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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朱元璋认为必须充分重视刑罚的运用,以此来调整单纯依靠教化达不到制止犯罪的领域。并坚信只有继续实施严刑峻法,才能"警省恶奸",在此基础上,朱元璋实行"明刑弼教"的思想,对明朝及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今天如何对这一思想进行客观的评价及看待,使我们不应回避的问题,文章从正方两个方面分析这一思想的影响和启示,期望对我国当下法治建设能够希望有所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