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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许多地市的街道办事处纷纷成立一级财政。街道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改革街道财政体制势在必行。深化街道财政体制改革,要正确处理城区财政与街道财政管理的关系,强化街道部门的预算管理方式,强化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大力发展街道企业。
【关键词】分税制 街道办事处 财政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法对辖区内的城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履行行政职能。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扩大城市基层政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问题提到了日程。建立街道财政就是扩大街道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几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城区地方财政收入不断攀升,街道财力配置也水涨船高,满足了街道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资金需求,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探索完善中心城区街道财政管理,本文在总结其成效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着重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和措施。
一、街道财政的由来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权机构,因此,按照“一级政权,建立一级财政”的理论,建立街道财政似乎缺乏充足的理论根据。应该承认,这种理论有其合理的内容,但无法指导已经变化了的实际,甚至已成为影响街道财政产生和发展的障碍。随着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迅速变化,城市管理的一部分事权逐渐向街道下放和转移,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事实上,在一些城市,城区管理职权的下放力度正在日益增大。事权范围的扩大,必然要求取得相应的财权。财权将伴随着事权的转移而相应下放,这就意味着街道将掌握着日益扩大的财力资源。不仅如此,街道已经成为一个有着自身利益的经济主体,它正以崭新的姿态直接参与经济建设,通过创办街道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采用种种灵活的政策手段吸引越来越多的经济实体等方式,壮大财源,获得更多可直接支配的财力。还通过向辖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的有偿服务项目,直接参与社区服务。街道经济行为的独立自主性表明,街道已不再是一个受命于区政府的纯被动的办事机构,而已经成为一个有着独立责权利的经济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街道财政已具备了客观物质经济条件,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纯主观愿望。
二、街道财政体系存在的问题
1、体制不够完善
从一些先行改革的街道财政运行情况中可以发现,一是体制不够科学合理,财政管理体制依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统收统支”,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新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且不利于调动街道财源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二是旧的体制影响制约着新办法的实施,部分市县的街道财政实行“定收定支、收入上交”,“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等新办法,但受旧体制的影响,井未真正付诸实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街道财政建设和经济发展。
2、难以摆平的责、权、利矛盾
城市街道办事处职能扩大,机构增加, 责任日益加重,但其作为派出机构的性质并未改变,这就从根本上造成了街道办事处的地位与职能、责任与权力、事权与财权、条条与块块、人事权与工作实际之间的严重脱节和分离,使办事处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3、资产严重不实
有些街道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不对账;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随意处置;固定资产使用权转移不办理交接手续,尤其是小汽车、电脑等固定资产物随人走,形成账账、账实不符。同时一些街道还存在账外资产和账外债权,其对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其他资产未进行有效的监管,原为乡镇的街道办事处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在资产转让时,只按收到金额记录,而资产的整个转让过程没有完整地记载,容易形成账外债权;有些单位把投资作为支出,掩盖了单位债权的存在。
4、街道财源不足
现在多数街道没有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又缺少拳头产品。企业经济效益较差,致使街道财政没有稳定的收入,无法积累发展基金。对街道经济发展不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建立健全城市街道财政体系的措施
1、正确处理城区财政与街道财政管理的关系
从立法的意义分析,城区财政是城市的基层财政,城市财政管理的基层还是街道。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展,一些城市进行了建立街道财政的试点。为了保证其健康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城区财政与街道财政管理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国家政权,不能建立一级财政。但是为了适应城区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集市贸易蓬勃兴起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强街道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的能力,调动街道生财、聚财、用财的积极性,可以实行街道一级财政管理,明确相应的责权利关系,实行一定程度的收支挂钩,它是区级财政职能向下一层次的延伸,但仍属区级财力的内部分配问题。同时,区级财政应加强对街道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建制建账,编报预、决算,防止财政性资金的体外循环,维护财经纪律,打好城区财政建设的基础。
