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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全国各地对推进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方面的工作做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本文首先從理论层面论述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重要意义;然后结合实际,从在职党员、社区党组织、单位党组织三方面分析该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在职党员;社区服务;社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组织活力、提升社区党组织工作水平等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推进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一方面,可以强化社区党员队伍力量,为社区提供动力、注入新鲜活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党员在工作8小时之外的时间,依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能结合自己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二)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让党员从单位走出去,回到社区,靠近人民群众,也是在职党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亲民、最接地气的一种方式。党员回到社区以最自然最放松的方式与群众一起相处,互相倾听、相互学习、互相帮助。在这种友好的氛围中,党员可以为群众解读党的理论方针,获悉基层群众的真实想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抓好落实,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有利于构建新时代社区治理新格局
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可以通过发挥在职党员的单位资源、自身特长等优势,联合社区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驻共建,推动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职党员方面
1.存在“只报到不服务”现象
调研发现,部分在职党员回社区只是为了完成报到任务,往往是虽回社区填了相应表格,也认领了服务岗位,但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的心态,报到后拿到社区盖好章的回执便离去,从未真正到社区参加过任何服务群众的工作。
2.出现时间调配难问题
在职党员都有自己的日常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岗位身份等因素制约,有时社区活动与单位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如果每次都要在上班时间请假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也不现实;而有些在职党员虽然可以安排在周末回社区开展服务,但社区方面也存在接洽协调工作的难题。
3.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在职党员对回社区发挥作用这项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导致在职党员被动参与的多,主动参加的少,有时甚至给社区带来额外负担。调研发现,部分在职党员因为屡次错过社区举办的活动,未能达到单位党组织要求的回社区开展服务次数,导致临近年底时社区需要额外创造活动以供报到党员参加完成任务,更有甚者,没有回社区参加活动却让社区党组织直接开具服务证明。
(二)社区党组织方面
1.社区统筹协调接洽难
现在的社区本来就承担了各种烦琐的“行政事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加上每个社区工作人员较少,缺资源也缺能力,要经常开展活动难免有心无力。有时上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和活动还存在一定的冲突,难免会造成在职党员回社区参加活动的时间存在矛盾,社区还需要“分门别类”地接洽不同时间段、不同服务意愿的党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另外,部分在职党员的职位较高,对于社区同志来说,会潜意识认为这是上级单位的领导,在工作时也倍感压力。
2.服务活动开展难
按照“社区所需,党员所长”的原则,在职党员在回社区报到时,根据当地居民群众的需求和党员自己的意愿特长,会认领一些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岗位,如很多社区都会设置环境整治、综合维稳、政策宣传、医疗保健、扶贫帮困、法律服务等岗位。但是由于社区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开展的活动多为临时性活动,难以常态化,并且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对在职党员的吸引力也比较有限[2]。
3.社区资源不均衡
由于在职党员工作岗位不同、工作时间不一,忙闲不均,平时基本是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形式进行交流,缺少面对面沟通,加上对社区的综合情况了解不够,容易出现工作分工和配合协调不好的情况。另外,每个社区受地理位置、发展水平等各种条件影响,各类资源情况也不尽相同,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导致同一个单位的在职党员,因分属不同的社区,也会产生不同的体验,从而影响在职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成效。
(三)单位党组织方面
1.活动意义未得到真正体现
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之间缺乏稳固的沟通协调机制,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不是隶属关系,都是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工作。有的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只是形式上要求党员到社区报到、盖章拿到回执即可,缺乏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协调联系的共建意识,也没有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征询党员在社区参与活动的表现情况,未能及时进行对接,信息无法共享,导致双方各不知情,活动意义也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2.激励考核机制尚不完善 激励考核机制尚不完善是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同存在的问题。在单位党组织方面,未能将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并开展服务的表现与其在单位的待遇挂钩,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在社区党组织方面,对在职党员的日常管理权限不足,而且无权要求其积极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全靠在职党员个人自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存在随意性,也使得这项工作离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三、扎实推进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对策思考
