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松倒涧壑 公乃独力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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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一生,披坚执锐,奋发踔厉,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一路边走边战,所经处石走沙扬,落叶纷纷,确是一厉害角色。鲁迅的大名虽如雷声响亮,但在许多人尤其是今人心目中,他始终只是一个抽象的符号,而非活生生的生命个体。最熟悉的往往最陌生。世间悲哀,莫过于被扭曲的盆景,被念歪的经文。孔子如此,鲁迅亦是如此。鲁迅生前死后,多少人谩骂他、侮辱他、诋毁他,多少人利用他、拉拢他、攀附他。于是,有时他成了教主,有时他又成了异教徒。褒贬不一众声喧哗中,鲁迅忽焉鬼,忽焉神,忽焉人,极富戏剧性;由此衍生无数话题,有了说不完的鲁迅。
  造神运动,原是东方古国惯用的伎俩。长期以来,惯于为尊者讳的文坛,容不得对伟人的丝毫微言。自鲁迅被推向神坛,大家约好似地齐声赞扬他骨头如何之硬,如何富有韧性战斗精神,如何“俯首甘为孺子牛”,等等,千部一腔的颂歌淹没了原本细如蚊蝇的批评。鲁迅遂常常成为大棒,成为胡萝卜,成为敲门砖,成为利器。而今,在日渐宽松的语境下,我们可以从容站在一个客观视点上,回望诞生于上上个世纪、活跃于上个世纪的鲁迅。
  许多人心目中,鲁迅如阴郁的卡夫卡,名头虽大,终不免踞守于自筑的文字城堡,难以接近。鲁迅的文本,郊寒岛瘦,硬语盘空,奇崛歌哭,或简洁利落,或肃穆庄严,令人想起他笔下的铁色乌鸦,凝重而沉郁,凄厉而狂执。从接受的角度,其作确有一定难度。但难度不算大,仅仅是没那么通俗,与标准意义上的大白话略略有异。究其实,鲁迅的文本犹如核桃,只要突破其坚硬外壳,克服一层文体的障碍,就会发现其内心与质地何等细腻、丰美。对于“少年不识愁滋味”者,阅读鲁迅确有不宜。这诚如我国的中医博大精深,却并非人人可学,因为中医建立于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之上,注重整体观念,讲究辩证思维,是以学中医者需有一定资质、慧根、灵气、悟性,不像以解剖学作基础的西医那般人人可学、便于普及。读鲁迅,也像涉中医,需有一定阅历、际遇、心境,方可窥其堂奥,感同身受。
  人之成为伟人,当然要靠惊天动地的大功业立足。于是,在奋勇发皇的过程中,自不免也令生命颠狂,乃至飞扬。这样一种惯性与模式,在古今中外文艺史上习见不怪。鲁迅绝非完人,也有着不少如他自陈的坏脾气、坏性情、坏心理,灵魂里有许多的毒气、鬼气在。这令我们反思,他固伟大,但因此而尊他为圣人,是否合适?因为所谓圣人者,完人也。孔夫子道德修为,可谓炉火纯青,如万仞宫墙,高不可攀;人皆颂其贤,他却自言修为太逊,终其一生,未能及“中庸”项背。这话大概不止是谦虚。我同意这样的提法:鲁迅是伟大的,因了他的人与文的非凡;但鲁迅不是圣人,因为他不完美。鲁迅一生,和许多伟人一样,因其生平遭际之不凡,而终不免自卑、自强、自奋,自虐、自伤、自嘲;他也是沐人间烟火的俗子,有着常人皆有的性情与生活,亦有常人不具的诸般高峰体验——伟人之别于庸人,正在于此。可以说,正是诸多的大苦痛、大烦恼、大悲哀,大愤怒、大憎恶、大轻蔑,以及诸多的大绝望、大寂寞、大欢喜,才成就其大功业与大气象。
  鲁迅对京剧的偏见,对中医的成见,人所共知。对于白话诗歌,亦有不解风情处。如对当时尚算优秀的诗人郭沫若尤其对优秀诗人徐志摩的不屑。还有他那过于敏感、过于愤世的性情,一定意义上阻碍了他与外界的交流。鲁迅的确不完美。但他若完美了,还是那个鲁迅吗?因了强悍的个体生命,他的不完美,也变得独具魅力,无损其光辉。对于一个名人的生成,不完美,也许正是一种加速器。
