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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将把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文章通过传统国土功能区划的缺失、主体功能区区划功能特点探讨了了主体功能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