门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从而获取最大限度更加长远的经济效益。台儿庄古城的重建可以说不仅是古城的重建而且是文化的重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发挥其旅游价值的同时应该更加重视古城的保护。
再次,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以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还可以通过旅游活动起到以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以使得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2.2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些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
首先,短浅的目光给文化带来的损害。一些旅游开发部门,目光短浅,为了在短时间内开发文物旅游资源,吸引游客,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式的利用,不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开发,导致文物破坏严重,甚至引发无法挽回的损害。
其次,任意改造文物破坏了文物的时代性,有的老旅游部门吸引大量的观光客,长期开展文物旅游服务,虽然在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的确对文物进行的相关管理和保护,但由于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没有保存好其时代性。
再次,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对文物的损害。旅游发展的同时,有些游客环保意识不高,乱丢弃垃圾,对一些不能拍照的文物肆意拍照,旅游交通工具排除大量废弃,对旅游区的空气。面对这一负作用我们古城旅游相关负责人员应以此为鉴高度重视,努力避免文物破坏的发生。
因此,我们应在开发利用的同时采取相应的举措来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真正使得二者之间和谐发展、长远发展。
3.古城文物保护的举措分析
文物的珍稀性及其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必须更加仔细、谨慎的对待之。我们要用科学的方法保护和利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3.1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一文物工作的基本方针
保护为主点出了文物安全是最重要的,是重中之重;抢救第一说对遭到破坏的处于极端濒临危机状态的文物必须赶快补救,这句话不只是强调了保护的重要性,而且强调了保护的及时性;合理利用是指有限度的、科学的利用,让文物健康长寿,增强其承受能力,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管理是指文物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总之,这“16字方针”中的4句话是相辅相成的,说明了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保护的目的。台儿庄古城的重建和保护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而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认真挖掘古城的内在价值,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利用,这样,古城既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又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古城文化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
3.2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针对我国当前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律的范围之内,对于破坏或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的制裁措施。当地政府应将台儿庄古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加强台儿庄古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要制定古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
3.3利用多种手段强化宣传力度
文物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珍贵的文化财富,也是全人类珍贵的文化财富,不仅是当代人的宝贵财富,也是后代人的宝贵财富,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来宣传文物保护,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要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使人们自觉守护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让更多的人走进文物,了解文物,共享文物保护的成果。比如我们可以在6月9日,在我国“文化遗产日”的当天可以在古城举行文物保护的宣传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文化遗产知识,营造“热爱文物,热爱古城”的社会氛围。还可以设计一些文物特色的标志、图案和告示牌安装在古城相应的景点旁,提醒人们自觉执行文物法,增加全民保护古城文物的自觉性。
4.结语
在发展旅游业中的过程中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就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我们要在继承和保护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使得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的发展同行,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合理利用中传承、升华。
总而言之,台儿庄古城文化旅游开发是时代之势,转型之趋,发展旅游与保护文物二者相互依托、相互承载,只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不屑工作,加之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台儿庄古城必然会“曾经辉煌、再现璀璨”、台儿庄古城文化旅游事业定会如日中天,充满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