  鲁迅负笈东瀛七载,对日本文化总体持认同态度。在他身上,日本文化的烙印是深深存在的,长期以来,这一点似乎为“托尼精神,魏晋文章”深深遮蔽。其实鲁迅身上,颇有武士的精神,忍者的气质。这种精神和气质,加上奋发不屈刚健不挠的儒家文化基因,在某种意义上使平平的周树人变成了伟烈的鲁迅,无论如何的艰蹇困苦,生命力犹自汹涌喷薄,以人力抗击天力,以精神之健旺抗击自然之衰老。这一点,他的对头阿英(钱杏邨)倒也一语中的,说他“像中古时代任性而为的一个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武士。”(《“朦胧”以后——三论鲁迅》)与此相呼应,鲁迅被敌手们讥为拿着风车作巨人的唐吉诃德(Don Quixote),甚至被称作“唐鲁迅”;然鲁迅不以为怒,反以为喜,因他正是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武士,一个独行侠,乐于在沙漠中持枪叫啸,策马奔走,宁可马革裹尸,不愿寿终正寝。颇有论者认为鲁迅才情难称一流,那么,就算他是二流罢,——一个人,倘能以二流的才情,奉献出一流的文本,超一流的深刻,岂不可喜可敬?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才子如云,俊彦迭出,星斗灿烂,繁华满天,鲁迅在当时,自然算不得最明亮的一颗,但在今天,他却变得无比耀目,执现代文学牛耳半个世纪而不衰,成为无可否定的存在。
  在现代史上,胡适作为一代文化宗师,当时的影响力要在鲁迅之上;鲁迅胞弟周作人,集理论大家、散文高手、知名教授于一身,亦是响当当的文化领袖。彼时的鲁迅难如胡适、周作人般炙手可热。但三尺青锋,压倒长枪大戟;鲁迅之为鲁迅,正在于迎风一刀斩,无招胜有招。其作虽多为短制,却高度浓缩,仿佛集结了万千能量的铀弹,在时间的流沙上,深深打上了力之印痕。鲁迅为人,吃了不嘴短,拿了不手软,与黑暗为敌,与专制作难,精猛奋进,独立不倚。他的文本,犹如带刺的玫瑰,无花的蔷薇,胜过俗丽的牡丹。和胡适一样,鲁迅葆有知识分子的独立性、战斗性、批判性,不愿沦为帝师王佐之才,堕入流氓帮凶之列。但他的骨头显然比谦谦君子胡适要硬。感受不了光明,并非一定是因为本身黑暗。作为有意识的体验黑暗者,鲁迅是疏离世俗语境的永远的异类。对于旧世界,鲁迅总怀有刻骨铭心的强烈的破坏欲;天地人神鬼,统统不入他眼,鲁迅执着于颠覆一切、埋葬一切,甚至包括他自己。他如雄鸡昂立,振冠击羽,既搏击巨兽,复自啮其身。正因如此,鲁迅才保持了最大的人格独立和最敏锐的感知神经。
  鲁迅鄙夷一切的风花雪月,与轻清薄软绝缘,他总记得自己尚生活在人间,两脚之下是泥土。他和他的作品,都是真实的草木,带着大地的气息。个体之思与家国之痛,在他心中时时交织撞击。冷眼向洋看世界,世间多少假模假式,都难逃鲁迅法眼。但他其实有着一副最热的心肠,热水瓶般外冷内热。鲁迅终其一生,为公理而战,为民主而战,宗奉自由之精神、独立之思想,深固难徙,横而不流,彰显一代知识分子的人格风范。鲁迅其人其文,作为一种未完成态,谢世后留下大片的意义空白,一任岁月阐发其无尽伟美。这种生前落寞死后繁华的景象,中国者如孔子、杜甫、曹雪芹,外国者如叔本华、尼采、梵高,在世界文艺史上屡见不鲜。应该说,鲁迅死后的繁华是正常的,因他从未预支过他的荣耀,正如杜甫,生前收敛了一己的光华,死后才得尽展异彩。与此相映照,另一文化名人郭沫若,生前备极殊荣,春风得意,死后则日趋落寞,让人感慨于“早熟的果子先烂”,个中原委耐人寻味。
  鲁迅作古后,他和他的文章,拨动了另一位叱咤风云的一代人杰的心弦。这其中有巧合,有偶然,但更多的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作为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和军事家、豪情万丈的骚人墨客,毛泽东从鲁迅作品里读出了一种世间罕有的大深刻与大风骨。英雄惜英雄,这是一种力与力的遇合,是两大精神强人的际会。遗憾的是其中不免政治强权这只看不见的怪手的摆弄,它决定了鲁迅死后的无限繁荣,是喜也是悲。毛泽东之深刻,在于认识到了中国农民身上那种原生的爆发力和无可估计的革命能量,这一点恰为自命不凡的蒋介石所忽略;鲁迅之深刻,在于认识到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身上的劣根性、破坏性进而提出了改造国民性这一巨大命题。在此意义上,政治伟人毛泽东和文化伟人鲁迅,是异质而同构的。毛泽东给了鲁迅五个“最”字,这五个“最”,为后来的造神运动奠定基础。
