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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题、作者与写作背景
由两位著名的欧洲科技史学者撰写的《专利争执: 英国关于电气技术及其发明者身份的诉讼》(Patently Contestable: Electrical technologies and inventor identities on trial in Britain,图1)一书,是刘东等主编的“科学与社会译丛”中第一本翻译出版的著作, 其研究对象是“电气革命”时代中英国发生的专利争执,也就是对于几个重要产品(电话、电报和电灯等)的发明权的纠纷。二位作者中,斯塔西斯·阿拉珀斯塔提斯(Stathis Arapostath)是希腊国立卡波蒂斯坦大学科学哲学与历史系科技史副教授, 除本书外,还著有《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Knowledge Managemen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等书。格雷姆·古戴(Graeme Gooday)为英国利兹大学哲学、宗教与科学史系科学技术史教授,还著有《1830—1940年间英国对听力丧失经历的应对》(Managing the Experience of Hearing Loss in Britain, 1830—1940,合著)与《电气入户: 技术,风险和性别,1880—1914》(Domesticating Electricity: Technology, uncertainty and gender, 1880—1914)等,并与他人合编《专利文化》(Patent Cultures)及《奥利佛·洛奇:连续和继续,1975—1940》(Oliver Lodge: Continuity and continuation, 1875—1940)等书籍。
在该书的写作背景中,无疑可以看到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于2011年9月26日签署的获得两党支持的“美国创新法案”(雷希-史密斯法案),该法案对美国专利法做出了包括从实质发明日期原则进一步向世界通行的注册日期原则转化等重大实质性修改,目的是为了美国的未来,降低专利门槛,保障普通发明人的利益,鼓励他们为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这一显著而重大的制度变革,不啻一场颇具风险的有关国家产业命运的社会实验,在事先和事后都引发大量的争论,也因此促使该书的二位作者将目光投向技术史上一个关键时期的(某种意义上)颇为类似的尝试。
专利制度比较研究的目的是其对产业创新的具体影响,这从来都是艰难且充斥着争议的领域。中国经历了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赶超,在相对较短时间内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非市场体制完成工业化的历史任务,正学习将创新作为新的时代主题和国家意志。本书的内容有较好的参考意义。
二 电气革命与社会效应
19—20世纪之交的英国,正值国家历史上的巅峰时期,本土的人口和市场在世界上的相对地位,远非今日可比,更不要说在其制度和工业产品在广大殖民地市场的影响力。不过就产业进步而言,经过领导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机)之后,在更重要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电气革命)中,尽管英国对相关科学基础理论的贡献可以说是独占鳌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产业方面已经不能一枝独秀,而是面临欧陆(德国)和大西洋彼岸(美国)的强力竞争。
