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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备受关注;其中,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主要是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土地的质量水平进行衡量,从而将土地质量的差异凸显出来,它既是土地规划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农业土地资源调查的重要环节。基于此,文章就现阶段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质量;调查评价;问题
1、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重复性采集环节存在问题
首先,重复采样能够进一步预防相关人员在进行野外采样时没有准确找到原始布样点,或是采样的物质不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其次,能够进一步确保原始样和重复样分析结果均符合相关条件。当前,随着采样、监测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GPS的广泛应用,野外采样的质量已经实现了动态监控,而对于采样的分析也可以利用内部检验、重复性检验及外部检验来全程监控采样分析质量。有相关规范指出,在进行重复性采样时,其采样的间隔时间必须控制在一周范围内,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进一步确保两次采样的各项测试指标能在最小范围内,从而保证两次采样的误差是相同的[1]。但在进行操作时,这种方法实施起来则不是很顺利,主要因为土壤中的元素是动态变化的,对于在不同时间点所采集的土壤,其有效动态是不一样的;其次,在实际的土壤采集过程中,通常是使用一点多坑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每个样品要进行5次不同地点的采样,之后将其组合成一个样品,如若在不同时间内进行采样,加之雨水、耕地等方面的印象,相关人员就难以将原始采样坑全部找出,不能完全确保样品是在相同地点,最终就会导致原始样及重复样的分析结果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不符合相关要求规范,不能够对其质量问题进行确定;最后,在开展重复采样前,如若遇上农民已经在原有的样点施过了肥,那么同一块地的两件样品的分析数据就不存在可比价值了,重复采集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总而言之,对于地球化学调查标准中重复采集环节而言,其设置初衷是具备一定合理性的,但随着科技技术的高速发展,其所发挥的价值已经是可以被取代的了,且从某种程度来说,进行重复采样还有可能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一些不便,所以调查标准应做到与时俱进,紧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的进行优化、更新。
2、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食品安全这一方面就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重金属污染的防治,所以当前在进行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时,对于土地重金属的含量的评价就越来越重视。在土地质量调查评价的相关规范中,要求严格根据重金属的含量来划分土地质量的不同等级,主要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是指清洁土地;二级是指有受到轻微污染的土地;三级是指轻度污染的土地;四级是指中度污染的土地;五级是指重度污染的土地。除开一级,其他四个维度均属于污染等级。目前,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对越来越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在涉及到污染话题时,均给予了高度重视,而规范中的污染级别则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规范中的污染只是属于一种等级的概念,与日常生活中所常涉及到的污染话题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所表达的意义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在使用污染这一词时,需要谨慎对待,以规避不必要的恐慌事件出现。另外,相关人员在对所采食物样品进行处理时,需先使用强酸给予样品溶解,对于重金属元素来说,其溶解率超过了95%,而人体因为胃酸的酸性相对来说较弱,所以食物中的重金属含量就难以进行有效的溶解。由此就可以说明,将食物样品进行处理后,其所得实验数据中显示的数据超标,只能够表示样品中存在较高的重金属含量,并不能说明重金属离子均被吸收到了消化系统中,其是否会给人体带来较大的伤害,还有待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现阶段,已经有相关研究者采用模拟胃酸的方式来对样品进行了测试,并以其实验所得数据划分了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值,这种方式值得更进一步的进行研究[2]。
3、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农产品品质调查问题
开展土地质量调查评价的初衷就是进一步了解、掌握土壤的相关信息,采用科学的调查方式,对耕地土壤进行质量的划分,从而不仅能够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数据支持,且还能对农业用地的土质建设进行合理划分。所以,在开展农村品调查工作时,土地质量的调查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农产品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对产品的安全性及品质进行调查,其中安全性调查的目的是能够进一步了解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元素的污染程度,而品质调查的目的就是对产品的优质水平(外观、所含营养成分等)进行有效的调查,进一步掌握相关信息。
4、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土壤养分元素全量与有效态存在问题
