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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听证会,对区政府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徐汇区加强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行听证,共有13名听证人、12名陈述人和25名旁听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这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集监督听证与规范性文件听证于一体的复合型听证会。
确定“标的”,忙筹备
去年,徐汇人大出台“六项制度”,其中提出要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协商和区政府重大事项及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初务虚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高宏指出,要选择涉及面广、贴近百姓日常生活、可能形成各方利益博弈的监督事项举行听证会,使各方群体的利益诉求在人大这一平台上充分表达、充分协商,以此督促政府发扬民主,兼顾各方权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水平。因关乎300多个老旧小区中居民的切身利益,也与街镇、物业企业、居委会、业委会等方方面面的日常工作直接相关,《办法》成为首个听证标的。
为使听证会达到预期效果,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城建工委在会前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广泛听取区人大代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力争知民情、晓民意。区房管局作为文件起草部门,也先后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字逐句地对文件做了7次较大的修改,力争在听证会举行前“打磨”出一份经得起各方讨论的文稿。
发言有货,建议实
会上,项目陈述人区房管局、财政局先后阐述了文件起草的背景、依据、要点。赞成的、反对的、发表意见的、提出建议的,各种声音相互交错,10名分别来自于人大代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律师、行业协会等群体的陈述人共提出50余条建议,还有7名旁听人向会议提交了近20条书面意见。
有些陈述人直接向政府部门发问:“2014年相关预算执行率为什么只有65.8%?”“对于可能出现的物业企业抛盘行为,政府部门有无预见和准备?”“如何确保第三方机构在对物业企业进行考核时,给出公正、客观的评分?”
有些陈述人则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强化对物业企业实际配置人员的日常跟踪监管。”“第三方考核权重占到50%和考核达标分值定在80分,会造成最终分值区间跨度很大的问题,直接导致有些小区拿不到补贴。”
还有些陈述人建议:“把《办法》的实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与本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接轨。”“在考核体系中加大业委会的评分权重。”“建立托底+奖励的方式,一方面对持续走市场化道路的物业企业给予补贴,另一方面对承担社会责任,为老旧小区进行托底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要持续给予奖励。”
陈述人的精心准备和字字珠玑,使各方利益充分博弈,也为政府部门继续修改完善《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
各方反响:效果好
区房管局、财政局负责人在现场回应时坦言,陈述人对《办法》的理解都很透彻,发言“有准备、有内容、有深度、有启发”,仿佛对《办法》做了一次全面“体检”,让政府部门体会到了广泛协商、汇集民智的重要作用。对于建立“托底”补贴机制和尊重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等建议,区房管局负责人当即表示,会后将进一步深化研究,使《办法》更能体现民意。
全国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樊芸作为听证人出席了会议,她为听证会这一形式叫好,认为不仅拓宽了百姓参政议政渠道,还将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7月6日出版的《徐汇报》用两个版面,以“广开言路,充分协商,促进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为标题,生动全面地报道听证会的全过程。报纸送到居民手上后,在全区都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斜土街道江南居委的居民代表直接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高宏表示,听证会的举行符合民意,也顺应社会民主法治发展的趋势,希望区人大能继续在民生领域进行听证,广泛协商,督促政府进一步提升行政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改善民生。
会后,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形成了听证报告,共提出了六大类21条建议函告区政府研究处理,从而使听证会真正起到民主协商,科学“立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