电气革命是人类近现代技术上最重要的产业革命(没有之一)。如果说之前的蒸汽机革命只是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和其他某些工业领域的生产力,那么电气革命就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状态和方式。从此之后,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和内容、卫生水平、预期寿命都发生了巨变,这种物质层面的变化也带来生命价值观念、社会组织和管理水平和意识的飞跃,整个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电气革命带来的技术手段,也为后来的原子能、电子、生物和信息革命提供了基础。电气革命定义了新的文明,所有率先进入电气时代的国家,都一直保持成为所谓“发达国家”的领先梯队。电气化也因此成为现代化的同义词。老一代中国人还记得,“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以及“共产主义=电气化+苏维埃”等关于先进文明的简明形象概括。
这样一场波澜壮阔的技术革命,必然产生独特的历史叙事,而其中又少不了英雄人物。对包括中国的公众来说,爱迪生、马可尼、贝尔等传奇发明家,都是照亮人类历史进程的璀璨星辰; 关于他们的天才、机遇和汗水的故事,早已深入人心和历史。中国是一个未有机会在早期及时参与和经历工业革命的国家,在后来依赖强力政府主导以非市场形式补课完成电气化,对西方先进工业国家当时的社会、市场和科技体制所知不多,工业革命时代几乎就只剩下从中小学就开始灌输的英雄叙事,着眼的也主要是人物身上的某些道德品质,比如勤奋、坚韧、淡泊个人名利,等等。这些造福全世界的发明家和科学家一起,加上我们民族自己的科技人物的爱国情怀、献身精神、优秀品质和奋斗故事以及成就,这些带有浓厚道德教育色彩的内容,再加上以及我国传统体制在后发国家迅速赶超先进缩小差距实现工业化方面的显著优越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构成了大众的科技史观。
然而产业的迅速发展,终于把社会推到了需要技术创新来支撑国家产业前途和经济命运的时代。于是“知识产权”“市场开放”等对于我们来说有些陌生的概念词语,又被奉为圭臬和圣经,对“尊重创新”“尊重人才”(实际就是默许甚至鼓励某种程度上的计名计利)的宣传力度很大,极少见到反潮流的话语。不过这些制度的具体运作,还需要不断地总结检讨、调整修正。实际上,各个工业化国家也一直施行各自不同版本的知识产权制度,背后自然是对其公平性和效果的不同主张,既有自由主义倾向的,也有偏向社会公共利益的所谓“左派”观念。由于作为前者代表的美国在最近几十年间表现的科技实力,自由主义倾向的话语势力占据了上风,让人们不免忽视来自另外一个阵营的顽强声音。
三 全书结论和启示
本书两位作者的研究对象是英国电气时代的专利纠纷,也涉及了跨国的技术转移,对几个主要工业国家的专利制度的比较,在书中也比比皆是。他们的结论是,电气革命的英雄叙事,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历史的真相。这场技术革命,远不是少数勤奋执着的天才在实验室、车间里得到的成果。技术的发展与科学理论不同,其本身往往是多源头并进,多方推动分步骤前进,包含了多人的贡献,尤其是重视道义和名誉胜过商业利益的研究者的贡献,很难指出一个明晰的“真正的首先发明人”影响千家万户生活的产业革命伴随的巨大商业利润,推动个人和企业针对发明权进行法庭内外的诉讼和造势,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以法庭胜诉带来的巨大产业垄断地位来巩固自己的发明史。换句话说,后世家喻户晓的发明家英雄叙事,来自于名利之争; 那些没有经历重大专利诉讼的电气技术,比如电机,尽管也非常重要,就没有人们耳熟能详的个人传奇。考虑到电气革命在技术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如果诚如本书的作者所言, 所谓的“真正的首先”发明人,不过是多个技术贡献者中比较有商业头脑和法律意识的那一个,是在作为名利斗兽场的法庭而不是实验室中确立的,那么作者实际上直接挑战了西方专利制度的基石,也就是真正的最先发明人概念。从纯技术观点看,所谓的“真正的第一个”发明人,几乎带有抹杀他人贡献并霸占其应得的一份劳动成果的含義。 这样的观点难免让我国老一代科技工作者联想起强调“集体成果”,反对个人名利思想的时代。也许西方研究者的观点,可以启发我们在科技领域的制度政策设计和战略思考中,更加仔细全面地审视评估自己原有制度的特征。
