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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今年,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十周年。十年来,各地坚持了国家公务员“凡进必考”原则,不断加深对考试录用工作的认识,努力探索考试录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路子,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实践证明“凡进必考”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在公务员录用中的具体运用,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坚持中进一步完善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