在开展实际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时,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于土壤养分丰缺的相关评价,合理、科学的评价能够对土壤养分的丰缺进行一个划分,进一步掌握土壤养分的情况,通过评价,从而给农田的施肥奠定一定的科学依据。在现行的土地质量调查评价标准中,要求在土壤养分情况进行评价时,要先对土壤中的各元素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价,之后再按照相关公式对土壤的综合养分进行计算,从而对土壤的养分情况进行有效的了解。但与此同时需注意的是,采用此方式对土壤养分情况进行评价存在较大的片面性,因为计算出的元素含量只能说明土质背景值的高低情况,而这并不能用来表明土壤中所含的实际养分。另外,在进行土壤养分情况的评价是,还可以使用另一种方式,即元素有效态的评价,依然是按照相关评价标准进行,科学划分土壤的丰缺情况,在进行元素有效态评价主要是指,采取水溶态和交换态等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因为这些元素在土壤中的活跃性较高,极易被植物吸收利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农作物的吸收情况,从而对土壤的养分丰缺情况进行了解。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的土地质量调查标准,通常会发生谋些元素缺少,但有效态不缺乏的现象,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性,所以建议按照元素的有效态含量来对土壤的养分情况进行评价,从而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且还能再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3]。
5、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大气干湿沉降物调查问题
针对大气沉降而言,其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一个关键途径。在开展运输、建筑材料的生产等方面工作时,均会产生大量的气体及粉尘,而这其中就存在较高的重金属含量,大部分的重金属通常是呈气溶胶的形态进入大气,只有汞不可以,之后通过以外,之后通过干湿沉降进入土壤。由此就可以说明,在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时最不必要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对大气干湿沉降物进行有效的调查评价,通常情况下在实际的调查评价中,大气干湿沉降接尘缸需放置一年,从而数据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够全面反映出大气干湿沉降物一年的动态变化。同时,随着农业技术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过程就得到了一定的优化,相关生产企业想要保证收成,就需进一步的对環境进行监控、分析,而一年一次得出的数据根本无法满足现下农业生产的相关需求。因此,为进一步掌握研究区大气干湿沉降的变化过程,建议可以每个月回收因此接尘缸,从而确保1年数据的动态变化,这样就能促使监测结果更具直观性,有利于农业管理工作的展开。
6、结语
综上所述,开展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对这一方面进行研究,能够有效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土地总规划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嘉兴市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及成果应用的实践与思考[J].韩向宇,康占军.浙江国土资源.2018(02)
[2]关于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的几点思考[J].周刘洋.有色金属设计.2019(01)
[3]路婕,李玲,吴克宁,等.基于农用地分等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耕地综合质量评价[J].农业工程学报,2017,27(2):323-329.
作者简介:
潘远见:(1986年10月),汉族,浙江浦江人,现居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工程师,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工作
关键词:土地质量;调查评价;问题
1、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重复性采集环节存在问题
首先,重复采样能够进一步预防相关人员在进行野外采样时没有准确找到原始布样点,或是采样的物质不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其次,能够进一步确保原始样和重复样分析结果均符合相关条件。当前,随着采样、监测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GPS的广泛应用,野外采样的质量已经实现了动态监控,而对于采样的分析也可以利用内部检验、重复性检验及外部检验来全程监控采样分析质量。有相关规范指出,在进行重复性采样时,其采样的间隔时间必须控制在一周范围内,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进一步确保两次采样的各项测试指标能在最小范围内,从而保证两次采样的误差是相同的[1]。但在进行操作时,这种方法实施起来则不是很顺利,主要因为土壤中的元素是动态变化的,对于在不同时间点所采集的土壤,其有效动态是不一样的;其次,在实际的土壤采集过程中,通常是使用一点多坑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每个样品要进行5次不同地点的采样,之后将其组合成一个样品,如若在不同时间内进行采样,加之雨水、耕地等方面的印象,相关人员就难以将原始采样坑全部找出,不能完全确保样品是在相同地点,最终就会导致原始样及重复样的分析结果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不符合相关要求规范,不能够对其质量问题进行确定;最后,在开展重复采样前,如若遇上农民已经在原有的样点施过了肥,那么同一块地的两件样品的分析数据就不存在可比价值了,重复采集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总而言之,对于地球化学调查标准中重复采集环节而言,其设置初衷是具备一定合理性的,但随着科技技术的高速发展,其所发挥的价值已经是可以被取代的了,且从某种程度来说,进行重复采样还有可能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一些不便,所以调查标准应做到与时俱进,紧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的进行优化、更新。