  当死去的鲁迅终于成神,便出现了这样的情状:说鲁迅好,怎么都行,都不为过;说他不好,则其罪当诛,罪该万死。一种新的话语霸权从此而生,一种逆反心理亦潜滋暗长;日积月累,遂有了此起彼伏的倒鲁、骂鲁、反鲁、弑鲁之音。这其实很正常。任何人和事物,当被有意无意地推上金字塔尖独享春风时,自会有人前来找碴子砸招牌,更何况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呢?颂歌阵阵,谀词不绝,把鲁迅一度变成了恶神美杜萨(Medusa),不要说碰他一下,就是看他一眼,都会变成冰冷的石块;一何狰狞!然而鲁迅早已无知无觉。偏有人怀了莫名的怨气,要碰他,要惹他,要“时日曷丧,予及尔偕亡”,抱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堕入意气之战。诸如现代史上驰骋文坛的女学人苏雪林,终其一生都以骂鲁迅为荣、为业、为己任,对鲁迅实施咬定青山不放松式的攻讦讨伐,其匪夷所思走火入魔,甚至引起了与鲁迅颇有罅隙的乃师胡适的不满,劝苏雪林勿以“恶腔调”示人;一本病态的《鲁迅传论》,使得淑女苏雪林在把鲁迅妖魔化的同时,也把自身妖魔化。鲁迅有知,当发何浩叹!
  鲁迅生年,执着高扬“兽性”、蛮力之旗,呼唤一种大旷野精神。有别于胡适的在朝兼在野,他是完全在野的,他的文章从来就不是四平八稳的翰林文字。其实鲁迅的文字,仅仅是一种声音(sound),一种发乎天籁、源诸性情、来自民间的声音,而非改造、加工、处理、文明化了的声音(voice)。鲁迅不是什么“家”,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孙去当空头“文学家”,这在遗嘱中说得再清楚不过。鲁迅的声音,如枭鸣,如鸦啼,客观上构成对麒麟献舞凤凰来仪丝竹悠扬的太平盛世的反拨与反讽,引我们对一个民族的疮疤时时触摸并疼痛。但他哪里想到,多少年后,他会因了自己赫人的派头而招致若多的口诛笔伐,尤其到了1990年代,在一小撮新潮的“断裂”者那里,他还会成了一块“反动”的“老石头”,碍着别人走路呢?
  鲁迅37岁始发表小说,以文坛大家而非文学小生的面目闪亮登场,怀胎又何止十月。鲁迅将新文学尤其是新小说的雅与俗、文与野、新与旧、内容与形式、传统与前卫的关系调整到某一最佳交叉点,彰显天才作家的思力功底。是以鲁迅作品一俟横空出世,即高度成熟,气象浩瀚,有震古烁今之力;但也并非人人喜欢。有道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鲁迅是写实高手,浪漫主义者和革命才子们对他的兴趣不会太多,特别是在那样一个狂飙突进的年代,追逐浪漫往往成为最大的时髦。“流氓画家”兼作家叶灵凤就在小说中让主人公、一位激进的革命家,每次如厕都用鲁迅的《呐喊》书页揩屁股;“流氓加才子”郭沫若也声言鲁迅作品色调黯淡,读之昏昏欲睡;文坛闯将成仿吾,更是挥舞大板斧,跳将出来向鲁迅奋力砍杀;其后革命才子阿英先是著文《死去了的阿Q时代》,继之著文《死去了的鲁迅》,论证鲁迅和阿Q的时代已经结束,一厢情愿地宣布鲁迅速朽。针对此,鲁迅一一作了回击。应该说,在论战中,双方均有失理、失度、失分寸处,然叶灵凤诸辈所为,不免迹近无赖。正是有感于无刀无笔的弱者不得喘息,鲁迅以刀作笔,向着那些公理正义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号、温良敦厚的假脸、流言公论的武器、行私利己的文字猛烈反攻。鲁迅既非超人,亦非野兽,在他,心理的复杂,人格的多重,也属正常。