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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12日在京举行,会议做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了60项工作要求(简称60条),其中第57条在我国军民融合工作方面,要求要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形成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要求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特别提出要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同时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些重要决定,是中央在总结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正确分析了国际、国内未来和平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我国国防建设工作提出的总要求,为我国今后乃至相当长的时期,国防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建设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愿望和呼声与日俱增,党和国家顺应民意,不失时机地再次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并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总要求,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针对日益增长的民营经济发展要求,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建设领域”。2007年,国务院主管部门又先后发布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导意见》和《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在中央的推动下,国防科工局、中國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简称总装备部)随后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为民营经济在国防建设过程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投资建设”、“军工企业改组改制”、“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及“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含信息发布、市场准入、完善许可、强化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防军队改革”的总要求,有关部门就“军品价格政策”、“军品税收政策”、“军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建设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等正在抓紧制订和完善中,可以预见,随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不断深入,一批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地参与国防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将会陆续出台,必将为促进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建设、发挥其应有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强调民营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始于战争年代的初创,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大规模集中建设和改革开放后的不断完善,目前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因此,在这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央客观地分析了形势,特别强调提出,要把优势民营企业引入到我国的国防科研、生产领域。为此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基础科研及装备配套工作的具体办法,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民营经济机动灵活、点多面广、技术更新迅速的优势将进一步发挥,对进一步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的体系建设和加快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的创新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必将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层次和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迫切需要民营经济的大力支持。这是由我国和平发展的基本国策决定的,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决定的,也是由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属性决定的。因为我国不能够把中华民族的解放建立在其他民族痛苦的基础之上,不能够把大规模的发展武器装备作为谋取本民族幸福的一种手段,也不能够把关乎民生及安全的有限资金大部分用于研发武器装备,去制造人类灾难。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决定了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必须依靠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必须依靠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有识之士共同捍卫。因此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实践也证明,我国民营经济在国防建设中,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北京浩天翼航空技术公司自2008年4月落户于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以来,在无人机总体设计、飞控导航、信息处理、发射回收等领域,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防及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贵州航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足于民用航空、航天,重点开发技术含量较高的精密辗轧技术、复杂构件整体模锻技术,年产值已达2亿,为航空、航天等行业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和支撑。民营经济服务国防建设的成功案例很多,归纳起来在材料、电子元器件、工艺和软件等领域目前已经凸现出优势。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我国国防建设机械化、信息化的快速融合,民营经济将会在电子信息技术(包括信息处理、系统集成、仿真及应用等)、先进材料技术(包括特种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材料、高强度复合材料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包括光电火控、光电测量、红外、高功率激光等)、先进制造技术(包括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超精密加工等)及开发新技术、发明新成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所有这些新工艺、新技术、新发明、新产品都将是民营经济展示实力、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可以预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建设的新时代即将到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愿望和呼声与日俱增,党和国家顺应民意,不失时机地再次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并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总要求,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针对日益增长的民营经济发展要求,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明确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建设领域”。2007年,国务院主管部门又先后发布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导意见》和《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指南》。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在中央的推动下,国防科工局、中國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简称总装备部)随后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为民营经济在国防建设过程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投资建设”、“军工企业改组改制”、“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及“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含信息发布、市场准入、完善许可、强化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防军队改革”的总要求,有关部门就“军品价格政策”、“军品税收政策”、“军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以及“建设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等正在抓紧制订和完善中,可以预见,随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不断深入,一批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地参与国防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将会陆续出台,必将为促进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建设、发挥其应有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强调民营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始于战争年代的初创,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大规模集中建设和改革开放后的不断完善,目前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因此,在这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中央客观地分析了形势,特别强调提出,要把优势民营企业引入到我国的国防科研、生产领域。为此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基础科研及装备配套工作的具体办法,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民营经济机动灵活、点多面广、技术更新迅速的优势将进一步发挥,对进一步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的体系建设和加快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的创新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必将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层次和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迫切需要民营经济的大力支持。这是由我国和平发展的基本国策决定的,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决定的,也是由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属性决定的。因为我国不能够把中华民族的解放建立在其他民族痛苦的基础之上,不能够把大规模的发展武器装备作为谋取本民族幸福的一种手段,也不能够把关乎民生及安全的有限资金大部分用于研发武器装备,去制造人类灾难。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决定了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必须依靠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必须依靠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有识之士共同捍卫。因此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实践也证明,我国民营经济在国防建设中,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北京浩天翼航空技术公司自2008年4月落户于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以来,在无人机总体设计、飞控导航、信息处理、发射回收等领域,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防及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贵州航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足于民用航空、航天,重点开发技术含量较高的精密辗轧技术、复杂构件整体模锻技术,年产值已达2亿,为航空、航天等行业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和支撑。民营经济服务国防建设的成功案例很多,归纳起来在材料、电子元器件、工艺和软件等领域目前已经凸现出优势。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我国国防建设机械化、信息化的快速融合,民营经济将会在电子信息技术(包括信息处理、系统集成、仿真及应用等)、先进材料技术(包括特种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材料、高强度复合材料等)、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包括光电火控、光电测量、红外、高功率激光等)、先进制造技术(包括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超精密加工等)及开发新技术、发明新成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所有这些新工艺、新技术、新发明、新产品都将是民营经济展示实力、创造价值、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可以预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民营经济参与国防建设的新时代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