作者还进一步质疑专利的“产权”性质。可交易①的单项特权②,与自由处置方式受到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权益显著限制的产权,在日常话语中经常混淆。从概念讲,产权一般不应有时间限制,并且与资源使用者向产权所有者支付的“费”不同的是,产权所有者为其资产保值和增值而(在代议制度中集体决定)自愿缴纳的持有成本应称为“税”,不过人们也经常从行政当局的角度,将其为产权的确权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收取的管理成本称为“费”。尽管如此,从英国专利制度的起源以及运作看,专利权更接近一种特权而不是产权。在最重视私人产权传统的英国,专利权的“使用费”(royalty)一词,也显示它是来自于王权恩准,而不是神圣的私人产权。
这并非是一种纯法律概念上的咬文嚼字。如果去掉神圣不得侵犯的“产权”概念的加持,专利制度的设计考量就只剩下纯粹的促进产业创新以造福社会的公益性,尽管其中也必然需要保障具体发明者实体(个人或者机构)的利益回报以鼓励创新投入意愿。实际上,即使承认技术发展本身是多方贡献的结果,也不能证明以赢者通吃为基础的游戏规则就一定不利于产业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如前所述,关于专利制度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总是充满了争议,因为在社会和历史领域,无法控制变量进行比较研究。出于学术的严谨性,本书的作者避免给出过多明确的结论,但是其倾向性也是相当明显的。
英国这一时期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在注册时不进行实质的行政审查(以避免行政程序的腐敗和低效),而将专利的命运交给相对透明的法庭诉讼程序,这有别于主要的欧陆国家以及大洋彼岸的美国。同时英国和欧洲国家实行以注册日期为准的原则,不同于美国的实质发明日期为准的做法。在作者看来,英国1905年前后的专利制度改革实践表明,“自由注册+法庭辩明”的模式未能达到保护弱势发明人的目的,激发了大量成本高昂的诉讼;这些诉讼的结果扭曲了技术发展的历史真实,败坏了科技界开诚布公的风气。注册日期原则更加不利于技术的推介。这里不禁让读者想起美国专利制度向注册日期原则靠拢的最新发展,这与作者的倾向相矛盾。另外,作者似乎也倾向于认为,比较缺乏专利保护的电气技术(比如电机),其技术发展并未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当时的专利的游戏规则,未必促进了技术进步。
然而要评估专利制度对整个电气革命的产业化进程的综合影响,需要视野更宏大,细节更深入的研究,从宏观的国家经济史,到具体技术产品市场的培育扩张,再更深入到主要实体的经营状况(营销,市场份额,成本利润),设想不同专利制度下的可能局面,这已经进入产业发展甚至经济史的范畴,远远超出了该书的主题范围。
书中多次涉及但并未展开和深入论述的另一个重要主题,就是科学与技术的复杂关系。电气革命的技术与科学发现之间的分野不清,在当时的英国这样一个有浓厚的反商业学术传统,对电学理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而专利制度又以(临时说明书)注册日期为准的国家,情况就更为微妙。不过书中引用两位作者(以及其他研究者)关于英国这一时期的技术和经济史的一些其他著作,可以作为参考补充。作者似乎倾向于认为,至少对于电气革命来说,很多有价值的创新驱动是学术性的,不需要专利游戏规则来激励。书评作者认为,英国当时浓厚的反商业学术传统,和我国之前的政府主导的科研体系,有着微妙的相似与不同。英国当时的反商业学术体系,和它对电磁学理论的巨大历史贡献,有何关系?这个学术体系,加上专利制度,以及二者的互动,对其在电气工业革命中相对性地失去世界主导地位的过程,起了什么作用?对我国目前的科技战略、政策和制度设计,有何启发?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值得我国科技史和科技政策研究者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四 随想
尽管本书涉及的一些人物是中学课本都会提到的,但是作为一本和法学有关的学术研究专著,作者使用了大量专业化的文字,译者虽然努力使译文更加适应我国与科技史、科普和科技政策相关的读者阅读习惯,对行文进行了调整,但因为不能牺牲学术准确性,译者能做的工作也很有限。原文的一些章节文字(包括其中插图),也试图尽量生动地向读者勾勒出当时的某些社会画面,比如典型的发明家、代理人和法官的背景和形象(图2),以及法庭抗辩的场景和舆论浪潮,等等。书中提到了一些跨越科学和技术界的人物,介绍文字不多,形象比较单薄,其作为科学家的一面更为世界和中国读者所熟悉; 如果能够更全面地描画其活动贡献和生平,同时加上前面所述的经济史、产业发展史甚至社会面貌,有所铺陈,也许会更加接近一本生动全面的读者面更广的读物,当然这应该是对另外的普及性著作的期望。
