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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了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十七条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立足四川实际,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四川经济增长新机制加快形成。
一、立足省情精准施策,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
(一)培育新动能创造新供给
一是完善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央属军工集团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军民融合型大企业大集团。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成德绵地区协同创新,加快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互动。
二是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体系。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基地,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成长型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全方位拓展网络经济新空间,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融合创新、集成应用。
三是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业四川行动”,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协同开展重大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加快冶金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川酒、川烟、川茶等优势产品结构调整。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做强做大。稳步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开展“制造+服务”试点示范,推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延伸。改造升级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强省品牌创建和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川”字号品牌,形成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引导企业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个性定制、柔性生产,满足中高端消费者需求。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三是推动供给需求有效对接。加强需求侧和供给侧管理的协同性,完善供给需求动态对接机制,促进供需两侧动态平衡。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实施重点领域消费工程,引导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支持企业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提升“四川造”产品市场份额。
(三)推动无效供给市场出清
一是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坚决淘汰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严禁违规建设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不同方式,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支持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转移部分产能。
二是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向城镇稳定就业新市民覆盖。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鼓励符合条件的库存商业地产转型。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潜在金融风险的识别、預警、评估,及时有效处置金融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完善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落实好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盘活信贷资产,做好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用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大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力度,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改制。
(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实行政府定价目录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公路、港口、机场、铁路等经营性收费和进出口环节收费,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天然气“转供”改“直供”,降低资源就地转化使用成本。规范金融服务和融资中介机构收费,彻底清除融资隐性成本。降低企业用工负担,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着力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战略、“251三年行动计划”,争取设立中国(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中美“2+2”、中英“2+2”合作,加快建设中韩创新创业园和中德创新产业合作平台,用好中俄“两河流域”地方合作平台,推动美国加州中心建设。推进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产业联动和交通互联互通。精心办好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科博会等重大和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和审批权限,清理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健全并联审批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探索实施股权出让、组建投资基金、推行业主招标、开展特许经营权转让、实行综合补偿等办法,畅通特定领域内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去行政化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二、当好推动者和实干家,认真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
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对牵头和经办的改革任务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全力抓好改革举措的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
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评制度。把部门协调难度大、政策关联度高的改革举措作为重点,定期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贯彻乏力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问责。
(三)巩固改革成效
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各项成果,使实践成果最终上升为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立足省情精准施策,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
(一)培育新动能创造新供给
一是完善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央属军工集团战略合作,积极培育军民融合型大企业大集团。完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推动成德绵地区协同创新,加快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互动。
二是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体系。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基地,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成长型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全方位拓展网络经济新空间,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融合创新、集成应用。
三是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业四川行动”,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协同开展重大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加快冶金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川酒、川烟、川茶等优势产品结构调整。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做强做大。稳步推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开展“制造+服务”试点示范,推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延伸。改造升级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强省品牌创建和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川”字号品牌,形成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引导企业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开展个性定制、柔性生产,满足中高端消费者需求。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三是推动供给需求有效对接。加强需求侧和供给侧管理的协同性,完善供给需求动态对接机制,促进供需两侧动态平衡。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实施重点领域消费工程,引导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支持企业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提升“四川造”产品市场份额。
(三)推动无效供给市场出清
一是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坚决淘汰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严禁违规建设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不同方式,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支持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转移部分产能。
二是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向城镇稳定就业新市民覆盖。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鼓励符合条件的库存商业地产转型。
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潜在金融风险的识别、預警、评估,及时有效处置金融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完善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落实好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盘活信贷资产,做好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用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大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力度,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改制。
(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实行政府定价目录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公路、港口、机场、铁路等经营性收费和进出口环节收费,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天然气“转供”改“直供”,降低资源就地转化使用成本。规范金融服务和融资中介机构收费,彻底清除融资隐性成本。降低企业用工负担,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着力增强市场微观主体活力。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战略、“251三年行动计划”,争取设立中国(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中美“2+2”、中英“2+2”合作,加快建设中韩创新创业园和中德创新产业合作平台,用好中俄“两河流域”地方合作平台,推动美国加州中心建设。推进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产业联动和交通互联互通。精心办好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西博会、科博会等重大和专题投资促进活动。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和审批权限,清理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健全并联审批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探索实施股权出让、组建投资基金、推行业主招标、开展特许经营权转让、实行综合补偿等办法,畅通特定领域内民间投资进入渠道。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去行政化和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二、当好推动者和实干家,认真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
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对牵头和经办的改革任务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全程过问、全程负责、一抓到底,全力抓好改革举措的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
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评制度。把部门协调难度大、政策关联度高的改革举措作为重点,定期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贯彻乏力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问责。
(三)巩固改革成效
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各项成果,使实践成果最终上升为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