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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证明是法官利用高度盖然性经验法则推断待证事实的证明方法,其在医疗纠纷领域,由于“定型事象经过”的欠缺、法官专业知识的匮乏,其适用受到限制。缓和患者的举证责任已成法律界共识,但现行法中的过错推定是一般的证明妨碍制度,而不是医疗纠纷领域的特殊举证责任缓和规则;而在不转换证明责任的前提下,表见证明能通过法官心证的作用缓和患者举证压力,同时又赋予医方反证的权利,在医疗损害因果关系及过错的证明中有极大的适用空间,故应进一步研究其适用前提、范围及效力,推动其在医疗纠纷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