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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目标。这一新提法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新发展,是我们党在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上的重大进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而要实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治权,即权力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