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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地征收补偿制度大致经历了三次较大的历史变迁,呈现出征地补偿理念匹配地权制度、征地补偿行为凸显行政逻辑、征地补偿标准偏离土地价值、征地补偿立法迟滞化碎片化等制度逻辑,这种以"牺牲小我""服务国家"为导向的制度逻辑暴露出不合时宜的诸多弊端。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树立以人为本的征地补偿理念、推进农地征收补偿法治进程、确立土地征收补偿市场标准、健全失地农民参与协商制度,不失为推进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创新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