由两位著名的欧洲科技史学者撰写的《专利争执: 英国关于电气技术及其发明者身份的诉讼》(Patently Contestable: Electrical technologies and inventor identities on trial in Britain,图1)一书,是刘东等主编的“科学与社会译丛”中第一本翻译出版的著作, 其研究对象是“电气革命”时代中英国发生的专利争执,也就是对于几个重要产品(电话、电报和电灯等)的发明权的纠纷。二位作者中,斯塔西斯·阿拉珀斯塔提斯(Stathis Arapostath)是希腊国立卡波蒂斯坦大学科学哲学与历史系科技史副教授, 除本书外,还著有《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Knowledge Managemen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等书。格雷姆·古戴(Graeme Gooday)为英国利兹大学哲学、宗教与科学史系科学技术史教授,还著有《1830—1940年间英国对听力丧失经历的应对》(Managing the Experience of Hearing Loss in Britain, 1830—1940,合著)与《电气入户: 技术,风险和性别,1880—1914》(Domesticating Electricity: Technology, uncertainty and gender, 1880—1914)等,并与他人合编《专利文化》(Patent Cultures)及《奥利佛·洛奇:连续和继续,1975—1940》(Oliver Lodge: Continuity and continuation, 1875—1940)等书籍。
在该书的写作背景中,无疑可以看到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于2011年9月26日签署的获得两党支持的“美国创新法案”(雷希-史密斯法案),该法案对美国专利法做出了包括从实质发明日期原则进一步向世界通行的注册日期原则转化等重大实质性修改,目的是为了美国的未来,降低专利门槛,保障普通发明人的利益,鼓励他们为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这一显著而重大的制度变革,不啻一场颇具风险的有关国家产业命运的社会实验,在事先和事后都引发大量的争论,也因此促使该书的二位作者将目光投向技术史上一个关键时期的(某种意义上)颇为类似的尝试。
专利制度比较研究的目的是其对产业创新的具体影响,这从来都是艰难且充斥着争议的领域。中国经历了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赶超,在相对较短时间内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非市场体制完成工业化的历史任务,正学习将创新作为新的时代主题和国家意志。本书的内容有较好的参考意义。
二 电气革命与社会效应
19—20世纪之交的英国,正值国家历史上的巅峰时期,本土的人口和市场在世界上的相对地位,远非今日可比,更不要说在其制度和工业产品在广大殖民地市场的影响力。不过就产业进步而言,经过领导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机)之后,在更重要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电气革命)中,尽管英国对相关科学基础理论的贡献可以说是独占鳌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产业方面已经不能一枝独秀,而是面临欧陆(德国)和大西洋彼岸(美国)的强力竞争。
电气革命是人类近现代技术上最重要的产业革命(没有之一)。如果说之前的蒸汽机革命只是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和其他某些工业领域的生产力,那么电气革命就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状态和方式。从此之后,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和内容、卫生水平、预期寿命都发生了巨变,这种物质层面的变化也带来生命价值观念、社会组织和管理水平和意识的飞跃,整个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电气革命带来的技术手段,也为后来的原子能、电子、生物和信息革命提供了基础。电气革命定义了新的文明,所有率先进入电气时代的国家,都一直保持成为所谓“发达国家”的领先梯队。电气化也因此成为现代化的同义词。老一代中国人还记得,“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以及“共产主义=电气化+苏维埃”等关于先进文明的简明形象概括。
