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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兴(人民日报社报刊管理部副主任):“新时期我国农民工转移就业与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是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的大背景下召开的,很及时、很重要、很有意义。在这次研讨会上,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围绕有序转移、保障权益、促进和谐等问题做了精彩的发言,我感到这次研讨会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各方重视、高朋满座。这次研讨会搭建了一个企业、科研院校、政府部门、媒体等有关方面关于农民工转移就业及权益保护的对话交流平台。
第二个特点,主题集中、研讨深入。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本次专题研讨会正是从农民工就业及权益保护的角度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这次研讨会从一个企业的成功实践到整个农民工转移就业与权益保护理论,从全收经验的微观视角,到农民工问题的宏观视野,多层面、多角度地对与农民工有关的许多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会代表认为农民工转移就业与农民工保护问题事关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全局,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不能在2020年顺利实现。
农民工群体在家政、餐饮、建筑业等服务业中占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工具。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与会代表指出,随着农民工身份的转变,政府部门、用工企业都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包括法律方面的培训、技能方面的培训等。农民工本身也要积极参加培训,力争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各方面的权益。与会代表呼吁要关注农民工留守儿童的问题,关注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关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个人账户问题。与会代表肯定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做法,强调农民工返乡创业已经成为农民工转移的重要趋势,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三个特点,议程紧凑,成果丰硕。会议介绍了、肯定了、研讨了、会诊了“全收经验”。我相信经过与会代表的研讨和会诊,“全收经验”会造福更多的农民工,为推进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当然,“全收经验”也会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更加丰富完善,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通过研讨和网上调查,形成了解决农民工解决就业及权益保护问题的一系列共识。比如在公平对待上,应该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享受同等的权益和义务。在有序转移上,实现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输入地和输出地都应该有针对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项问题。在维护权益上,应该突出解决的问题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难、子女上学难、生活居住难等问题。在农民工进城问题上要降低各种各样的进城门槛,在农民工收入问题上要建立合理的增长机制,在建立农民工组织的问题上,大家也给予了很大的希望和强烈的期待。
还有一个重要的共识是,对河南农民张全收带领农民工在深圳打工的先进事迹,以及他的好做法,好经验,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多总结、多宣传、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