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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全国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外经贸公司共有24家,这些公司业绩良好,成交活跃,以鲜明的行业特征形成独具特色的外经贸板块。外经贸上市公司作为流通型企业,主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良好的声誉;不良资产经过剥离后,资产质量较好。2000年,24家外经贸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达到2184万元;平均每股净资产为2.82元,比整体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高0.21元;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3.32%,比整体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高近一半。从经营运作的情况看,外经贸上市公司为了保持其成长性,普遍采取了积极发展对外投资的策略。除了扩大经营规模或向上游产业过渡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投资具有良好市场预期的新材料、医药、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稳定收入行业。
外经贸部周可仁副部长8月7日在于大连召开的全国外经贸上市公司座谈会上对外经贸上市公司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实践证明,国有外经贸企业上市是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国有外经贸企业通过上市,不仅募集了大量社会资金,降低了资产负债水平,改善了资本结构,而且加快了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伐,探索了一条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实力的新路子,为下一步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积累了经验。
周副部长在肯定上市公司取得成绩的同时,强调在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背景下,上市公司也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一些上市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希望外经贸上市公司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周副部长对外经贸上市公司提出了几点希望:
第一、发展主业,加大国际化经营的力度。
作为从传统外经贸企业改制的外经贸上市公司,应当继续坚持以进出口为主业。国际市场份额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反映着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和潜力,是企业花费无数财力、人力和时间而得来的,绝不能轻易失去。对于外经贸上市公司而言,扩大出口既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的要求。上市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利用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高、资金相对宽裕、竞争力相对较强的优势,从长处着眼,从国际化经营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出口工作。
在努力扩大出口的同时,上市公司要认真实践“走出去”战略。要用足、用好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在资金、退税、外汇管理、信贷等方面一系列政策措施,把“走出去”与企业国际化经营相结合,不断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迎接入世挑战,增强核心竞争力。
经过15年的艰辛努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即将成为现实。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企业经营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国有企业将受到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WTO对我们最大的挑战也是企业的竞争力。毫无疑问,入世后,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新的,更大的,甚至是前所未有的压力。上市公司应抓住机遇,积极主动迎接挑战,着力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智力、技术、产品、管理、文化的综合优势在市场上的反映,是企业面对外部竞争压力不断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的结果。衡量一个企业是不是世界之强,不仅要看其营业额,更要看其资本总额、资产质量、市场规模、开发实力、人才水平、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其中最为重要和直观的就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只有达到了上述诸方面的“综合实力”强才是真正的“强”。为此,我们外经贸企业要在如何培育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狠下功夫:首先,要明确企业的战略定位;其次,要树立创新意识;再其次要苦练内功,加强内部管理的范畴;最后,要重视企业人才培养。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
目前,国有股在上市公司拥有控制地位,因此,首先要规范国有股持有者的行为。一方面国有股权的权能要到位,授权机构要成为持股企业真正的“老板”;另一方面,要依法以股东的身份来行使职权,不能用传统的行政命令向上市公司“发号施令”。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解决目前国有股“一股独大”局面下的“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继续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财务、董事、经理层的监督。
要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加强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要建立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试行年薪制和期权制,以解决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依法运行,规范公司行为。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公平竞争条件下的法制经济。上市公司要增强法制意识,将法律规范作为最高的行为准则,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在信息披露方面,要真实、全面、及时,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更不能提供虚假信息,误导股民。
最后,周副部长强调,外经贸部对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工作十分重视,正在进一步研究深入改革的指导意见。外经贸上市公司要继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工作。
外经贸部周可仁副部长8月7日在于大连召开的全国外经贸上市公司座谈会上对外经贸上市公司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实践证明,国有外经贸企业上市是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国有外经贸企业通过上市,不仅募集了大量社会资金,降低了资产负债水平,改善了资本结构,而且加快了转换经营机制的步伐,探索了一条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实力的新路子,为下一步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积累了经验。
周副部长在肯定上市公司取得成绩的同时,强调在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背景下,上市公司也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一些上市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希望外经贸上市公司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周副部长对外经贸上市公司提出了几点希望:
第一、发展主业,加大国际化经营的力度。
作为从传统外经贸企业改制的外经贸上市公司,应当继续坚持以进出口为主业。国际市场份额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反映着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和潜力,是企业花费无数财力、人力和时间而得来的,绝不能轻易失去。对于外经贸上市公司而言,扩大出口既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的要求。上市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利用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高、资金相对宽裕、竞争力相对较强的优势,从长处着眼,从国际化经营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出口工作。
在努力扩大出口的同时,上市公司要认真实践“走出去”战略。要用足、用好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在资金、退税、外汇管理、信贷等方面一系列政策措施,把“走出去”与企业国际化经营相结合,不断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迎接入世挑战,增强核心竞争力。
经过15年的艰辛努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即将成为现实。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企业经营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国有企业将受到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WTO对我们最大的挑战也是企业的竞争力。毫无疑问,入世后,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产生新的,更大的,甚至是前所未有的压力。上市公司应抓住机遇,积极主动迎接挑战,着力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智力、技术、产品、管理、文化的综合优势在市场上的反映,是企业面对外部竞争压力不断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的结果。衡量一个企业是不是世界之强,不仅要看其营业额,更要看其资本总额、资产质量、市场规模、开发实力、人才水平、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其中最为重要和直观的就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只有达到了上述诸方面的“综合实力”强才是真正的“强”。为此,我们外经贸企业要在如何培育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狠下功夫:首先,要明确企业的战略定位;其次,要树立创新意识;再其次要苦练内功,加强内部管理的范畴;最后,要重视企业人才培养。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
目前,国有股在上市公司拥有控制地位,因此,首先要规范国有股持有者的行为。一方面国有股权的权能要到位,授权机构要成为持股企业真正的“老板”;另一方面,要依法以股东的身份来行使职权,不能用传统的行政命令向上市公司“发号施令”。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解决目前国有股“一股独大”局面下的“内部人控制”的现象。继续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财务、董事、经理层的监督。
要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加强公司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要建立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试行年薪制和期权制,以解决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依法运行,规范公司行为。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公平竞争条件下的法制经济。上市公司要增强法制意识,将法律规范作为最高的行为准则,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在信息披露方面,要真实、全面、及时,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更不能提供虚假信息,误导股民。
最后,周副部长强调,外经贸部对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工作十分重视,正在进一步研究深入改革的指导意见。外经贸上市公司要继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