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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安全的内涵应包含供应安全和生态安全两层涵义,能源法呈现生态化趋势。我国现行的能源法在生态安全保障上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例如能源生态安全理念不够深入,能源立法体系不够完善,能源法律制度亟需健全和创新等。在能源法的生态化变革中,要将生态安全作为能源立法的重要价值目标,对能源法体系进行全面的生态化构建,加强能源法与环境法的融合,重视新能源的污染问题,并将外部性解决作为构建生态能源法律制度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