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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活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辩证处理好充满活力与社会和谐的相互关系。在我国现阶段,只有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机制,才能让一切社会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力充分涌流,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