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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危险废物管理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篇文章以介绍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豁免管理的重要价值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常见的废包装容器处理工艺以及分级豁免的标准。
关键词: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分级豁免管理
危险废包装容器的处理因为其高昂的处理成本渐渐成了制约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于废包装容器进行豁免管理。
一、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常规处理方式
(一)清洗工艺
清洗技术的原理是利用高压喷水设备对废包装容器进行冲洗,针对一些特殊的废包装容器也可以使用化学制剂对其进行冲洗[1]。虽然这种清洗方式具有设备简单、处理成本低等优势,但是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方面这种清洗方式属于物理清洗,对于包装内部的一些死角清洗的效果并不好,往往需要进行二次清洗,导致处理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就是在清理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二次污染物。
(二)喷烧碳化工艺
喷烧碳化技术的主要原理是利用燃料燃烧时产生的高温对废包装容器中的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喷射灼烧,利用火焰瞬间的高温让容器内部的化学物炭化,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残留化学物的危险性。这种处理技术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而且由于喷烧设备数据精密机械,平时的维护与保养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及人力。想要运用这种处理方式,对于容器的材质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是铁质的桶类容器才能运用喷烧碳化技术,而且为了保证清理的效果,还要对铁桶的规格进行严格的限制。此外,火焰灼烧化学物的时候还有产生有毒有害气息,形成二次废气污染。
(三)焚烧处理
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处理方式。首先将带有危险化学残留的废包装容器投入特定的破碎机器,使用机器对包装物进行破碎,以减小容器的体积;其次,将已经破碎的容器投入回转窖,通过高温燃烧的方式将危险化学物以及破碎的容器一并燃烧掉;最后,对于燃烧包装容器所形成的炉渣要运送至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处理效率快,但是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无法形成对于危险废包装容器的循环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大填埋场的范围,填埋的成本比较高。
二、废包装容器豁免管理的价值
从本质上来说,废包装容器豁免管理是一种新的分级管理模式[2]。其核心在于按照相应的豁免原则以及程序,让某些特定的危险废物不再执行危险废物管理体系中的处理工序,在安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减轻危险废包装容器处理的工作量。
众所周知,废包装容器具有很强的危害性,根据其承装的工业化学品种类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危险性,比如说毒性、可燃性以及感染性。而传统的处理方式中将所有的废包装容器都进行统一的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虽然简单,但是由于没有按照化学残留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因此处理的效率始终得不到提升。
三、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分级标准
想要让分级豁免管理变得更具科学性,就要对废包装容器进行详细的分级。要将不同环境风险状态下的危险废物包装桶进行分级管理,按照包装桶的外观以及质地等因素将其分为A、B、C三个级别[3]。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根据包装桶的不同级别采用对应的豁免方式,以此来达到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首先,将外观没有磨损,内壁存在少量残留或者没有残留的包装桶定为A级桶。这里少量残留的评定标准是桶底部的工业化学品残留不得高于2.5cm。而且对于承装的化学品也有一定的要求,只能是承装酸、碱以及有机溶剂的原料桶,或者是经过简单的清洗就能再次使用的再生桶。其次,将外形出现变形但是没有形成泄漏,内壁存在少量残留的包装桶定义为B级桶,经过清洗以及整形之后可以再次投入使用。最后,将外表出现严重变形且带有渗漏,内壁存在很难去除残留物的包装桶定义为C级桶。这种包装桶一般用于运送废气的油漆渣或者是有机树脂等较难清楚的化学品,不具备循环使用的资格。
四、分级豁免标准
(一)收集資质豁免
简单来说,收集资质豁免就是指在收集危险废包装容器的过程中,不受危险废物管理的管控。也就是说收集企业在不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条件下也可以进行危险废包装容器的收集工作。当前绝大部分的化工产品包装桶都要求原厂回收,而如果原厂的距离比较远,那么原厂回收模式的成本就会提高,这就形成了A级桶进入到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或者流入了不法渠道的问题。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原厂”这一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将原厂概念所涵盖的范围进行适当的扩大,将其等同于同一种工业化学品生产厂家,利用点对点的模式将生产单位的回收转移到利用单位回收。
(二)运输资质豁免
目前,危险废物运输豁免需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内容来执行,而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并未被列入其中。反观,在交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品名表》附录B中却有明确指出,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固体混合物,以及有环境危险的液体,应该划入UN3077条目,在装载物质以及关闭容器之后表面不存在自由液体,满足这一条件后可以在UN3077条目下进行运输。如果装在的环境中存在具有危险性液体,而液体的容量小于10mL,要使用固体物质对其进行吸收,当装载存在环境危险的物质时,如果物质重量小于10g且处于密封小包裹中,不作为危险货物来进行运输。在该规定下,如果包装桶的级别为A级或者B级,是否可将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内,对其运输环节上进行资质豁免。
(三)许可资质豁免
在处理危险废包装容器的过程中,如果不具有完备的处理体系或者处理能力低下,可以通过分级管理需求评估来申请危险废包装容器处理许可资质的豁免权限。如果申请的非危险物质处理单位具备拓展处理危险包装容器的能力,则可以授予豁免处置资格。在收集以及处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来进行相关工作,建立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处理台账。
五、结束语
想要解决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的管理问题,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建立分级豁免管理体系。通过对废包装容器的分级让处理工作变得更加高效,一方面让资源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废包装容器处理的成本,为危险废物处理工作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陈小亮. 废包装容器定性问题研究[J].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8, 43(1):54-57.
[2]许艺. 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理处置现状研究[J]. 广东化工, 2017, 44(9):205-206.
[3]林其辉. 危险废物管理及规范化处置对策探讨[J]. 广东化工, 2018, 45(8):199-200.
