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高职教育的“智能+”创新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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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政法高职教育必须借助“智能+”创新教育模式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满足社会政法高职人才需求。政法高职教育存在难以满足人工智能发展的现实问题,比如人工智能高教人才的缺乏、高职学生对人工智能知识的理解和学习缺乏热情和学习动力等。改进政法高职教育的传统教学模式,实行“智能+”创新教育模式可有效改善这一现状,也能促进学生的发展。这需要在“智能+”教育政策调整、专业教育课程设计和教育方法与措施应用等方面有所推进。
  [关    键   词]  政法高职教育;“智能+”;创新模式;人工智能
  [中圖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30-0012-02
  自2016年3月AlphaGo以4∶1战胜围棋九段李世石之后,人工智能又掀起了新一轮的热潮。2017年7月20日,我国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我国已将人工智能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智能+”概念,并在以后逐步推进各行业的“智能+”建设。同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教育中的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和机遇》,比较系统地总结了世界各国人工智能的教育应用情况相关经验,成为驱动未来全球“人工智能+教育”健康发展新指南。作为政法类高职教育院校,也要紧密结合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与行业特点,深入推进“智能+”政法高职教育创新改革,实现政法高职教育创新发展,满足政法高职人才的社会需求。
  一、人工智能背景下高职政法教育的“智能+”需求
  国内近十年教育人工智能的研究热点集中在智慧教育、深度学习、未来教育、机器学习、教育信息化2.0、教育大数据、个性化学习等。从热点关键词可以看出,国内主要关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阶段教育人工智能研究。可见,政法类高职教育结合人工智能技术也是一个时下的研究热点和未来发展热点。而从目前“智能+”政法高职教育的发展情况看,还处在十分初级的起步阶段,甚至有相当部分学者和高职教育工作者并未有效关注到这个问题。
  (一)政法高职教育有着自身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其与“智能+”结合的软硬件特殊性
  政法高职教育本身既需要遵循法学教育规律也需要结合高职教育规律,而且因其是高职教育,其与高等本科法学教育还存在着质的差别,其更加强调法学的高级技能操作性,专注培养高素质的法学技能型专门人才。因此,政法高职教育的“智能+”模式就有了更新更高的特殊需求,更需要量身打造。比如针对政法机关专职培养书记员的“智能+”法学书记员培训系统,针对律师培训技能的律师实训“智能+”模拟软件等。
  (二)政法高职教育更需要“智能+”个性化教育模式
  人工智能推动教育的个性化学习从理论研究走向实践,并成为新的研究课题。国外对教育人工智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大数据、机器人、深度学习等方面。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人造神经网络系统;美国、日本、巴西等国家利用人脑仿生计算技术,力图实现知识学习、记忆以及创造;国内对教育人工智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图像识别、专家系统环境开发等方面。而政法高职教育则要结合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特别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语音识别和图像识别技术等,开发出符合政法高职学生培养特色的个性化教育模块和模式。
  (三)政法高职教育更需要“智能+”人才培养模式
  政法高职教育特别需要根据政法高职学生的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智力特点进行“智能+”人才培养模式设计,要以重点突出学生以法学实用技能的模拟训练为主导,实现学生自我认知与社会认知的快速成长,促进学生向社会人和法律人的快速转变。同时,政法高职教育也要推进政法高职学生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法律技能,更好地推进校企合作、校院合作的人才培养“智能+”定制新模式。
  二、政法高职院校“智能+”创新教育模式的现实问题
  政法高职院校的政法高职教育“智能+”创新教育模式的发展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才是推进政法高职教育“智能+”创新教育模式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一)政法高职院校领导层对高职教育“智能+”创新教育模式的认识不足
  政法高职院校领导层对高职教育“智能+”创新教育模式存在模糊认识。政法高职院校领导层有的领导认为政法高职教育按传统政法高职教育模式发展就已经能够完全满足社会的政法高职学生的需求,没有必要进行所谓的高职教育“智能+”创新教育模式研究和探索。或者说,没有必要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进行政法高职教学的跟风操作。事实上,这是一种对人工智能技术和“智能+”技术认识不足的表现。一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经可以达到在法学技能培养方面较好应用的程度。二是有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会很好和更快地培养高职政法学生的实用技能,以满足社会需求。
