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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助力器,选择合理的信息披露模式有助于资本市场的完善发展,有利于信息使用者获得充分、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鉴于我国目前的强制披露中仍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有必要建立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信息披露模式,并设立强制性和自愿性披露相关内容的判断原则,以确定不同披露方式下应披露的内容,从而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