(一)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推动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常态化
1.明确职责任务
造成在职党员“只报到不服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来说,要坚持组织引领、自觉自愿的原则,努力做到“工作在岗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以区为例,区委组织部要明确区属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的主要职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开展服务活动,随时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活动,与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沟通联系,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并及时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在职党员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安排,主动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和示范表率作用。
2.规范报到流程
统一制作《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由各单位党务干部对本单位的在职党员情况进行摸底,对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担任职务、个人特长、服务志愿等情况进行登记,再报区委组织部汇总,摸清全区在职党员的具体情况。按照收集到的在职党员名单,签发《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卡》,再人手配备一本《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手册》,要求在职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由社区党组织开出《社区党组织接收在职党员回执单》,交由在职党员带回原单位党组织汇总,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党组织也要根据党员报到情况,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库,并不定时更新完善。
3.增强党员意识
要提升在职党员的身份认同感和宗旨意识:既要做单位的合格党员,也要做社区的合格党员,努力把党员意识从单位延伸至社会,在职党员同样也是社会人,要以一种“主人翁”的负责任心态参与社区建设。要增强在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性意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意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志愿者意识,促使其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二)实事求是,创新载体,提升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效果与质量
1.注重服务活动可操作性
要充分考虑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在活动的内容、次数和形式上,追求实际效果的同时,不能成为在职党员的负担。在时间安排上,多维度考虑在职党员与社区群众的实际,制定弹性方案,保证双方意愿。如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博等平台不间断更新社区动态,让在职党员加深对社区的了解,为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回社区参加服务活动提供便利[3]。另外,建议回社区服务从“次”改为“小时”计,避免部分党员任务式打卡,从“8小时党员”转为“24小时党员”[4]。同时,社区要提前谋划,列出需求清单,避免活动的无效性和临时性,使在职党员回社区真正发挥作用。
2.确保服务活动务实高效
社区党组织可以根据已报到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将在职党员按行业类别、兴趣爱好等分类组团,组建在职党员联络小组,将在职党员编入相应的联络小组,推选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小组组长。如医院的医生、护士可以成立医疗服务队等,让联络小组组长定时组织活动。还可以开展信息化服务,开发“在职党员回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公开“群众需要什么、在职党员做了什么、做得怎样”的信息,让群众诉求有平台反映,同时,也让社区服务有的放矢。活动可以统筹安排,提前制定“菜单”,让在职党员灵活认领和开展服务。另外,有条件的社区党组织,还可以采取实地远程、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等方式,提升活動实效。
(三)健全制度,强化落实,构建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
1.加大引导和宣传力度
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引导在职党员走出单位、走进社区,鼓励在职党员积极发挥作用;要主动和社区党组织联系,及时对接做好在职党员的报到、管理、反馈工作。同时,还要加大对回社区服务群众取得良好效果的在职党员及其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来激励其他在职党员回社区把服务活动开展得更好,从而彰显党组织对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鼓励和支持。
2.建立激励机制
省、市、区(县)三级党组织可以制定一定的措施办法,尝试设立在职党员回社区服务群众的专门奖项或荣誉,于每年年底,召开专门的表彰会或者经验交流会,对当年表现优秀的在职党员进行表彰。在职党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将在职党员是否回社区服务群众及其服务效果纳入选任考察和各类评奖评优之中,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对在职党员回社区服务工作予以肯定,形成良性循环[5]。
3.完善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情况,做好活动记录和台账,区委组织部要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内容,并列入社区党建考核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在职党员回社区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
[2]孙秀强,张锋.在职党员进社区发挥作用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5(4):55-57.
[3]陈秋莲.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实践与思考[J].世纪桥,2019(4):44-45.
[4]冯明钢.在为民服务中锤炼党性:神木县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J].当代陕西,2014(10):64.