  (二)政法高职院校存在“智能+”教育复合教师人才不足的问题
  政法高职院校在“智能+”创新教育培养方面还存在着“智能+”教育复合教师人才不足的问题。总体来看,政法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相对于大学本科院校的师资队伍来说,存在着人工智能师资不足的问题,这一问题在某个方面可能更为严重。虽然政法高职院校也建有计算机学院,这似乎表明其并不缺乏计算机专业教师,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拥有计算机专业和计算机教师并不等于就拥有更高层次熟悉人工智能和深度学习知识和操作技能的高水平教师。从全国看,既熟悉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又熟悉我国法律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教师也是比较少的。因此,如何有效解决政法高职院校“智能+”教育复合教师人才问题,仍是一个现实而突出的问题。   (三)政法高职学生的“智能+”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有限
  政法高职学生自身的素质相对于本科院校的学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智能+”教育创新模式的培养和发展。(1)政法高职学生的法学技能实操能力有限,其法学知识的学习能力有限。法学是一门实务操作很强的学科,它也是建立在丰富的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的。而高职学生自身的法学知识很有限,其对法律的理解存在不足,实务操作技能还比较欠缺。(2)政法高职学生对人工智能知识的理解存在不足。人工智能技术需要高等数据、统计学、计算机、信息科学、深度学习、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多种高难度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而政法高职学生的数学基础一般不是特别好,计算机技术、网络和数据库等技术的运用能力存在不足。(3)政法高职学生对人工智能知识学习缺乏热情和学习动力。其认为没有必要学习也并不会主动学习人工智能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政法高职院校的“智能+”创新教育模式之改进路径
  政法高职院校要实现“智能+”创新教育模式,需要在“智能+”教育政策调整、专业教育课程设计和教育方法与措施应用等方面有所推进。
  (一)推进政法高职院校“智能+”教育模式的政策调整
  政法高职院校要通过调整“智能+”教育模式的政策,改变院校领导对“智能+”教育模式的基础认知,更新其“智能+”发展理念,使其更重视政法高职教育的“智能+”教育模式发展,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比如说引进“智能+”教育的复合型人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等。
  (二)探索政法高职教育的“智能+”专业教育课程新模式
  政法高职院校要改进传统政法高职教育课程的设置模式,探索政法高职教育的“智能+”专业教育课程新模式。政法类学生不能只学习文科政法类课程,而是实行法学课程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智能+”专业教育课程新模式。在突出学生法学课程的动手操作能力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政法学生的人工智能知识和技能教育,以满足政法高职学生的社会需求。
  (三)应用个性化的“智能+”教育方法与措施
  政法高职院校“智能+”教育模式的实现,最基础的还是在教育方法和措施的落实上。因此,在政法高职教育的“智能+”教育方法与措施方面需要大力跟进。比如,要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的基本特点,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制定和落实一些因材施教、以人为本的措施,搭建基本的人工智能操作环境,使学生能够从现有人工智能技术入手,构建法学技能的人工智能框架,使法学技能教育工作更加高效。同时,学校还要结合社会对政法高职人才的需求进行教学方法和相关辅助措施的设计,基于人工智能的学习为政法高职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等。
  四、结语
  政法高职教育具有结合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天然优势,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政法高职教育必须借助“智能+”创新教育模式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满足社会政法高职人才的需求。政法高职教育存在难以满足人工智能发展的现实问题,比如学校领导层对“智能+”教育模式的认识不足、人工智能高教人才的缺乏、高职学生对人工智能知识的理解和学习缺乏热情和学习动力等。改进政法高职教育的传统模式,需要在“智能+”教育政策调整、专业教育课程设计和教育方法与措施应用等方面有所推进。实行“智能+”创新教育模式可有效改善这一现状,也能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今天和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影响下,政法高職教育一定会借助人工智能的翅膀展翅腾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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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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