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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业绩基础的薪酬制度是所有者用于减轻代理成本的一种治理机制。选取2007年我国228家家族类上市公司和770家非家族类上市公司,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家族类上市公司来自家族的高管薪酬、家族高管薪酬与其职工年收入的比值明显比非家族类上市公司高,并且薪绩敏感度低;然后通过家族类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对家族高管薪酬治理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独立董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高家族高管薪绩敏感度,但以家族高管的高薪酬为代价,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家族高管薪酬呈显著的正向关系;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家族类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