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公共艺术越来越为公众所知晓,但公共艺术到底是怎么样的,仍然处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被冠之以“公共艺术”甚至评选得奖的作品让公众完全摸不着头脑的并不鲜见。为了普及公共艺术,推进公共艺术的创作和运用,需要对城市公共艺术的定位及其功能作些梳理。
公共艺术的“分”与“合”
“公共艺术”在结构上明显系由“公共”和“艺术”两个概念组成。分开来看,各自都没有问题,但结合在一起,问题就来了。
“艺术”是人类想象力和创造性技能的产物,艺术作品必须具有独一无二的审美特性,通常直接诉诸于人的感知器官,所谓“具象形式”就是能通过视觉、听觉等信息渠道为人所感知,激发出积极的体验。人类自有闲暇以来,艺术就构成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即便说起“艺术”无法用精确语言详加界定,大多数城市人仍会认为自己“略有所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无师自通”、“不言而喻”。不过恰恰因为这个原因,一旦面对“公共艺术”,常人难免遭遇认知上巨大落差,如果不说休克的话。
“公共”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学乃至政治学的概念,强调人类在集体生活基础上形成的参与权利及其行使。人类本性上离不开集体生活,但未必每个人在集体生活中具有相同的参与权,从发声到投票,不同阶层之间权利差异不但明显,而且巨大。在这层意义上,可以说很长时间里,人类社会是“有共同生活,但没有公共活动”。公共概念的提出,包括“公共艺术”中所指的“公共”,表达的正是公民政治权利普遍化现状或趋势。
“公共”和“艺术”这两个分属不同领域的概念在自身内涵基础上的结合,造成多方面的效果,其中之一就是为“公共艺术”构建了“光谱色系”,即以艺术和公共各为一端的宽广连续统。
在“艺术”一端,“公共”被明显虚化,只剩下“公共空间”作为艺术要素的背景,以区别于“私家艺术”,即主要服务于艺术品所有人及其圈内人欣赏的那些作品和相应形态。这个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基本保持了传统的感知形态,同时适度顾及了场合或环境变化对艺术作品的空间要求。政治学意义上的“公共”在这里最多体现为“艺术为大众所欣赏”、“艺术家要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甚至更多时候,“要‘引导’和提高大众的文明素质”。显然,在类似语境中,“公共”是某种既外在于艺术,更外在于公众的属性。
在今天中国城市中,这样的“公共艺术”是各级政府官员最喜闻乐见的,因为在技术官僚主持下、按照效率原则规划和建造起来的城市,人文气息既已极端薄弱,公共性更是严重不足(近年来大妈广场舞闹得四邻不安,很大程度是城市公共设施不足、市民公共意识不足和城市生活公共秩序不规范的多重反映),所以,借助“公共艺术”可以实现“一箭多雕”的政绩目标,以艺术的形态来增加人文气息,以公共的场合来体现“与民同乐”,顺便还可以推进“文明建设”,提升市民素质。
然而,“政绩思维”主导下的公共艺术,由于内在地忽视了政治学意义上的“公共性”,所以在遴选艺术家“命题作文”时,往往强调了创作者艺术修养的一面,而有意无意忽视了其对“公共”的敏感性,结果创作出来的作品更多地具有公共场合里“私家艺术”的风格:艺术家过于突出自己对公共生活的理解,却忘记了公众对艺术应该展现的公共性的要求,更未动员公众参与创作过程,其结果只是为公共环境提供了一个视觉装饰符号。西方同行对东方各国(不仅中国)公共艺术的一大批评就是“装饰化”,矛头所指就是公共艺术失去了政治学的意涵,反映不出公众参与权利及其均等化。
反过来,在“公共”一端,最极端的形式是“有公共,无艺术”,“艺术”元素被简化为“创造性”,其地位被简化为功能性手段,公共艺术整体上则被简化为“以创意的形式来动员公众参与公共问题的解决”:因为传统解决问题的手段过于陈旧,既体现不了对公众政治参与权利的尊重,也不足以动员公众来解决与自己切身相关的社会问题,加上旧制陈规及其背后既得利益集团重重阻挠,改变现状相当困难,所以,需要社会活动家运用富有创意的方式方法,“策动”人心,通过社会或政治参与,实现公共问题的解决。
巧妙创意突破“艺术壁垒”
