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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起始于小学语文第二学段.《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二学段习作目标之一是“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它要求从习作起始就要引导学生“积累语言材料”,并且“尝试在习作中运用”.换言之,也就是提出了从习作起始就要做到“读写一体化”的要求.那么,如何处理好起始年级习作教学“积累”与“运用”的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