这样一场波澜壮阔的技术革命,必然产生独特的历史叙事,而其中又少不了英雄人物。对包括中国的公众来说,爱迪生、马可尼、贝尔等传奇发明家,都是照亮人类历史进程的璀璨星辰; 关于他们的天才、机遇和汗水的故事,早已深入人心和历史。中国是一个未有机会在早期及时参与和经历工业革命的国家,在后来依赖强力政府主导以非市场形式补课完成电气化,对西方先进工业国家当时的社会、市场和科技体制所知不多,工业革命时代几乎就只剩下从中小学就开始灌输的英雄叙事,着眼的也主要是人物身上的某些道德品质,比如勤奋、坚韧、淡泊个人名利,等等。这些造福全世界的发明家和科学家一起,加上我们民族自己的科技人物的爱国情怀、献身精神、优秀品质和奋斗故事以及成就,这些带有浓厚道德教育色彩的内容,再加上以及我国传统体制在后发国家迅速赶超先进缩小差距实现工业化方面的显著优越性,在很大程度上就构成了大众的科技史观。
然而产业的迅速发展,终于把社会推到了需要技术创新来支撑国家产业前途和经济命运的时代。于是“知识产权”“市场开放”等对于我们来说有些陌生的概念词语,又被奉为圭臬和圣经,对“尊重创新”“尊重人才”(实际就是默许甚至鼓励某种程度上的计名计利)的宣传力度很大,极少见到反潮流的话语。不过这些制度的具体运作,还需要不断地总结检讨、调整修正。实际上,各个工业化国家也一直施行各自不同版本的知识产权制度,背后自然是对其公平性和效果的不同主张,既有自由主义倾向的,也有偏向社会公共利益的所谓“左派”观念。由于作为前者代表的美国在最近几十年间表现的科技实力,自由主义倾向的话语势力占据了上风,让人们不免忽视来自另外一个阵营的顽强声音。
三 全书结论和启示
本书两位作者的研究对象是英国电气时代的专利纠纷,也涉及了跨国的技术转移,对几个主要工业国家的专利制度的比较,在书中也比比皆是。他们的结论是,电气革命的英雄叙事,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历史的真相。这场技术革命,远不是少数勤奋执着的天才在实验室、车间里得到的成果。技术的发展与科学理论不同,其本身往往是多源头并进,多方推动分步骤前进,包含了多人的贡献,尤其是重视道义和名誉胜过商业利益的研究者的贡献,很难指出一个明晰的“真正的首先发明人”影响千家万户生活的产业革命伴随的巨大商业利润,推动个人和企业针对发明权进行法庭内外的诉讼和造势,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以法庭胜诉带来的巨大产业垄断地位来巩固自己的发明史。换句话说,后世家喻户晓的发明家英雄叙事,来自于名利之争; 那些没有经历重大专利诉讼的电气技术,比如电机,尽管也非常重要,就没有人们耳熟能详的个人传奇。考虑到电气革命在技术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如果诚如本书的作者所言, 所谓的“真正的首先”发明人,不过是多个技术贡献者中比较有商业头脑和法律意识的那一个,是在作为名利斗兽场的法庭而不是实验室中确立的,那么作者实际上直接挑战了西方专利制度的基石,也就是真正的最先发明人概念。从纯技术观点看,所谓的“真正的第一个”发明人,几乎带有抹杀他人贡献并霸占其应得的一份劳动成果的含義。 这样的观点难免让我国老一代科技工作者联想起强调“集体成果”,反对个人名利思想的时代。也许西方研究者的观点,可以启发我们在科技领域的制度政策设计和战略思考中,更加仔细全面地审视评估自己原有制度的特征。
作者还进一步质疑专利的“产权”性质。可交易①的单项特权②,与自由处置方式受到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权益显著限制的产权,在日常话语中经常混淆。从概念讲,产权一般不应有时间限制,并且与资源使用者向产权所有者支付的“费”不同的是,产权所有者为其资产保值和增值而(在代议制度中集体决定)自愿缴纳的持有成本应称为“税”,不过人们也经常从行政当局的角度,将其为产权的确权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收取的管理成本称为“费”。尽管如此,从英国专利制度的起源以及运作看,专利权更接近一种特权而不是产权。在最重视私人产权传统的英国,专利权的“使用费”(royalty)一词,也显示它是来自于王权恩准,而不是神圣的私人产权。