“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呐喊·题词》)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生存的压力,谣言的攻击,某种程度上加重了鲁迅的敏感,多疑,偏执,乃至神经质。鲁迅生前,先后与食古不化的学衡派交战,与学殖深厚的现代评论派交战,与才发艳发的新月派交战,与虚火上升的创造社交战,与烟熏火燎的太阳社交战……可欣慰者,是在学术与文艺、人格与公理的抗衡中,鲁迅从未落于下风。
  鲁迅55岁而终,一生创作近400万言,古籍整理60万言,汇成雄文16卷;另有翻译500万言。鲁迅小说,血气蒸腾,真力鼓荡,中西熔铸,自成一体,数量不巨而质量惊人,以悲剧的喜剧化、人物的符码化、反讽的普遍化见长,几乎篇篇都有新形式。尤可喜者,是其正视内心,高度写真,对人性恶的发掘,对集体无意识的探索,对“瞒”和“骗”的消解,板上钉钉式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诚为新文学第一功臣。其散文亦简洁利落,清新不俗,独具审美气象。以鲁迅才力,倘持之以恒,不惟可以写出一等一的小说,还可以写出若多上佳的散文(诗)如《野草》,如《朝花夕拾》。只是他后来不免沉溺于笔墨打斗,精力的分散,趣味的转移,也是有的。幸而其杂文不杂,闲笔不闲,才于小说大师之外,又独享杂文大师名讳。鲁迅900余篇杂文,确如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往往撷取一鳞一爪,一鼻一毛,合则为妙不可言之整体,映射出大众的灵魂,成为活的现代中国的“人史”,成为了解国情民情的百科全书式文献。鲁迅改造了杂文这一无体之文,鲁迅之与杂文,犹荷马之与史诗,莎士比亚之与戏剧,托尔斯泰之与小说;斯评不诬。
  因为超前而寂寞,因为寂寞而超前;先驱者的孤独,对于后人也是绝好的养料。一千个读者心中会有一千个鲁迅,对于鲁迅,认为他是一流、超一流当然可以,但若真诚地认为他只是二流,又有何不可呢,难道鲁迅竟是顶上生疮的阿Q,容不得别人评说?王朔的捣蛋之文《我看鲁迅》,颇多于理不通处,但烂泥塘中,也有闪光所在,并非全是胡言。比如认为鲁迅的缺乏长篇,比如认为鲁迅后期的耽于笔墨官司而疏于小说写作。平心而论,剔除王文中的“痞腔”,这些话语对于鲁迅,不失为良言。鲁迅自己未尝不清楚这一点,他后期曾计划写一部关于唐朝、关于长安、关于杨贵妃的长篇(一说是关于红军长征题材),但这时的他仿佛暮年之诸葛孔明,六出祁山,回天乏力,只好付诸阙如。盖鲁迅其人,如盛唐之孟浩然,精于短章而拙于巨制。不过,从另一角度,缺乏长篇,只能部分地说明问题,未必就是惟一标准;衡量文人高低,当取其作品之质而不取其量。南宋陆游存诗近万首,杨万里存诗万余首,大清乾隆皇帝存诗四万二千首,但在文学史上皆难跻身一流诗人之列。尤其好大喜功贪多求全如乾隆者,一人诗作数量,庶几可敌唐诗全部,而竟不能被称为诗人,更遑论青史留名;风过无痕,雁过无声,不亦悲乎!难怪金庸《书剑恩仇录》要对此位君王的诗艺狠命调侃。而初唐张若虚之《春江花月夜》,孤篇横绝,竟成绝唱,以其静美热烈,公推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高居唐诗排行榜之首;大唐“双子星座”李白、杜甫,为一代文豪,存诗皆不过千首而已;北宋之“十项全能”天才苏东坡,存诗亦不足三千首,且并非篇篇上佳。莫泊桑、契诃夫、博尔赫斯均以中短篇名世,纵有长篇,艺术质量亦不逮其中短篇。应该说,比之长篇,中短篇尤见功力。再想一想以长篇取胜的老舍、茅盾、巴金,尤其茅盾,1933年《子夜》的出版,使得该年被称为“子夜年”,可谓风头占尽、风光无尽;然而岁月无情,大浪淘沙,时至今日,其痼弊与硬伤水落石出,其作亦引来大片的说三道四,甚至争执的焦点尚集中在茅盾究竟还算不算大师?纵是王朔,他本人卧薪尝胆写就的长篇《看上去很美》,影响力也远不能和他早期的中短篇抗衡。