在这个极端涵义上,公共艺术可以完全不具有艺术的形态,只剩下艺术作为人类创造性活动的精髓,那就是创意。就解决现实问题而言,这有点像俗谚所说“四两拨千斤”的“巧劲”。面对国际上著名的公共艺术作品,国内观众时常丝毫体会不到任何艺术的存在,只有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在那里大加赞赏。这副景象比缺乏必要素养的观众面对一幅抽象派作品时头脑一片空白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再抽象的绘画至少保留了视觉形态,而极端“公共”的公共艺术作品没有任何具有审美特性的感觉形态,无论视觉还是听觉。比如曾在国际公共艺术大赛中获奖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作品《社区菜园,社区厨房》,本身找不到任何形态学上的审美元素,更像一个“行为艺术”:原先闲置的公共绿地被划分为“私家菜园”之后,不同民族或种族背景的居民在种植和烹饪中,通过交流和分享,实现了生活层面上的“文化融合”。显然,作品给人强烈艺术美感的既不是“蔬菜联合国”的赏心悦目,也不是“美食世界”的脍炙人口,而是突破文化壁垒的思路和过程富有创意。
在今天中国的城市生活中,表面上看,这种意义上的“公共艺术”还难以得到公众尤其是艺术爱好者的接受,因为不诉诸感觉器官、不具审美形态的作品能否被认可为艺术都是一个问题。但就其功能发挥而言,却有可能是目前得到最广泛采用的“公共艺术”:今年年中在全世界大为风行,也一度流行于中国的“冰桶挑战”,完全有资格在未来国际公共艺术大赛中获得大奖。身为残障人士的创意者成功地将美国两个传统习俗,即比赛冠军队教练被“冰水浇头”和名人遭“戏弄”掉落水桶引发围观结合起来,加上网络病毒式传播的“挑战”形态,还有捐款与被浇水的两者择一的“悬念”,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带有强烈娱乐感的慈善筹款方式,广泛而且深刻地唤起世人同时在身体和符号两个层面上,体验特定残疾类型,“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即“渐冻人”的痛苦,从而不但为资助这一疾病的研究,救助这一困难群体,筹集到巨额资金,而且让更多的人知晓了这一医学界难题。就其创意之奇特,功效之明显,称之为“公共艺术”并授以大奖,绝对不会有负于任何一位艺术爱好者。如今在全球各种公益活动甚或社会运动中,发起者自觉运用公共艺术的方法,争取更好的动员效果,已蔚然成风,“公共行动”具有观赏性或许是所有这类活动被冠之以“公共艺术”的最好理由。
在“有艺术,无公共”和“有公共,无艺术”这两个极端之间是由这两种要素以不同比例搭配而成的特定艺术作品,彼此之间只有数量或程度的差异,因此整体上可以视为“连续统”。相对来说,公众对这些公共艺术作品比较容易接受,因为传统的艺术之形态要素基本得到保留。比如,有一件创作于非洲的公共艺术作品,表现为一栋造型奇特的建筑。当地人只用粘土作为材料,所以,建筑高度相当有限,但他们又有习俗,喜欢观赏落日。由于缺乏登高条件,当地人看到的日落景象同样相当有限。艺术家完全遵循当地的建筑“规范”,用泥土为材料,设计建造了一栋四层小楼,每层只有一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自己单独的门户,分别朝向一个方向,除底层外,都配有单独的楼梯,所有楼梯都建造在室外。规整的正方形建筑,三道用粘土堆积而成的高度不等的楼梯分别从三个方向,通往从二楼到四楼的三个房间。作品不但构思巧妙,符合材料力学和结构原理,而且形态独特,具有强烈的视觉美感,还取得了极好的人类学效果:当地人登上小楼,第一次越过丛林,看到遥远地平线上落日的辉煌,他们的“太阳崇拜”文化得到了一次升华。如此建筑远远超越了当下许多中国城市里的“标志性建筑”,那些通常“傻大、傻高、傻怪”的地标最后留下的只能是“钱多、人傻”的时代记载,徒留笑柄之外,没有给人以多少新的体验和感知,更没有给人的心灵以任何触动,遑论震撼。
公共艺术在中国方兴未艾,国人对公共艺术的认知、欣赏和参与也在逐步深化。从实用主义的策略立场出发,对公共艺术目前尚未能形成统一界定,无须过于在意,只要经济发展了,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了,需求的重点总会由物质消费向文化享受转移,艺术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总会提高,法制的完善和法治的落实总会带来公共空间更大的开放,公民参与权利增加了,公共生活丰富了,公共艺术的用武之地总会越来越广,相应地,公众对公共艺术的认知、认可和认同也将会越来越自觉。