2、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食品安全这一方面就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重金属污染的防治,所以当前在进行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时,对于土地重金属的含量的评价就越来越重视。在土地质量调查评价的相关规范中,要求严格根据重金属的含量来划分土地质量的不同等级,主要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是指清洁土地;二级是指有受到轻微污染的土地;三级是指轻度污染的土地;四级是指中度污染的土地;五级是指重度污染的土地。除开一级,其他四个维度均属于污染等级。目前,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对越来越重视食品的安全问题,在涉及到污染话题时,均给予了高度重视,而规范中的污染级别则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规范中的污染只是属于一种等级的概念,与日常生活中所常涉及到的污染话题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所表达的意义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在使用污染这一词时,需要谨慎对待,以规避不必要的恐慌事件出现。另外,相关人员在对所采食物样品进行处理时,需先使用强酸给予样品溶解,对于重金属元素来说,其溶解率超过了95%,而人体因为胃酸的酸性相对来说较弱,所以食物中的重金属含量就难以进行有效的溶解。由此就可以说明,将食物样品进行处理后,其所得实验数据中显示的数据超标,只能够表示样品中存在较高的重金属含量,并不能说明重金属离子均被吸收到了消化系统中,其是否会给人体带来较大的伤害,还有待进一步进行研究、分析。现阶段,已经有相关研究者采用模拟胃酸的方式来对样品进行了测试,并以其实验所得数据划分了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值,这种方式值得更进一步的进行研究[2]。
3、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农产品品质调查问题
开展土地质量调查评价的初衷就是进一步了解、掌握土壤的相关信息,采用科学的调查方式,对耕地土壤进行质量的划分,从而不仅能够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数据支持,且还能对农业用地的土质建设进行合理划分。所以,在开展农村品调查工作时,土地质量的调查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农产品调查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对产品的安全性及品质进行调查,其中安全性调查的目的是能够进一步了解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元素的污染程度,而品质调查的目的就是对产品的优质水平(外观、所含营养成分等)进行有效的调查,进一步掌握相关信息。
4、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土壤养分元素全量与有效态存在问题
在开展实际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时,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于土壤养分丰缺的相关评价,合理、科学的评价能够对土壤养分的丰缺进行一个划分,进一步掌握土壤养分的情况,通过评价,从而给农田的施肥奠定一定的科学依据。在现行的土地质量调查评价标准中,要求在土壤养分情况进行评价时,要先对土壤中的各元素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价,之后再按照相关公式对土壤的综合养分进行计算,从而对土壤的养分情况进行有效的了解。但与此同时需注意的是,采用此方式对土壤养分情况进行评价存在较大的片面性,因为计算出的元素含量只能说明土质背景值的高低情况,而这并不能用来表明土壤中所含的实际养分。另外,在进行土壤养分情况的评价是,还可以使用另一种方式,即元素有效态的评价,依然是按照相关评价标准进行,科学划分土壤的丰缺情况,在进行元素有效态评价主要是指,采取水溶态和交换态等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因为这些元素在土壤中的活跃性较高,极易被植物吸收利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农作物的吸收情况,从而对土壤的养分丰缺情况进行了解。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的土地质量调查标准,通常会发生谋些元素缺少,但有效态不缺乏的现象,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性,所以建议按照元素的有效态含量来对土壤的养分情况进行评价,从而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且还能再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3]。
5、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中大气干湿沉降物调查问题
针对大气沉降而言,其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一个关键途径。在开展运输、建筑材料的生产等方面工作时,均会产生大量的气体及粉尘,而这其中就存在较高的重金属含量,大部分的重金属通常是呈气溶胶的形态进入大气,只有汞不可以,之后通过以外,之后通过干湿沉降进入土壤。由此就可以说明,在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时最不必要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对大气干湿沉降物进行有效的调查评价,通常情况下在实际的调查评价中,大气干湿沉降接尘缸需放置一年,从而数据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够全面反映出大气干湿沉降物一年的动态变化。同时,随着农业技术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过程就得到了一定的优化,相关生产企业想要保证收成,就需进一步的对環境进行监控、分析,而一年一次得出的数据根本无法满足现下农业生产的相关需求。因此,为进一步掌握研究区大气干湿沉降的变化过程,建议可以每个月回收因此接尘缸,从而确保1年数据的动态变化,这样就能促使监测结果更具直观性,有利于农业管理工作的展开。
6、结语
综上所述,开展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对这一方面进行研究,能够有效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土地总规划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嘉兴市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及成果应用的实践与思考[J].韩向宇,康占军.浙江国土资源.2018(02)
[2]关于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的几点思考[J].周刘洋.有色金属设计.2019(01)
[3]路婕,李玲,吴克宁,等.基于农用地分等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耕地综合质量评价[J].农业工程学报,2017,27(2):323-329.
作者简介:
潘远见:(1986年10月),汉族,浙江浦江人,现居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工程师,主要从事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