(作者单位: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关键词: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分级豁免管理
危险废包装容器的处理因为其高昂的处理成本渐渐成了制约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于废包装容器进行豁免管理。
一、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常规处理方式
(一)清洗工艺
清洗技术的原理是利用高压喷水设备对废包装容器进行冲洗,针对一些特殊的废包装容器也可以使用化学制剂对其进行冲洗[1]。虽然这种清洗方式具有设备简单、处理成本低等优势,但是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方面这种清洗方式属于物理清洗,对于包装内部的一些死角清洗的效果并不好,往往需要进行二次清洗,导致处理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就是在清理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二次污染物。
(二)喷烧碳化工艺
喷烧碳化技术的主要原理是利用燃料燃烧时产生的高温对废包装容器中的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喷射灼烧,利用火焰瞬间的高温让容器内部的化学物炭化,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残留化学物的危险性。这种处理技术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而且由于喷烧设备数据精密机械,平时的维护与保养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及人力。想要运用这种处理方式,对于容器的材质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是铁质的桶类容器才能运用喷烧碳化技术,而且为了保证清理的效果,还要对铁桶的规格进行严格的限制。此外,火焰灼烧化学物的时候还有产生有毒有害气息,形成二次废气污染。
(三)焚烧处理
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处理方式。首先将带有危险化学残留的废包装容器投入特定的破碎机器,使用机器对包装物进行破碎,以减小容器的体积;其次,将已经破碎的容器投入回转窖,通过高温燃烧的方式将危险化学物以及破碎的容器一并燃烧掉;最后,对于燃烧包装容器所形成的炉渣要运送至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处理效率快,但是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无法形成对于危险废包装容器的循环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大填埋场的范围,填埋的成本比较高。
二、废包装容器豁免管理的价值
从本质上来说,废包装容器豁免管理是一种新的分级管理模式[2]。其核心在于按照相应的豁免原则以及程序,让某些特定的危险废物不再执行危险废物管理体系中的处理工序,在安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减轻危险废包装容器处理的工作量。
众所周知,废包装容器具有很强的危害性,根据其承装的工业化学品种类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危险性,比如说毒性、可燃性以及感染性。而传统的处理方式中将所有的废包装容器都进行统一的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虽然简单,但是由于没有按照化学残留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因此处理的效率始终得不到提升。
三、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分级标准
想要让分级豁免管理变得更具科学性,就要对废包装容器进行详细的分级。要将不同环境风险状态下的危险废物包装桶进行分级管理,按照包装桶的外观以及质地等因素将其分为A、B、C三个级别[3]。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根据包装桶的不同级别采用对应的豁免方式,以此来达到提高管理效率的目的。首先,将外观没有磨损,内壁存在少量残留或者没有残留的包装桶定为A级桶。这里少量残留的评定标准是桶底部的工业化学品残留不得高于2.5cm。而且对于承装的化学品也有一定的要求,只能是承装酸、碱以及有机溶剂的原料桶,或者是经过简单的清洗就能再次使用的再生桶。其次,将外形出现变形但是没有形成泄漏,内壁存在少量残留的包装桶定义为B级桶,经过清洗以及整形之后可以再次投入使用。最后,将外表出现严重变形且带有渗漏,内壁存在很难去除残留物的包装桶定义为C级桶。这种包装桶一般用于运送废气的油漆渣或者是有机树脂等较难清楚的化学品,不具备循环使用的资格。
四、分级豁免标准
(一)收集資质豁免
简单来说,收集资质豁免就是指在收集危险废包装容器的过程中,不受危险废物管理的管控。也就是说收集企业在不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条件下也可以进行危险废包装容器的收集工作。当前绝大部分的化工产品包装桶都要求原厂回收,而如果原厂的距离比较远,那么原厂回收模式的成本就会提高,这就形成了A级桶进入到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或者流入了不法渠道的问题。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原厂”这一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将原厂概念所涵盖的范围进行适当的扩大,将其等同于同一种工业化学品生产厂家,利用点对点的模式将生产单位的回收转移到利用单位回收。
(二)运输资质豁免
目前,危险废物运输豁免需要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内容来执行,而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并未被列入其中。反观,在交管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品名表》附录B中却有明确指出,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固体混合物,以及有环境危险的液体,应该划入UN3077条目,在装载物质以及关闭容器之后表面不存在自由液体,满足这一条件后可以在UN3077条目下进行运输。如果装在的环境中存在具有危险性液体,而液体的容量小于10mL,要使用固体物质对其进行吸收,当装载存在环境危险的物质时,如果物质重量小于10g且处于密封小包裹中,不作为危险货物来进行运输。在该规定下,如果包装桶的级别为A级或者B级,是否可将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内,对其运输环节上进行资质豁免。
(三)许可资质豁免
在处理危险废包装容器的过程中,如果不具有完备的处理体系或者处理能力低下,可以通过分级管理需求评估来申请危险废包装容器处理许可资质的豁免权限。如果申请的非危险物质处理单位具备拓展处理危险包装容器的能力,则可以授予豁免处置资格。在收集以及处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来进行相关工作,建立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处理台账。
五、结束语
想要解决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的管理问题,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建立分级豁免管理体系。通过对废包装容器的分级让处理工作变得更加高效,一方面让资源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利用,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废包装容器处理的成本,为危险废物处理工作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陈小亮. 废包装容器定性问题研究[J].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8, 43(1):54-57.
[2]许艺. 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理处置现状研究[J]. 广东化工, 2017, 44(9):205-206.
[3]林其辉. 危险废物管理及规范化处置对策探讨[J]. 广东化工, 2018, 45(8):199-200.
(作者单位: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