公共艺术的“分”与“合”
“公共艺术”在结构上明显系由“公共”和“艺术”两个概念组成。分开来看,各自都没有问题,但结合在一起,问题就来了。
“艺术”是人类想象力和创造性技能的产物,艺术作品必须具有独一无二的审美特性,通常直接诉诸于人的感知器官,所谓“具象形式”就是能通过视觉、听觉等信息渠道为人所感知,激发出积极的体验。人类自有闲暇以来,艺术就构成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即便说起“艺术”无法用精确语言详加界定,大多数城市人仍会认为自己“略有所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无师自通”、“不言而喻”。不过恰恰因为这个原因,一旦面对“公共艺术”,常人难免遭遇认知上巨大落差,如果不说休克的话。
“公共”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学乃至政治学的概念,强调人类在集体生活基础上形成的参与权利及其行使。人类本性上离不开集体生活,但未必每个人在集体生活中具有相同的参与权,从发声到投票,不同阶层之间权利差异不但明显,而且巨大。在这层意义上,可以说很长时间里,人类社会是“有共同生活,但没有公共活动”。公共概念的提出,包括“公共艺术”中所指的“公共”,表达的正是公民政治权利普遍化现状或趋势。
“公共”和“艺术”这两个分属不同领域的概念在自身内涵基础上的结合,造成多方面的效果,其中之一就是为“公共艺术”构建了“光谱色系”,即以艺术和公共各为一端的宽广连续统。
在“艺术”一端,“公共”被明显虚化,只剩下“公共空间”作为艺术要素的背景,以区别于“私家艺术”,即主要服务于艺术品所有人及其圈内人欣赏的那些作品和相应形态。这个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基本保持了传统的感知形态,同时适度顾及了场合或环境变化对艺术作品的空间要求。政治学意义上的“公共”在这里最多体现为“艺术为大众所欣赏”、“艺术家要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甚至更多时候,“要‘引导’和提高大众的文明素质”。显然,在类似语境中,“公共”是某种既外在于艺术,更外在于公众的属性。
在今天中国城市中,这样的“公共艺术”是各级政府官员最喜闻乐见的,因为在技术官僚主持下、按照效率原则规划和建造起来的城市,人文气息既已极端薄弱,公共性更是严重不足(近年来大妈广场舞闹得四邻不安,很大程度是城市公共设施不足、市民公共意识不足和城市生活公共秩序不规范的多重反映),所以,借助“公共艺术”可以实现“一箭多雕”的政绩目标,以艺术的形态来增加人文气息,以公共的场合来体现“与民同乐”,顺便还可以推进“文明建设”,提升市民素质。
然而,“政绩思维”主导下的公共艺术,由于内在地忽视了政治学意义上的“公共性”,所以在遴选艺术家“命题作文”时,往往强调了创作者艺术修养的一面,而有意无意忽视了其对“公共”的敏感性,结果创作出来的作品更多地具有公共场合里“私家艺术”的风格:艺术家过于突出自己对公共生活的理解,却忘记了公众对艺术应该展现的公共性的要求,更未动员公众参与创作过程,其结果只是为公共环境提供了一个视觉装饰符号。西方同行对东方各国(不仅中国)公共艺术的一大批评就是“装饰化”,矛头所指就是公共艺术失去了政治学的意涵,反映不出公众参与权利及其均等化。
反过来,在“公共”一端,最极端的形式是“有公共,无艺术”,“艺术”元素被简化为“创造性”,其地位被简化为功能性手段,公共艺术整体上则被简化为“以创意的形式来动员公众参与公共问题的解决”:因为传统解决问题的手段过于陈旧,既体现不了对公众政治参与权利的尊重,也不足以动员公众来解决与自己切身相关的社会问题,加上旧制陈规及其背后既得利益集团重重阻挠,改变现状相当困难,所以,需要社会活动家运用富有创意的方式方法,“策动”人心,通过社会或政治参与,实现公共问题的解决。
巧妙创意突破“艺术壁垒”