  从所谓“纯文学”的角度着眼,鲁迅后期,确有些才思枯竭。这一点,对于王朔所言的那些滥竽充数的吃鲁迅饭者,以及那些装腔作势的“活鲁迅”、“二鲁迅”们——如果真有这样一些人的话——来说,可谓讳莫如深。但鲁迅不是齐天大圣,历史也无需避讳。创作力枯竭,并无碍于鲁迅伟大,因为世间任何作家都存在这一问题。骏马难免失蹄,老虎总要打盹,严谨精密如鲁迅,必也有失手失利之时。明乎此,后期的他才惜墨如金,轻易不出手,基本作别了小说。何也?因他早年起点太高,出手太强,才华倾于一鼎,骤然把中国新小说推向至高峰,他本人也处在了辉煌的抛物线的顶点;然气数所致,又决定了从这抛物线顶点下滑的势所难免——强者鲁迅又如何肯自甘下滑?其晚年所出小说集《故事新编》,颇有油滑的意思。严格说来,其中除了早年创作的《补天》等作尚不失华滋美艳,色泽光鲜,接近于纯小说外,其余诸篇,皆含漫画味道。鲁迅并未真正把它们看成严格意义上的小说,只是当作了亚小说来写,故而创作心态相对轻松,游戏精神充分张扬,写来驾轻就熟,而独成一体。时至今日,《故事新编》不时出现小小的火爆,这是他生前从未料到的。
  如同孔雀爱惜自己的华羽,鲁迅爱惜自己手中的笔;他是太过自重了,也就难免放不开了。在鲁迅手中笔一旦舞动,便须力扛九鼎,横扫千钧,风雷呼啸;岂能半死不活,羊质虎皮,虚浮无力?正如宝剑出鞘,必饮人血,不可无功而返。这种使命意识,太高也太苦。所幸正因如此,鲁迅给这个世界留下了憾事,却未给这个世界留下垃圾。可以说,鲁迅作品,是用心、用血、用灵魂,一字一字写就的,其笔补造化惨淡经营,直追中唐诗鬼李长吉。对于鲁迅,中短篇已耗尽心力,长篇也就更为其难。其实,他若将中短篇的才力稀释开来,化入长篇,显然不在茅(盾)、巴(金)、老(舍)之下。如上所言,鲁迅晚年,在内外交困身心交瘁中,仍从容写就《采薇》、《理水》、《出关》、《起死》、《非攻》五篇小说,连同早年之《补天》、《奔月》、《铸剑》,凡八篇,集成《故事新编》。《铸剑》中,作者写了奇异的三头大战,迷离,狂热,高扬,荡人心魄;《补天》则写到了粉红的天空,流动的金球般的太阳,嫩绿一片的地面,生铁般冷而白的月亮,玫瑰似的光海,惊异起伏的波涛,以及桃红和青白色的无聊;可谓光昌流丽,活色生香,体现出生命意识的奔腾,依稀见出“五四”狂飙突进的时代气息的投影,见出主体创造力之丰盈。同时,亦不免使人生“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之叹,一种“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的难言情怀。
  鲁迅为文,往往入木三分,寸铁杀人。从天国看见坟墓,从人间看见地狱,从鲜花看见粪土,是为鲁迅。他因此成为那个时代的哈姆雷特(Hamlet),始终保持了一个中国文人的品格,一个知识者的尊严。天才与病态不可分,深刻与偏激是双生子。不克厥敌,战则不已,鲁迅是忧患的,不虚度,不苟且,不恤预支了生命,成为工作的狂人。鲁迅一生轨迹,有时如蜗牛,有时如奔马,愚鲁而迅速,奇特而曲折。骨子里,他实为雄烈的武士,惯于刀口淋血的生涯,惯于从淋漓的鲜血啜饮美感。壮哉鲁迅!驰骋乎剑刃枪林,火海刀山,浑不以己身为念,生命只如红炉焰中血一滴,四散蒸发、飞扬,与大化同归。时至今日,若论对民族心灵史、性格史的发掘揭露,对国人文化心理、价值取向的深刻描摹,鲁迅仍是千古一人。
  鲁迅以其嘻笑怒骂,戏谑调侃,反拨权威,消解偶像,为我们这个世界留下一锅锅麻辣烫,一阕阕调笑令。他像热情的火鸦,飞到哪里,哪里便熊熊燃烧,赤焰冲天。鲁迅化笔为旗,坚持为人生的写作,那远处的战争,无情的灾荒,人心的病灶,人性的创伤,于他时时牵挂;其脉搏心跳,总与大众相通。鲁迅,他和他的作品如针刺,如牛虻,时时戳咬现实这只迟笨的大牛,以激活麻木的神经,奔向民族的明天。流光如露如电,苍天万古不老,鲁迅及其作品,遂屡屡成为重放的鲜花,成为重要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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