[5]张廷广.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是真道理[J].红旗文稿,2017(2):34-35.
关键词:在职党员;社区服务;社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增强组织活力、提升社区党组织工作水平等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各地在推进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一方面,可以强化社区党员队伍力量,为社区提供动力、注入新鲜活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党员在工作8小时之外的时间,依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能结合自己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二)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让党员从单位走出去,回到社区,靠近人民群众,也是在职党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亲民、最接地气的一种方式。党员回到社区以最自然最放松的方式与群众一起相处,互相倾听、相互学习、互相帮助。在这种友好的氛围中,党员可以为群众解读党的理论方针,获悉基层群众的真实想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抓好落实,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有利于构建新时代社区治理新格局
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可以通过发挥在职党员的单位资源、自身特长等优势,联合社区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驻共建,推动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职党员方面
1.存在“只报到不服务”现象
调研发现,部分在职党员回社区只是为了完成报到任务,往往是虽回社区填了相应表格,也认领了服务岗位,但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的心态,报到后拿到社区盖好章的回执便离去,从未真正到社区参加过任何服务群众的工作。
2.出现时间调配难问题
在职党员都有自己的日常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岗位身份等因素制约,有时社区活动与单位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如果每次都要在上班时间请假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也不现实;而有些在职党员虽然可以安排在周末回社区开展服务,但社区方面也存在接洽协调工作的难题。
3.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在职党员对回社区发挥作用这项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导致在职党员被动参与的多,主动参加的少,有时甚至给社区带来额外负担。调研发现,部分在职党员因为屡次错过社区举办的活动,未能达到单位党组织要求的回社区开展服务次数,导致临近年底时社区需要额外创造活动以供报到党员参加完成任务,更有甚者,没有回社区参加活动却让社区党组织直接开具服务证明。
(二)社区党组织方面
1.社区统筹协调接洽难
现在的社区本来就承担了各种烦琐的“行政事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加上每个社区工作人员较少,缺资源也缺能力,要经常开展活动难免有心无力。有时上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和活动还存在一定的冲突,难免会造成在职党员回社区参加活动的时间存在矛盾,社区还需要“分门别类”地接洽不同时间段、不同服务意愿的党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另外,部分在职党员的职位较高,对于社区同志来说,会潜意识认为这是上级单位的领导,在工作时也倍感压力。
2.服务活动开展难
按照“社区所需,党员所长”的原则,在职党员在回社区报到时,根据当地居民群众的需求和党员自己的意愿特长,会认领一些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岗位,如很多社区都会设置环境整治、综合维稳、政策宣传、医疗保健、扶贫帮困、法律服务等岗位。但是由于社区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开展的活动多为临时性活动,难以常态化,并且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对在职党员的吸引力也比较有限[2]。
3.社区资源不均衡
由于在职党员工作岗位不同、工作时间不一,忙闲不均,平时基本是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形式进行交流,缺少面对面沟通,加上对社区的综合情况了解不够,容易出现工作分工和配合协调不好的情况。另外,每个社区受地理位置、发展水平等各种条件影响,各类资源情况也不尽相同,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导致同一个单位的在职党员,因分属不同的社区,也会产生不同的体验,从而影响在职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成效。
(三)单位党组织方面
1.活动意义未得到真正体现
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之间缺乏稳固的沟通协调机制,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不是隶属关系,都是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工作。有的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只是形式上要求党员到社区报到、盖章拿到回执即可,缺乏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协调联系的共建意识,也没有定期向社区党组织征询党员在社区参与活动的表现情况,未能及时进行对接,信息无法共享,导致双方各不知情,活动意义也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2.激励考核机制尚不完善 激励考核机制尚不完善是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同存在的问题。在单位党组织方面,未能将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并开展服务的表现与其在单位的待遇挂钩,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在社区党组织方面,对在职党员的日常管理权限不足,而且无权要求其积极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全靠在职党员个人自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存在随意性,也使得这项工作离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三、扎实推进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对策思考
(一)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推动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常态化
