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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之伴随而来的经济纠纷日益增多。最常见的是拖欠货款。遇到这种情况你可能就会想:“告他!看他敢不给钱?”;还有些如铺货、赊销,经销商实际上获得了货款,但是在还款方面还是能拖就拖,即使货物顺利出手、还款时限早已过期,也仍然希望尽量晚点付款。这时我们也会琢磨:“干脆起诉他,咱有理啊!”作为律师,诉讼虽是传统业务,但在我们为当事人策划诉讼以及进行诉讼代理时,应当指导当事人了解和认识诉讼成本,究竟该不该起诉?如何起诉?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诉讼只是其中的一种,各种方法都有成本,诉讼也不例外。
诉讼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如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时间成本(通常,诉讼的时间较长,一个完整的诉讼程序走下来,大约需要6个月到2年以上的时间),机会成本(例如我们在忙于诉讼事务,进行调查取证、案情分析的时候,也许很多商业机会都被错过等)。了解这些成本是我们考虑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前提。
“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进行比较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各种方法我们都要进行一下评估,大约的成本会是多少,可能达到的效果会怎样,依次进行排序。由于诉讼方式整体上成本较高,如果其他方式的成本小于诉讼方式,而效果又差不多,那么诉讼应当是作为比较靠后的一种备选方式。同时,对于不同的纠纷也应当区别对待,每个案件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方案。
下面以公司日常业务中经常涉及的销售催款做初步分析。
这类合同的主体较为复杂,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的信用评估。有的资信比较好,有的很差。我们在采取诉讼方式进行催款时,除首先要考虑客户资信状况外,也应当考虑客户的资金状况究竟怎样?客户拒绝付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就此,针对资信好坏单位采取不同措施:
对于资信好的单位,可先采取非诉讼手段。包括协商谈判,通过中间人协调、弥合关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掌握催款时机,适当让利等。同时,应注意搜集诉讼所需材料和证据,在非诉讼手段实施的过程中做好诉讼准备。所谓“先礼后兵”,如果确实是对方恶意欠款,而非诉讼手段均不能奏效,那么,在掌握了较充分的证据后,可以先施加压力,以律师函或公函的方式正式发文,严辞警告对方可能面临的后果。如还不能奏效,则可以考虑正式启动司法程序。司法程序启动后,如遇对方主动要求调解的情况,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形考虑是否接受对方的调解建议。如果胜诉存在一定风险,而程序上又较为漫长,及时调解收回大部分欠款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对于资信差的单位就要特别提高警惕。往往出现欠款时,对方已经在考虑如何逃避债务。因此,遇到这些单位,先要了解对方经营状况如何,有无可执行的财产,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是否齐备等等,在确定确实有可执行的财产而证据又比较充分,采取温和的催款方式确实无效后,应当立即起诉,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对方账户、查封相关财产。如果对方在起诉之后主动要求调解,也可以考虑尽早回收欠款,接受调解。目的也是尽量减少诉讼成本。
催款要注意时机。比如现在正是销售的淡季,如果对方经营还正常,可以缓一缓,等旺季过后再催款。这时库存处理的差不多,对方现金相对充裕。催款的过程中要留心全面收集各种证据和信息,掌握对方的财产状况。
总的来说,希望给大家灌输一种诉讼成本的概念。因为诉讼并不是万能的。它只是当事人的各种补救方法之一。在做出决策前,应当对各种方案进行评估和分析,选择最佳方案。
诉讼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如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时间成本(通常,诉讼的时间较长,一个完整的诉讼程序走下来,大约需要6个月到2年以上的时间),机会成本(例如我们在忙于诉讼事务,进行调查取证、案情分析的时候,也许很多商业机会都被错过等)。了解这些成本是我们考虑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前提。
“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进行比较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各种方法我们都要进行一下评估,大约的成本会是多少,可能达到的效果会怎样,依次进行排序。由于诉讼方式整体上成本较高,如果其他方式的成本小于诉讼方式,而效果又差不多,那么诉讼应当是作为比较靠后的一种备选方式。同时,对于不同的纠纷也应当区别对待,每个案件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方案。
下面以公司日常业务中经常涉及的销售催款做初步分析。
这类合同的主体较为复杂,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的信用评估。有的资信比较好,有的很差。我们在采取诉讼方式进行催款时,除首先要考虑客户资信状况外,也应当考虑客户的资金状况究竟怎样?客户拒绝付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就此,针对资信好坏单位采取不同措施:
对于资信好的单位,可先采取非诉讼手段。包括协商谈判,通过中间人协调、弥合关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掌握催款时机,适当让利等。同时,应注意搜集诉讼所需材料和证据,在非诉讼手段实施的过程中做好诉讼准备。所谓“先礼后兵”,如果确实是对方恶意欠款,而非诉讼手段均不能奏效,那么,在掌握了较充分的证据后,可以先施加压力,以律师函或公函的方式正式发文,严辞警告对方可能面临的后果。如还不能奏效,则可以考虑正式启动司法程序。司法程序启动后,如遇对方主动要求调解的情况,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形考虑是否接受对方的调解建议。如果胜诉存在一定风险,而程序上又较为漫长,及时调解收回大部分欠款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对于资信差的单位就要特别提高警惕。往往出现欠款时,对方已经在考虑如何逃避债务。因此,遇到这些单位,先要了解对方经营状况如何,有无可执行的财产,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是否齐备等等,在确定确实有可执行的财产而证据又比较充分,采取温和的催款方式确实无效后,应当立即起诉,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对方账户、查封相关财产。如果对方在起诉之后主动要求调解,也可以考虑尽早回收欠款,接受调解。目的也是尽量减少诉讼成本。
催款要注意时机。比如现在正是销售的淡季,如果对方经营还正常,可以缓一缓,等旺季过后再催款。这时库存处理的差不多,对方现金相对充裕。催款的过程中要留心全面收集各种证据和信息,掌握对方的财产状况。
总的来说,希望给大家灌输一种诉讼成本的概念。因为诉讼并不是万能的。它只是当事人的各种补救方法之一。在做出决策前,应当对各种方案进行评估和分析,选择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