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理财,是一门非常专业的学问,同时涉及委托人的经济利益,且经常标的巨大,毫无疑问,第三方理财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觉得,规范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首先要从理财人员的从业资格着眼。既然第三方理财是一门专业的学问,其从事理财人士就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必须對理财人员进行从业技能的培训、考试,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习、考评。比如,在获得从业资格证书之前须在第三方理财机构实习一年,在老师的带教下逐步介入、积累经验。经法定程序考核通过,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执业。
另一方面,必须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设立,从责任能力上有一个制度设计。除了设定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还可以要求投保执业责任保险,提高對外的责任能力。第三方理财机构不代表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也不代表被投资的企业,而是一个独立的中介机构,它们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以自己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第三方理财应该是不直接经手资金,也无投资决定权。如果第三方理财兼有银行、保险、基金、信托或被投资机构的职能,那注定将失去独立、公正的立场,从而有损于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为了保障第三方理财的执业规范,必须从制度上建立严格的监管。政府应当制定第三方理财的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体现在行业的准入审查,执业过程中的主动、定期、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以及处罚规定的付诸实施。比如:强制披露相关信息、第三方理财机构及其股东的关联企业和投资目标的公开、透明,以及利益冲突协调、解决机制。
而第三方理财机构从行业的特性来看,应当确定其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利于专业发展、公平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关于第三方理财的立法,因此,现实中第三方理财的状况非常混乱,有些因第三方理财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难以处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当下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纠纷的处理可从现行的民法通则、公司法、民诉法等法律中寻求依据。
那么投资者应如何避免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法律纠纷?首先以上述依据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其次,从理财机构专业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案例实绩,及其客户名录(保密除外)、理财方案、市场口碑、责任能力等诸方面评估。同时,增值是所有理财活动的基本追求和核心利益,应当重点评估理财方案的增值空间及其实现路径的合理性、可靠性。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在合约中约定相关信息的定时通报和披露。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服务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基于其對相关信息的了解和掌握,但有的信息是动态的,变化的,为了對投资计划的正确把握和修正,可以在合约中约定信息通报和披露机制。
由于第三方理财的资金掌控权和最终决定权在于投资者本身,所以對于投资者而言风险控制的评估尤其重要。除非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的服务有虚假的信息,否则无法追究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责任。
最后,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委托(或服务)合同之中,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条款复杂、涉及金额巨大、自己难以把握的合同应当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助审核,避免或减少因合同审核不慎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纠纷、风险和损失。
联系编辑:ruonan.deng@moneydao.com
我觉得,规范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首先要从理财人员的从业资格着眼。既然第三方理财是一门专业的学问,其从事理财人士就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必须對理财人员进行从业技能的培训、考试,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习、考评。比如,在获得从业资格证书之前须在第三方理财机构实习一年,在老师的带教下逐步介入、积累经验。经法定程序考核通过,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执业。
另一方面,必须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设立,从责任能力上有一个制度设计。除了设定一定数量的注册资本,还可以要求投保执业责任保险,提高對外的责任能力。第三方理财机构不代表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也不代表被投资的企业,而是一个独立的中介机构,它们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以自己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第三方理财应该是不直接经手资金,也无投资决定权。如果第三方理财兼有银行、保险、基金、信托或被投资机构的职能,那注定将失去独立、公正的立场,从而有损于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为了保障第三方理财的执业规范,必须从制度上建立严格的监管。政府应当制定第三方理财的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体现在行业的准入审查,执业过程中的主动、定期、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以及处罚规定的付诸实施。比如:强制披露相关信息、第三方理财机构及其股东的关联企业和投资目标的公开、透明,以及利益冲突协调、解决机制。
而第三方理财机构从行业的特性来看,应当确定其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利于专业发展、公平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关于第三方理财的立法,因此,现实中第三方理财的状况非常混乱,有些因第三方理财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难以处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当下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纠纷的处理可从现行的民法通则、公司法、民诉法等法律中寻求依据。
那么投资者应如何避免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法律纠纷?首先以上述依据选择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其次,从理财机构专业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案例实绩,及其客户名录(保密除外)、理财方案、市场口碑、责任能力等诸方面评估。同时,增值是所有理财活动的基本追求和核心利益,应当重点评估理财方案的增值空间及其实现路径的合理性、可靠性。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在合约中约定相关信息的定时通报和披露。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服务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基于其對相关信息的了解和掌握,但有的信息是动态的,变化的,为了對投资计划的正确把握和修正,可以在合约中约定信息通报和披露机制。
由于第三方理财的资金掌控权和最终决定权在于投资者本身,所以對于投资者而言风险控制的评估尤其重要。除非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的服务有虚假的信息,否则无法追究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责任。
最后,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委托(或服务)合同之中,必须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条款复杂、涉及金额巨大、自己难以把握的合同应当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助审核,避免或减少因合同审核不慎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纠纷、风险和损失。
联系编辑:ruonan.deng@moneyd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