1.明确职责任务
造成在职党员“只报到不服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来说,要坚持组织引领、自觉自愿的原则,努力做到“工作在岗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以区为例,区委组织部要明确区属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的主要职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开展服务活动,随时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活动,与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沟通联系,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并及时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在职党员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安排,主动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和示范表率作用。
2.规范报到流程
统一制作《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由各单位党务干部对本单位的在职党员情况进行摸底,对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担任职务、个人特长、服务志愿等情况进行登记,再报区委组织部汇总,摸清全区在职党员的具体情况。按照收集到的在职党员名单,签发《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卡》,再人手配备一本《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手册》,要求在职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由社区党组织开出《社区党组织接收在职党员回执单》,交由在职党员带回原单位党组织汇总,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党组织也要根据党员报到情况,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库,并不定时更新完善。
3.增强党员意识
要提升在职党员的身份认同感和宗旨意识:既要做单位的合格党员,也要做社区的合格党员,努力把党员意识从单位延伸至社会,在职党员同样也是社会人,要以一种“主人翁”的负责任心态参与社区建设。要增强在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性意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意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志愿者意识,促使其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二)实事求是,创新载体,提升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效果与质量
1.注重服务活动可操作性
要充分考虑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在活动的内容、次数和形式上,追求实际效果的同时,不能成为在职党员的负担。在时间安排上,多维度考虑在职党员与社区群众的实际,制定弹性方案,保证双方意愿。如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博等平台不间断更新社区动态,让在职党员加深对社区的了解,为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安排回社区参加服务活动提供便利[3]。另外,建议回社区服务从“次”改为“小时”计,避免部分党员任务式打卡,从“8小时党员”转为“24小时党员”[4]。同时,社区要提前谋划,列出需求清单,避免活动的无效性和临时性,使在职党员回社区真正发挥作用。
2.确保服务活动务实高效
社区党组织可以根据已报到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将在职党员按行业类别、兴趣爱好等分类组团,组建在职党员联络小组,将在职党员编入相应的联络小组,推选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小组组长。如医院的医生、护士可以成立医疗服务队等,让联络小组组长定时组织活动。还可以开展信息化服务,开发“在职党员回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公开“群众需要什么、在职党员做了什么、做得怎样”的信息,让群众诉求有平台反映,同时,也让社区服务有的放矢。活动可以统筹安排,提前制定“菜单”,让在职党员灵活认领和开展服务。另外,有条件的社区党组织,还可以采取实地远程、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等方式,提升活動实效。
(三)健全制度,强化落实,构建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
1.加大引导和宣传力度
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引导在职党员走出单位、走进社区,鼓励在职党员积极发挥作用;要主动和社区党组织联系,及时对接做好在职党员的报到、管理、反馈工作。同时,还要加大对回社区服务群众取得良好效果的在职党员及其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来激励其他在职党员回社区把服务活动开展得更好,从而彰显党组织对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鼓励和支持。
2.建立激励机制
省、市、区(县)三级党组织可以制定一定的措施办法,尝试设立在职党员回社区服务群众的专门奖项或荣誉,于每年年底,召开专门的表彰会或者经验交流会,对当年表现优秀的在职党员进行表彰。在职党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将在职党员是否回社区服务群众及其服务效果纳入选任考察和各类评奖评优之中,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对在职党员回社区服务工作予以肯定,形成良性循环[5]。
3.完善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服务的情况,做好活动记录和台账,区委组织部要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内容,并列入社区党建考核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在职党员回社区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
[2]孙秀强,张锋.在职党员进社区发挥作用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上海党史与党建,2015(4):55-57.
[3]陈秋莲.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实践与思考[J].世纪桥,2019(4):44-45.
[4]冯明钢.在为民服务中锤炼党性:神木县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J].当代陕西,2014(10):64.
[5]张廷广.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是真道理[J].红旗文稿,2017(2):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