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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月起调整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为推进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簡称《意见》),从2018年开始,确定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每年每生500元,自4月1日起施行。
《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根据当地生源、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水平,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并定期调整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家庭承担比例。在省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差异、办学质量和规模、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同样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等级园标准以上,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均应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一致。
浙江日报
黑龙江: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
近日,《黑龙江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得以实施。
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将认定结果汇总后报市(行署)教育局。市(行署)教育局在收到各县区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应对各县(市、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抽评,抽评数不低于县(市、区)认定数的10%,市级抽评结果与县区级认定结果不一致的,以市级评定结果为准。市级抽评选后,由各县(市、区)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同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东北网
天津:实行公办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质量,我市决定实行公办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为此,市教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近日,两部门联合对外公布2017年我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
对于公办幼儿园,我市将实施定期考核。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已评定的一至四级幼儿园,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处理。市教委会同市发改委对已评定的示范幼儿园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处理。同时,还将实施随机抽查。对于区当年新评定的一至四级幼儿园,市教委会同市发改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降级处理。如果抽查的新评定等级幼儿园有三分之一以上不符合标准,该区当年新评定结果无效。天津日报
山东:提前完成学前教育“双普”目标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布了对县(市、区)2017年度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结果显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8.12%,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8.7%,提前完成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出的“双普”目标。为有效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近年来,潍坊市将高收费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改造工作,作为扩增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采取政府财政补贴、与园方合同定价等措施,优先对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的高收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普惠性改造,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迅速增加。2017年,全市又对29所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普惠性改造,惠及幼儿4356人,家庭年支出减少1000余万元。
中国教育报
为推进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簡称《意见》),从2018年开始,确定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每年每生500元,自4月1日起施行。
《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根据当地生源、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水平,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并定期调整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家庭承担比例。在省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差异、办学质量和规模、财力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同样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等级园标准以上,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均应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一致。
浙江日报
黑龙江: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质
近日,《黑龙江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得以实施。
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将认定结果汇总后报市(行署)教育局。市(行署)教育局在收到各县区认定结果一个月内,应对各县(市、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抽评,抽评数不低于县(市、区)认定数的10%,市级抽评结果与县区级认定结果不一致的,以市级评定结果为准。市级抽评选后,由各县(市、区)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同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东北网
天津:实行公办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质量,我市决定实行公办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为此,市教委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近日,两部门联合对外公布2017年我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
对于公办幼儿园,我市将实施定期考核。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已评定的一至四级幼儿园,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处理。市教委会同市发改委对已评定的示范幼儿园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处理。同时,还将实施随机抽查。对于区当年新评定的一至四级幼儿园,市教委会同市发改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降级处理。如果抽查的新评定等级幼儿园有三分之一以上不符合标准,该区当年新评定结果无效。天津日报
山东:提前完成学前教育“双普”目标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布了对县(市、区)2017年度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结果显示,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8.12%,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8.7%,提前完成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出的“双普”目标。为有效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近年来,潍坊市将高收费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性改造工作,作为扩增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采取政府财政补贴、与园方合同定价等措施,优先对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的高收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普惠性改造,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迅速增加。2017年,全市又对29所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普惠性改造,惠及幼儿4356人,家庭年支出减少1000余万元。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