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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之日起将逐步终结内外资企业“双轨制”的运行机制,最终实现税法、税率、税基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全统一,进而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本文基于“两法”合并对我国内、外资企业的影响,对企业应重.最关注的新变化和应做出的选择提出了应适时调整投资决策、防范和管理税收风险、做好捐赠预算安排及充分利用过渡期优惠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