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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异化是现代社会中的普遍现象,但也许并不仅限于现代社会。
以中央集权下的封建文官制度来说,一旦它成形并进入运转状态,它本身也就发展为一种人格化的主体。因此,政治家除非代之以不同的组织和不同的原则,否则他就必须承认现存的文官制度,通过和文官合作,通过一种潜在的、同时也是缓慢的、最后也许还是不可终的形式来导向自己的政治目标。施行此种策略的政治家往往被责为循吏,但是,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无事本身就是一种高效的政治目的,是政治成功的象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治家必须意识到:“制度强于个人。”
晚明时期本该杰出的几位政治家,大都在这里栽了跟头。位居九鼎之尊的万历皇帝朱翊钧,由先期的励精图治到最终不得不和整个文官体系消极地对立,其中自然有他难言的苦衷。按理,以他天子之尊,四海之内,有谁敢忤逆圣意?但万历却清醒地意识到了文官制度的强大力量,皇权并不代表着一种独立的意志,本质上讲他应该是文官制度的象征,他必須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所充当的角色并进行恰当地定位,才有可能在和整个文官制度合作的过程中取得政绩。曼海姆曾经把官僚体制形容为一个巨大的磁场,容易把全部的政治问题转变为行政管理问题,并非是没有理由的。因此,说到封建社会里的皇权的独断专行,在这里恐怕要打些折扣。制约皇权的文官制度,绝不是一种可以轻易击退的力量。
皇帝如此,大臣的命运就更难说了。元辅张居正倾毕生之力,试图革新腐朽低能的文官体系,但一朝仙逝,十年心血随之东流,保存下来的政制没有几项。生年他尚可以实权来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但个人面对制度时的软弱,从他死后不到两年即被抄家一事中,大略也可窥出斑蠡。至若戚继光、海瑞,更可以看作文官制度的牺牲品。他们的浮沉变迁,似乎只不过是为“制度强于个人”的命题加了两个更好的注脚而已。
但“时代强于制度”。对于一个不健全的社会而言,制度终归要实行变迁。然而当时代向晚明提出法制要求时,政府仍极力推行教化的力量,以传统中央集权下的中国封建社会而言,维系整个文官制度整体运行的力量,正是弥漫于社会中的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道德。依靠道德来制驭社会是传统中国的主要特征,礼仪之隆甚于前朝,而忽视了点滴的制度建设,而这恰恰是晚明几位杰出的政治家壮志难酬的主要原因。
“时代强于制度,制度强于个人”,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困难的命题,这种尴尬的情形促使我们重新思索个人面对历史的责任。当时代对我们提出制度变迁的要求时,个人究竟应该怎样去回应这种历史的呼唤呢?万历皇帝和张元辅显然只遗下一些失败的记忆,因为不论其如何殚竭心智,这种直接的对抗终究于制度本身无所补益;首辅申时行似乎要聪明些,他知道如何同文官制度进行合作,但这种合作大多是在牺牲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没有促进制度的略微改善。历史好像并不欢迎这两种人,因为晚明很快就灭亡了。
今天的人们恐怕都已明白法制的重要。但传统制度向现代制度的变迁也绝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如何在时代和制度之间寻找到一个艰难的平衡,正是我们必须面临的课题。
答案可能很简单,即着眼于制度的点滴建设。然而,正因为制度的变迁是一个长远渐进的过程,答案也可能并不如此简单。
(《万历十五年》,(美)黄仁宇著,中华书局一九九五年版,13.00元)
以中央集权下的封建文官制度来说,一旦它成形并进入运转状态,它本身也就发展为一种人格化的主体。因此,政治家除非代之以不同的组织和不同的原则,否则他就必须承认现存的文官制度,通过和文官合作,通过一种潜在的、同时也是缓慢的、最后也许还是不可终的形式来导向自己的政治目标。施行此种策略的政治家往往被责为循吏,但是,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无事本身就是一种高效的政治目的,是政治成功的象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治家必须意识到:“制度强于个人。”
晚明时期本该杰出的几位政治家,大都在这里栽了跟头。位居九鼎之尊的万历皇帝朱翊钧,由先期的励精图治到最终不得不和整个文官体系消极地对立,其中自然有他难言的苦衷。按理,以他天子之尊,四海之内,有谁敢忤逆圣意?但万历却清醒地意识到了文官制度的强大力量,皇权并不代表着一种独立的意志,本质上讲他应该是文官制度的象征,他必須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所充当的角色并进行恰当地定位,才有可能在和整个文官制度合作的过程中取得政绩。曼海姆曾经把官僚体制形容为一个巨大的磁场,容易把全部的政治问题转变为行政管理问题,并非是没有理由的。因此,说到封建社会里的皇权的独断专行,在这里恐怕要打些折扣。制约皇权的文官制度,绝不是一种可以轻易击退的力量。
皇帝如此,大臣的命运就更难说了。元辅张居正倾毕生之力,试图革新腐朽低能的文官体系,但一朝仙逝,十年心血随之东流,保存下来的政制没有几项。生年他尚可以实权来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但个人面对制度时的软弱,从他死后不到两年即被抄家一事中,大略也可窥出斑蠡。至若戚继光、海瑞,更可以看作文官制度的牺牲品。他们的浮沉变迁,似乎只不过是为“制度强于个人”的命题加了两个更好的注脚而已。
但“时代强于制度”。对于一个不健全的社会而言,制度终归要实行变迁。然而当时代向晚明提出法制要求时,政府仍极力推行教化的力量,以传统中央集权下的中国封建社会而言,维系整个文官制度整体运行的力量,正是弥漫于社会中的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道德。依靠道德来制驭社会是传统中国的主要特征,礼仪之隆甚于前朝,而忽视了点滴的制度建设,而这恰恰是晚明几位杰出的政治家壮志难酬的主要原因。
“时代强于制度,制度强于个人”,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困难的命题,这种尴尬的情形促使我们重新思索个人面对历史的责任。当时代对我们提出制度变迁的要求时,个人究竟应该怎样去回应这种历史的呼唤呢?万历皇帝和张元辅显然只遗下一些失败的记忆,因为不论其如何殚竭心智,这种直接的对抗终究于制度本身无所补益;首辅申时行似乎要聪明些,他知道如何同文官制度进行合作,但这种合作大多是在牺牲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没有促进制度的略微改善。历史好像并不欢迎这两种人,因为晚明很快就灭亡了。
今天的人们恐怕都已明白法制的重要。但传统制度向现代制度的变迁也绝不是一个轻松的过程。如何在时代和制度之间寻找到一个艰难的平衡,正是我们必须面临的课题。
答案可能很简单,即着眼于制度的点滴建设。然而,正因为制度的变迁是一个长远渐进的过程,答案也可能并不如此简单。
(《万历十五年》,(美)黄仁宇著,中华书局一九九五年版,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