2、强化街道部门的预算管理方式
财政预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的前提和基础。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各个部门中推行部门预算,街道预算管理也在不断完善。但是,由于街道具有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基础等诸多迥异于其他预算单位的因素,在实行部门预算时,要完全达到标准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求,需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建议以试编部门预算为起点,逐步完善预算管理。第一,街道部门预算主要内容。街道部门预算由经常经费、项目经费、专项经费三部分组成。第二,统一街道会计核算。由于历史原因,各街道会计核算方法存在差别,各个街道核算方式也有不同,尤其在专项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核算上,差别较大,街道会计报告之间缺乏可比性,对日常管理带来困难。因此,要统一街道会计核算明细科目,制作相应的会计补充报表,建立预算执行反馈机制。第三,严格部门预算编审程序。首先由街道编制预算建议数,经财政部门审核并综合平衡财力后下达预算控制数,街道根据预算控制数重新编制街道预算控制数,最后财政部门根据区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批复部门预算。
3、强化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街道的资产管理。各街道要巩固资产清查工作的成绩,根据财产清查按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加强资产购建的预算管理,对超标准配备或存量较多的资产,坚持不列入当年预算,而尽量采用科室之间调剂或共享的方式予以解决,避免资产闲置现象。
4、大力发展街道企业
街道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作用,大力支持街道企业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从全局的角度出发,街道企业和区属企业一样对待,只要有好的项目,区政府也进行投人,为街道办事处组织收入和壮大经济实力注入活力。同时,积极为效益好、还款信誉高的街道企业筹措资金,保证企业生产和销售畅通。二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为街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财政体制,适度的政策为街道企业的迅速发展起重要的导向和扶持作用。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支持街道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结构。
现实表明,我国城市街道财政工作正处在探索阶段,不仅需要实际工作者的大胆尝试,也需要理论界的深入调查和研究,更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推动,对街道财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投入地探索解决的办法。
【参考文献】
[1] 张明连:城区街道财政建设的思考[J].河北财会,1998(12).
[2] 彭定科:建立街道财政扩大街道职能[J].中国经济体制改革,1998(8).
[3] 吴静:上海市中心城区街道财政管理若干思考[J].上海会计,2008(4).
[4] 贺秀梅:建立健全街道财政体系初探[J].商业研究,2000(1).
【关键词】分税制 街道办事处 财政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法对辖区内的城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履行行政职能。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扩大城市基层政权-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问题提到了日程。建立街道财政就是扩大街道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几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的城区地方财政收入不断攀升,街道财力配置也水涨船高,满足了街道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资金需求,保证了街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探索完善中心城区街道财政管理,本文在总结其成效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着重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和措施。
一、街道财政的由来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权机构,因此,按照“一级政权,建立一级财政”的理论,建立街道财政似乎缺乏充足的理论根据。应该承认,这种理论有其合理的内容,但无法指导已经变化了的实际,甚至已成为影响街道财政产生和发展的障碍。随着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迅速变化,城市管理的一部分事权逐渐向街道下放和转移,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事实上,在一些城市,城区管理职权的下放力度正在日益增大。事权范围的扩大,必然要求取得相应的财权。财权将伴随着事权的转移而相应下放,这就意味着街道将掌握着日益扩大的财力资源。不仅如此,街道已经成为一个有着自身利益的经济主体,它正以崭新的姿态直接参与经济建设,通过创办街道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采用种种灵活的政策手段吸引越来越多的经济实体等方式,壮大财源,获得更多可直接支配的财力。还通过向辖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的有偿服务项目,直接参与社区服务。街道经济行为的独立自主性表明,街道已不再是一个受命于区政府的纯被动的办事机构,而已经成为一个有着独立责权利的经济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街道财政已具备了客观物质经济条件,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纯主观愿望。
二、街道财政体系存在的问题
1、体制不够完善
