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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兽药管理工作,为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管理,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是于2004年4月9日颁布,农业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范。但新《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兽药"的概念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对"兽药"的释义不利于动物药品的有效管理;兽药监督范围扩大,而兽药监督执法主体范围缩小,监督执法任务更加艰巨,不利与兽药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相关配套法规不健全,急需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