这并非是一种纯法律概念上的咬文嚼字。如果去掉神圣不得侵犯的“产权”概念的加持,专利制度的设计考量就只剩下纯粹的促进产业创新以造福社会的公益性,尽管其中也必然需要保障具体发明者实体(个人或者机构)的利益回报以鼓励创新投入意愿。实际上,即使承认技术发展本身是多方贡献的结果,也不能证明以赢者通吃为基础的游戏规则就一定不利于产业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如前所述,关于专利制度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总是充满了争议,因为在社会和历史领域,无法控制变量进行比较研究。出于学术的严谨性,本书的作者避免给出过多明确的结论,但是其倾向性也是相当明显的。
英国这一时期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在注册时不进行实质的行政审查(以避免行政程序的腐敗和低效),而将专利的命运交给相对透明的法庭诉讼程序,这有别于主要的欧陆国家以及大洋彼岸的美国。同时英国和欧洲国家实行以注册日期为准的原则,不同于美国的实质发明日期为准的做法。在作者看来,英国1905年前后的专利制度改革实践表明,“自由注册+法庭辩明”的模式未能达到保护弱势发明人的目的,激发了大量成本高昂的诉讼;这些诉讼的结果扭曲了技术发展的历史真实,败坏了科技界开诚布公的风气。注册日期原则更加不利于技术的推介。这里不禁让读者想起美国专利制度向注册日期原则靠拢的最新发展,这与作者的倾向相矛盾。另外,作者似乎也倾向于认为,比较缺乏专利保护的电气技术(比如电机),其技术发展并未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当时的专利的游戏规则,未必促进了技术进步。
然而要评估专利制度对整个电气革命的产业化进程的综合影响,需要视野更宏大,细节更深入的研究,从宏观的国家经济史,到具体技术产品市场的培育扩张,再更深入到主要实体的经营状况(营销,市场份额,成本利润),设想不同专利制度下的可能局面,这已经进入产业发展甚至经济史的范畴,远远超出了该书的主题范围。
书中多次涉及但并未展开和深入论述的另一个重要主题,就是科学与技术的复杂关系。电气革命的技术与科学发现之间的分野不清,在当时的英国这样一个有浓厚的反商业学术传统,对电学理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而专利制度又以(临时说明书)注册日期为准的国家,情况就更为微妙。不过书中引用两位作者(以及其他研究者)关于英国这一时期的技术和经济史的一些其他著作,可以作为参考补充。作者似乎倾向于认为,至少对于电气革命来说,很多有价值的创新驱动是学术性的,不需要专利游戏规则来激励。书评作者认为,英国当时浓厚的反商业学术传统,和我国之前的政府主导的科研体系,有着微妙的相似与不同。英国当时的反商业学术体系,和它对电磁学理论的巨大历史贡献,有何关系?这个学术体系,加上专利制度,以及二者的互动,对其在电气工业革命中相对性地失去世界主导地位的过程,起了什么作用?对我国目前的科技战略、政策和制度设计,有何启发?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值得我国科技史和科技政策研究者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四 随想
尽管本书涉及的一些人物是中学课本都会提到的,但是作为一本和法学有关的学术研究专著,作者使用了大量专业化的文字,译者虽然努力使译文更加适应我国与科技史、科普和科技政策相关的读者阅读习惯,对行文进行了调整,但因为不能牺牲学术准确性,译者能做的工作也很有限。原文的一些章节文字(包括其中插图),也试图尽量生动地向读者勾勒出当时的某些社会画面,比如典型的发明家、代理人和法官的背景和形象(图2),以及法庭抗辩的场景和舆论浪潮,等等。书中提到了一些跨越科学和技术界的人物,介绍文字不多,形象比较单薄,其作为科学家的一面更为世界和中国读者所熟悉; 如果能够更全面地描画其活动贡献和生平,同时加上前面所述的经济史、产业发展史甚至社会面貌,有所铺陈,也许会更加接近一本生动全面的读者面更广的读物,当然这应该是对另外的普及性著作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