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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是1990年初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毕业回到学院的。回来后,在法律教研部负责讲授刑事诉讼法课程。两年5个学期共承担学院大专班、专业证书班、大专自考班以及各种短期培训班的460课时的教学任务。正式出版或发表的参编教材、译著、论文有20万字。1993年上半年,还承担了两个公安专业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课程的辅导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