从一些先行改革的街道财政运行情况中可以发现,一是体制不够科学合理,财政管理体制依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统收统支”,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新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且不利于调动街道财源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二是旧的体制影响制约着新办法的实施,部分市县的街道财政实行“定收定支、收入上交”,“节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等新办法,但受旧体制的影响,井未真正付诸实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街道财政建设和经济发展。
2、难以摆平的责、权、利矛盾
城市街道办事处职能扩大,机构增加, 责任日益加重,但其作为派出机构的性质并未改变,这就从根本上造成了街道办事处的地位与职能、责任与权力、事权与财权、条条与块块、人事权与工作实际之间的严重脱节和分离,使办事处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
3、资产严重不实
有些街道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不对账;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随意处置;固定资产使用权转移不办理交接手续,尤其是小汽车、电脑等固定资产物随人走,形成账账、账实不符。同时一些街道还存在账外资产和账外债权,其对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其他资产未进行有效的监管,原为乡镇的街道办事处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有的在资产转让时,只按收到金额记录,而资产的整个转让过程没有完整地记载,容易形成账外债权;有些单位把投资作为支出,掩盖了单位债权的存在。
4、街道财源不足
现在多数街道没有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又缺少拳头产品。企业经济效益较差,致使街道财政没有稳定的收入,无法积累发展基金。对街道经济发展不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建立健全城市街道财政体系的措施
1、正确处理城区财政与街道财政管理的关系
从立法的意义分析,城区财政是城市的基层财政,城市财政管理的基层还是街道。近年来,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展,一些城市进行了建立街道财政的试点。为了保证其健康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城区财政与街道财政管理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国家政权,不能建立一级财政。但是为了适应城区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集市贸易蓬勃兴起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强街道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的能力,调动街道生财、聚财、用财的积极性,可以实行街道一级财政管理,明确相应的责权利关系,实行一定程度的收支挂钩,它是区级财政职能向下一层次的延伸,但仍属区级财力的内部分配问题。同时,区级财政应加强对街道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建制建账,编报预、决算,防止财政性资金的体外循环,维护财经纪律,打好城区财政建设的基础。
2、强化街道部门的预算管理方式
财政预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的前提和基础。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各个部门中推行部门预算,街道预算管理也在不断完善。但是,由于街道具有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管理基础等诸多迥异于其他预算单位的因素,在实行部门预算时,要完全达到标准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求,需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建议以试编部门预算为起点,逐步完善预算管理。第一,街道部门预算主要内容。街道部门预算由经常经费、项目经费、专项经费三部分组成。第二,统一街道会计核算。由于历史原因,各街道会计核算方法存在差别,各个街道核算方式也有不同,尤其在专项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核算上,差别较大,街道会计报告之间缺乏可比性,对日常管理带来困难。因此,要统一街道会计核算明细科目,制作相应的会计补充报表,建立预算执行反馈机制。第三,严格部门预算编审程序。首先由街道编制预算建议数,经财政部门审核并综合平衡财力后下达预算控制数,街道根据预算控制数重新编制街道预算控制数,最后财政部门根据区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批复部门预算。
3、强化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街道的资产管理。各街道要巩固资产清查工作的成绩,根据财产清查按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加强资产购建的预算管理,对超标准配备或存量较多的资产,坚持不列入当年预算,而尽量采用科室之间调剂或共享的方式予以解决,避免资产闲置现象。
4、大力发展街道企业
街道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作用,大力支持街道企业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从全局的角度出发,街道企业和区属企业一样对待,只要有好的项目,区政府也进行投人,为街道办事处组织收入和壮大经济实力注入活力。同时,积极为效益好、还款信誉高的街道企业筹措资金,保证企业生产和销售畅通。二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为街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财政体制,适度的政策为街道企业的迅速发展起重要的导向和扶持作用。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支持街道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结构。
现实表明,我国城市街道财政工作正处在探索阶段,不仅需要实际工作者的大胆尝试,也需要理论界的深入调查和研究,更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推动,对街道财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投入地探索解决的办法。
【参考文献】
[1] 张明连:城区街道财政建设的思考[J].河北财会,1998(12).
[2] 彭定科:建立街道财政扩大街道职能[J].中国经济体制改革,1998(8).
[3] 吴静:上海市中心城区街道财政管理若干思考[J].上海会计,2008(4).
[4] 贺秀梅:建立健全街道财政体系初探[J].商业研究,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