在这个极端涵义上,公共艺术可以完全不具有艺术的形态,只剩下艺术作为人类创造性活动的精髓,那就是创意。就解决现实问题而言,这有点像俗谚所说“四两拨千斤”的“巧劲”。面对国际上著名的公共艺术作品,国内观众时常丝毫体会不到任何艺术的存在,只有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在那里大加赞赏。这副景象比缺乏必要素养的观众面对一幅抽象派作品时头脑一片空白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再抽象的绘画至少保留了视觉形态,而极端“公共”的公共艺术作品没有任何具有审美特性的感觉形态,无论视觉还是听觉。比如曾在国际公共艺术大赛中获奖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作品《社区菜园,社区厨房》,本身找不到任何形态学上的审美元素,更像一个“行为艺术”:原先闲置的公共绿地被划分为“私家菜园”之后,不同民族或种族背景的居民在种植和烹饪中,通过交流和分享,实现了生活层面上的“文化融合”。显然,作品给人强烈艺术美感的既不是“蔬菜联合国”的赏心悦目,也不是“美食世界”的脍炙人口,而是突破文化壁垒的思路和过程富有创意。
在今天中国的城市生活中,表面上看,这种意义上的“公共艺术”还难以得到公众尤其是艺术爱好者的接受,因为不诉诸感觉器官、不具审美形态的作品能否被认可为艺术都是一个问题。但就其功能发挥而言,却有可能是目前得到最广泛采用的“公共艺术”:今年年中在全世界大为风行,也一度流行于中国的“冰桶挑战”,完全有资格在未来国际公共艺术大赛中获得大奖。身为残障人士的创意者成功地将美国两个传统习俗,即比赛冠军队教练被“冰水浇头”和名人遭“戏弄”掉落水桶引发围观结合起来,加上网络病毒式传播的“挑战”形态,还有捐款与被浇水的两者择一的“悬念”,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带有强烈娱乐感的慈善筹款方式,广泛而且深刻地唤起世人同时在身体和符号两个层面上,体验特定残疾类型,“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即“渐冻人”的痛苦,从而不但为资助这一疾病的研究,救助这一困难群体,筹集到巨额资金,而且让更多的人知晓了这一医学界难题。就其创意之奇特,功效之明显,称之为“公共艺术”并授以大奖,绝对不会有负于任何一位艺术爱好者。如今在全球各种公益活动甚或社会运动中,发起者自觉运用公共艺术的方法,争取更好的动员效果,已蔚然成风,“公共行动”具有观赏性或许是所有这类活动被冠之以“公共艺术”的最好理由。
在“有艺术,无公共”和“有公共,无艺术”这两个极端之间是由这两种要素以不同比例搭配而成的特定艺术作品,彼此之间只有数量或程度的差异,因此整体上可以视为“连续统”。相对来说,公众对这些公共艺术作品比较容易接受,因为传统的艺术之形态要素基本得到保留。比如,有一件创作于非洲的公共艺术作品,表现为一栋造型奇特的建筑。当地人只用粘土作为材料,所以,建筑高度相当有限,但他们又有习俗,喜欢观赏落日。由于缺乏登高条件,当地人看到的日落景象同样相当有限。艺术家完全遵循当地的建筑“规范”,用泥土为材料,设计建造了一栋四层小楼,每层只有一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自己单独的门户,分别朝向一个方向,除底层外,都配有单独的楼梯,所有楼梯都建造在室外。规整的正方形建筑,三道用粘土堆积而成的高度不等的楼梯分别从三个方向,通往从二楼到四楼的三个房间。作品不但构思巧妙,符合材料力学和结构原理,而且形态独特,具有强烈的视觉美感,还取得了极好的人类学效果:当地人登上小楼,第一次越过丛林,看到遥远地平线上落日的辉煌,他们的“太阳崇拜”文化得到了一次升华。如此建筑远远超越了当下许多中国城市里的“标志性建筑”,那些通常“傻大、傻高、傻怪”的地标最后留下的只能是“钱多、人傻”的时代记载,徒留笑柄之外,没有给人以多少新的体验和感知,更没有给人的心灵以任何触动,遑论震撼。
公共艺术在中国方兴未艾,国人对公共艺术的认知、欣赏和参与也在逐步深化。从实用主义的策略立场出发,对公共艺术目前尚未能形成统一界定,无须过于在意,只要经济发展了,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了,需求的重点总会由物质消费向文化享受转移,艺术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总会提高,法制的完善和法治的落实总会带来公共空间更大的开放,公民参与权利增加了,公共生活丰富了,公共艺术的用武之地总会越来越广,相应地,公众对公共艺术的认知、认可和认同也将会越来越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