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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在其法哲学著作中用其唯心主义和辩证法思想来系统解释法、犯罪和责任的问题,因而成为德国古典法哲学的主要代表。他的责任理论对刑法中的责任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其自由意志论成为道义责任论的理论内核,社会共同体理论为雅各布斯的功能主义责任论奠基,区分法的责任与道德责任乃成为法的责任论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